重視司法途徑,擺脫代議政治的民粹困境

2017年5月24日臺灣大法官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的規定違憲,要求行政機關兩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志婚姻,若限期內未完成修法,同志婚姻者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自2006年民進黨蕭美琴委員提出民法修正案,到民進黨尤美女委員再次提出民法修正案,整整10年,立院諸公背負民意包袱遲遲不敢捍衛同志基本人權。如今大法官釋憲認定民法不許同志結婚違憲,我們高度肯定這項司法判決,不但還給同志族群遲來的正義,同時也展現憲法法庭應保障人民基本人權,行所當行為所當為的立場。這兩天坊間不論正反方,皆有聲音認為此判決是「民進黨蔡英文總統的政績」,本黨以為類似言論對台灣社會的民主發展相當不利,故提出以下聲明。

如同許多法學教授所言,將憲法法庭決議視作「某某總統的政績」,是對15位大法官(前總統馬英九提名8位+現任總統蔡英文提名7位)最大的羞辱,同時也嚴重限縮未來社會運動以「司法訴訟」為必要途徑的想像空間。

綠黨一直以社運理念參與選舉,路途顛頗,20多年來,只有兩位縣議員黨公職。台灣的代議政治不利小黨發展是現實,我們只有面對,從不逃避。但是,要監督行政部門,除了立法部門,司法機關是重要關鍵。以這次同婚合法為例:總統大選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態支持同婚,但她當選總統且民進黨立委名額國會過半後,無法指揮民進黨團通過法案,需仰賴大法官為婚姻平權邁開重要的一步。其他如苗栗大埔事件和台東美麗灣飯店,皆因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向財團傾斜,須由法院判決保障人民權利。台灣的行政法院,在歷次判決中,逐漸展現了守護環境價值、捍衛人民權利的態度。法院如今已漸漸成為台灣進步不可或缺的力量。

此次同婚釋憲案,我們看見行政部門的敷衍怠惰,也看清兩大黨國會議員的保守民粹性格。綠黨除了堅持社運參政,改變當前代議政治的惡劣生態,也邀請選民投入更多心力關注司法革新。有關心公共事務的人民、有堅持社運理念的代議士、有獨立公正的司法官,才能實踐公平正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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