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李慈雯 在 發表
日期:2016年5月28日
地點:後勁基金會 (高雄市楠梓區學專路775號四樓)
出席黨員人數:有效黨員277人,出席人數145人(28人繳納委託書,委由秘書處推薦代理人,但不行使決議、投票權。)
主席團:梁益誌、張志偉、陳淑綸
現場紀錄:鄧宇佑、王彥涵、朱雅君
整理紀錄:陳婉娥
壹、報告案:
- 中執委工作報告(附件一)
- 秘書處報告(附件二)
- 綠黨國際事務參與報告(附件三)
- 綠黨政治代理人報告(附件四)
- 綠黨2016選舉報告(附件五)
- 支黨部報告:地方支黨部與議題支黨部(附件六)
▌議程變更動議 ▌
決議:無異議通過
決議:無異議通過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46 中立:2 反對:40) |
貳、中執委會提案(附件七):
案由一、審查2015年工作成果與經費決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88 中立:5 反對:0)
案由二、審查2016年工作計畫與經費預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78 中立:10 反對:2)
案由三、中執委會提案修正「綠黨黨章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
決議:附帶決議通過(贊成:89 中立:3 反對:0)
附帶決議:本黨黨章與相關規範內,所有具有「支黨部」之「支」字樣者,均交付中央執行委員會議並予以修正。
案由四、中執委會提案修正「綠黨中央執行委員及中央評議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86 中立:2 反對:0)
案由八、中執委會提案建請成立「3-5人政黨整合案工作小組」
決議:修正後附帶決議通過(贊成:79 中立:7 反對:17)
修正動議:將辦法一之「政黨整合案工作小組」修正為「綠黨與社會民主黨整合評估小組」。決議:通過(贊成:65 中立:4 反對:15)
附帶決議:「綠黨與社會民主黨整合評估小組」」半年內持續就涉及實質整合之法規細節、黨內意見徵詢程序、政治情勢判斷等繼續討論,並將結果公告聽取黨員意見。
參、黨員提案(附件八):
提案五、使綠黨黨章之運作與實際狀況符合
提案人:綠黨北北基支黨部執委會
連署人:張志偉、廖廷軒、陳怡儒、楊逸群、張世鋒、王彥涵、王德瀛、陳文煌、賈伯楷、謝仁方
第五條第一項
決議:修正後通過(贊成:80 中立:6 反對:0)
修正動議:五、繳納黨費。黨員自未繳納黨費日起,經通知若逾一個月未繳費,暫停黨員資格,暫停滿一年者,視同自動退黨。(贊成:65 中立:5 反對:6)
第七條第一項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100 中立:0 反對:0)
第十條第二項
決議:原案否決(贊成:72 中立:7 反對:6)
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決議:附帶決議通過(贊成:79 中立:12 反對:3)
附帶決議:「有效黨員」之定義為:「凡未停權或暫停黨員資格者,即為有效黨員」。(贊成:89 中立:6 反對:0)
提案六、使綠黨黨章及綠黨中央執行委員及中央評議委員選舉罷免辦法之運作與實際狀況符合
提案人:綠黨北北基支黨部執委會
連署人:張志偉、廖廷軒、陳怡儒、楊逸群、張世鋒、王彥涵、王德瀛、陳文煌、賈伯楷、謝仁方
綠黨黨章修正:
第九條第二項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82 中立:7 反對:0)
第九條第三項
決議:擱置提案動議(贊成:79 中立:10 反對:2)
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78 中立:11 反對:1)
綠黨中央執行委員及中央評議委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第一條第一項
決議:修正後通過(贊成:76 中立:5 反對:10)
修正動議:本條文之修正內容刪除「特制定本辦法」(贊成:70 中立:7 反對:0)
第十條第一項
決議:照案通過(贊成:65 中立:9 反對:8)
提案七、為保留未來綠黨承認其餘性別種類之可能,並考量各級組織實際運作之需要,放寬性別比例原則
提案人:綠黨北北基支黨部執委會
連署人:張志偉、廖廷軒、陳怡儒、楊逸群、張世鋒、王彥涵、王德瀛、陳文煌、賈伯楷、謝仁方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不得超過三分之二」部分之討論
決議:原案否決(贊成:41 中立:7 反對:50)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不得超過…以應選名額為準」部分之討論
決議:原案否決(贊成:56 中立:6 反對:19)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若任一性別…得以其他性別參選人遞補」部分之討論
決議:原案否決(贊成:72 中立:3 反對:13)
肆、原住民中央執行委員補選選舉結果(附件九)
原住民中央執行委員補選選舉
說明:原住民中央執行委員補選選舉,共2人參選,將選出1位原住民族中央執行委員。
當選結果:瑪達拉‧達努巴克
得票結果:
一號候選人李子鋐19票
二號候選人瑪達拉‧達努巴克83票
無效票2票
伍、臨時動議(附件十)
提案人:林震洋
連署人:陳怡儒、李子鈜、李春祥、張志偉、陳明堂、劉勁麟、林怡秀、賴俊豪、戴宗偉、洪慧治
說明:提案人林震洋請秘書處同仁若時間不足代為宣讀。此案由主席進行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