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政策白皮書】權責相符的政治體制與乾淨政治

權責相符的政治體制與乾淨政治

 

一個能夠有自我反省能力,能夠減少錯誤,能夠讓其中的人民生活得更好的民主政體,有兩項重要的基本價值應盡可能地實現,一項是保持公開的競爭,另一項則是擴大政治參與,普選權的實施以及兩次的政黨輪替似乎代表我們在競爭與參與上都有不錯的成績。然而各級選舉高額的保證金限制、居高不下的競選經費、公共選舉資源的欠缺、以及過高的政黨補助門檻和不分區席次分配門檻,這些由制度所催化的現象,使得我們的民主深陷在金權政治中,候選人以及主要政黨受到金錢資源的制約,與利益團體和企業在許多政策場域形成了既得利益的共謀結構,阻礙了許多進步的改革,我們急需一連串針對選舉與政黨的制度改革,一場減少金錢影響政治的源頭改革。

 

另外,雖然在民主化以來的二十多年,我們在選舉與政黨的競爭及參與獲得了穩定的良好表現,但是由常任文官所組成的龐大行政體系,卻始終未得到相應的關注焦點。常任文官與行政機關,是政府在各項政策領域中的重要的決策與執行角色,來自政務官與民意的政策偏好,仍需要行政機關務實可行的政策才得以落實。而從過去社會運動的經驗觀之,行政機關最為人詬病的就是重要的資訊不公開,以及政策設計中缺乏民眾的意見參與,我們必須透過立法行動以及立法委員對行政機關的積極影響,引導行政機關朝擴大公民知情與公民參與的改革方向前進。

 

綠黨認為,我們在民主政體中的兩個部分都急需改革,政黨選舉上,必須經由制度改革減少金錢對選舉的影響,才能促成良性的政黨與選舉競爭;行政體系上,要努力地讓「透明、開放、參與」的價值能夠深植在行政機關與常任文官的決策思維中,我們才會擁有一個「好政府」(good governance)。

 


 

‧ 減少金錢對選舉的影響

我們的各級選舉在制度、公共選舉資源與政治文化上,都對於金錢影響選舉競爭採取放任甚至鼓勵的態度,在參選保證金制度上,即使是最基層的里長也要先付出5萬元的保證金,議員更是高達12到20萬,高額的保證金首先形成了有志參政者的第一道障礙。

其次,除了統一印製的競選公報及公辦政見說明會,我們幾乎沒有提供其他公共選舉資源供缺乏資源的候選人使用,例如其他國家提供公用的媒體和廣告刊登資源確保候選人能有一定程度的曝光,我們唯一有的補助僅是在選後才提供一票30元的選票補助款,而且要求候選人需至少獲得當選門檻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才可領取,這種對於候選人幾乎可說是沒有任何協助的狀況,使得缺乏財力與政黨奧援的候選人必須在嚴重缺乏可用資源的情況下面對財力雄厚、知名度較高及有政黨支持的候選人。與此同時,我們對於競選經費使用的上限並沒有罰則,亦等於鼓勵候選人競相投入財力競選,更讓財力形成的差距更加明顯。

 

最後,許多成熟的民主國家,都將政黨視為是民主政體中重要的角色,認可政黨在利益匯集、政治甄補、動員選民及組織政府等正向的功能,同時為了鼓勵政黨的健全發展,亦會提供政黨一定額度的公共財源補助,使政黨能夠獲得必要的財務資源發展茁壯,讓更多認真經營的政黨獲得財源補助,能使更多議題面向得以在選舉的言論市場上中獲得代表,將有助於一個更重視多元性的政黨體系蓬勃發展。然而,我們的政黨補助款補助條件雖然才剛從政黨票5%的門檻下修至3.5%,仍然是一個高達45到50萬的選票門檻,依舊相當不利小黨成長,下修補助的門檻能使新興的理念型小黨獲得財務資源,有利於多元民主的發展。

 

台灣綠黨主張:

  • 廢除各級民意代表及行政首長選舉的保證金制度,改採選民聯署的方式,聯署可採紙本及電子化的方式,中選會應負擔建置線上電子聯署系統的責任。
  • 政黨補助款門檻應取消,同時限制政黨可獲取的補助款總額上限。

 

‧ 更重視多元的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是民主政治中將民意經由選票轉化為政治領導的必要機制,現今選舉制度設計上通常分成兩個方向,分別是重視「多數決」精神的單一選區制,以及重視「多元性」的比例代表制。綠黨認為,目前的選舉制度因為過於重視「多數決」精神,使得兩大黨在制度的保障下獲得太多的優惠,因此弱化了民主政治中有意義的競爭,實質上限縮了多元價值在國會場域中的表達。當兩大黨的競爭淪於向下沉淪的比爛競爭(race to bottom)時,其中一方往往只需要等待對手出現低級的失誤與醜聞就能獲利,而並不需要負責任地為選民找出更好的政策方向與選擇。就像在寡佔市場上,消費者如果只有兩個選擇,其利益就容易受到兩間廠商聯合行為給奪取,因此綠黨認為,選舉制度的改革應該朝向降低參政門檻的方向,減少制度對於大黨的優惠,讓承載更多元民意的政黨及候選人能夠進到國會場域中,替多元民意發聲,給人民有更好的選擇,讓兩大黨無法持續向下沉淪的破底競爭。

 

台灣綠黨主張:

  • 降低政黨必須在政黨票獲得5%方可分配全國不分區立委席次的門檻,應降低至3%。
  • 增加立委總席次至225到250席,並且調整區域與不分區的席次為1比1。
  • 更改目前政黨票得票比例僅分配不分區立委34席(並立制),改採以政黨票得票比例分配全院總席次(聯立制)。
  • 地方民意代表選舉制度改採政黨比例代表制。

 

‧ 落實聽證作為公民參與的底線

綠黨認為,真正有意義的公民參與不能僅僅來自政府機關今日給明日收的恩賜,能夠參與的範圍也不應該由行政機關獨斷決定,在近來許多有關土地、人權以及環境的諸多爭議中,其實問題都回歸到將「公民參與視為一種公民應有的權利」尚未深植於行政機關的決策過程內。公民審議應鑲嵌在政府制度裡,跟代議制度結合,讓公民能夠確實由下而上的共同決定國家政策與方向。

 

台灣綠黨主張:

  • 仿照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永續發展委員會或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等,成立「公民參與推動委員會」,目的為根據近年來的諸多爭議與抗爭,檢討現行各級機關與法令上是否能有更加落實聽證程序或其他公民陳述意見的修法與修正空間,並主動推動公共討論。
  • 公民參與推動委員會也可積極鼓勵推動「強化政府施政能力」的公民參與,讓更多機關更願意在政策過程中主動地開放公民參與。
  • 完成「行政計畫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程序辦法」之立法,確立行政計畫及其相關聽證程序所應實踐的程度。
  • 使聽證所應該符合的正當程序,如預備聽證、交互詰問、公正第三方主持人等程序更為明確化。
  • 法務部應持續培養公正第三方的聽證主持人。

 

‧ 開放資料,打造智慧新政府,創造新的治理模式

開放政府的前提,除了制度與權力關係的翻轉、改革,完善建置政府的開放資料系統也是重要的一環。開放資料強調的不只是公開取用,還需要透過各種指標來檢驗,例如採用開放授權、將資料結構化、使用開放格式、使用固定網址、提供資料間連結的方式釋出等等。目前政府法定的公開資訊並沒有統一的格式與取閱方式,因此各機關在公布各項統計、調查與重大數據時,經常散佈在不同的報告與檔案格式之中,跨部會資料也沒有一定的整合,甚至有些重大資料根本沒有在政府的網站公布。例如政治獻金法雖規定政治人物需公開並向監察院報備,但調閱政治獻金收支時,必須親自到監察院申請紙本影印。這樣的不便利性,導致普通市民對於哪些企業、哪些個人在支持特定候選人等,如此影響人民理解政治人物背景的重大資訊,幾乎是一無所知。

 

歐洲許多國家政府已逐漸從「公開資料」(public data)朝向「開放資料」(open data)前進,也積極地納入社會參與,推動建置統一化的格式、降低取閱門檻,甚至提供開放資料的 API,釋出原本即是屬於公眾的資料。這些行動以促使民間的技術社群與非政府組織,透過大眾協作、新科技等方式,為政府的公開資料創造更大的效益。我們認為,政府應專心處理資料釋出的部分,將應用留給民間依照需求設計。政府行政單位應設計統一的資料格式、設計標準作業流程,並積極協助各部會導入。開放資料的應用能促成公共服務系統的提升、提升政府效率、預測模型等功能,作為未來政策擬定的基礎、施政時的重要依據。更重要的是,開放資料能吸引更多創新的運用、思考與人才。

 

台灣綠黨主張:

  • 既有的資料應該更開放,包括資料的原始檔以供更多的利用。
  • 仿照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永續發展委員會或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等,成立「開放政府委員會」,目的為讓行政院各級機關及地方政府能夠檢討目前各類政策資訊的生產方式,是否有開放民間參與合作的可能。

 

‧ 補正公投法

經由公民投票行使創制及複決的權利,是人民主權與直接民主的展現,直接民主更是矯治代議民主缺陷的重要設計,近年來成熟民主國家亦常使用公民投票做為重大爭議議題的爭端解決機制。我們雖自2003年完成公民投票法的立法,但公投法裡頭卻充滿了諸多妨礙行使民權的設計,不僅從提案、聯署、審查一直到投票通過都設置了相當高的門檻。其中公投審議委員會是行政機關得以恣意否決公投成案的強力打手,過去亦曾經逾越法律權限對公投提案進行實質審查。而整部公投法最為人所詬病之處,則在於要求公投通過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投票率達50%以上以及同意票過半數才算通過,亦即俗稱的「雙二一」門檻。雙二一門檻透過制度上的扭曲,將不出來投票的選民視作反對票,使公投中的反對方享有極大的不公平優勢,造成反對方在動員上的最佳策略竟不是出來反對而是鼓勵選民不要投票,這不但是一種不公平的意見競爭,更因為反對方的最佳策略是鼓勵不投票,從而降低了投票參與及抑制了理性的公共討論,綠黨認為,修正公投法中過高的提案、聯署門檻,以及不當的審查到最不合理的雙二一門檻,是實現我們直接民主最為必要的工作。

 

台灣綠黨主張:

  •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改由中選會進行程序審查,包括對提案人與聯署人資格的審查,及提案主文是否有明顯違反公投法第二條所規定不得作為公民投票提案之規定等。
  •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全國公投案約2000人。
  •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約27萬人。
  • 廢除50%投票率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 降低投票權年齡至16歲

許多國外的研究顯示,若讓青少年愈早擁有首次投票權,愈會增加整體城市的投票率。以丹麥的例子為例,青少年比較希望「第一次投票」年齡是十八歲,而且隨著年紀限制的增加,「首投族」的投票率就會降低。事實上,不只十八歲,將投票年齡降低到十六歲已經是國際性的公民運動。奧地利、阿根廷、德國及英國等國已經不約而同地將全國、區域或地方投票的投票年齡降低到十六歲。我們是世界上少數仍維持二十歲才能享有投票權的民主國家,然而與此同時,法律卻允許十六歲可以從事正職工作,並負納稅義務,十八歲需負完全刑事責任,必須服兵役,因此實際上,在十六歲的青少年幾乎已經可以甚至實際負擔起所有憲法課予的義務了。但是在負擔義務的同時,他們在政治場域的聲音卻是被剝奪的,沒有投票權的他們,對比他們年長的人們所做的政治決策只能完全概括承受,而沒有使用投票表達聲音的權利。綠黨認為,基於世代正義以及最基本的承擔義務者應享有權利的立場,我們支持下修投票權年齡至十六歲。

 

台灣綠黨主張:

  • 下修投票權年齡至十六歲。

【2016政策白皮書】長照、托育、照顧、醫療、住宅:一個更好的、平等的生活

長照、托育、照顧、醫療、住宅:一個更好的、平等的生活

根據台灣行政院戶政司的人口資料顯示[1],台灣生育率幾乎呈現逐年降低的狀態,2014年婦女平均只生育1.16個子女。然而,台灣老年人口預估在2025年後比例將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未來卻沒有足夠的青壯撫養人口來支撐。生育率低的原因包括貧富差距擴大,讓人民買不起房、成日「窮忙」、也看不到自己及下一代的未來;托育照顧資源不足,讓個別家庭(尤其是女性)成為在家庭中的無酬照顧者,或是必須聘請低廉的外籍看護工來填補台灣社會福利的缺口。

 

無論托育、長照、醫療、照顧等,長期以來政府不是放任成為家庭責任或市場營利項目,就是以一條鞭式、門檻極高的管理主義來防弊,卻因此陷入官僚主義並扼殺在地多元的非營利托育照顧服務的發展。

 

台灣綠黨認為,只要是人民基本所需,包括住、行、托育、教育與醫療照顧,都不該成為商品,而是所有人都能享有的基本社會權利。一個更好的生活,不但關係到資源如何分配,更是平等問題。一個更好的生活,不應有階級、性別、國籍、年齡、族群、地域..之分,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權利擁有更好的、有尊嚴的生活!


‧ 長期照護:平價非商業化的托老體系

托育、托老,原本是國家對人民的基本責任與承諾。然而在兩大黨輪流執政的台灣,照顧的責任被丟到家庭、個人、以及讓服務使用者更不堪的市場。在市場接手下的照顧機制,資本成為弱勢無力者跨不過的門檻。

 

台灣綠黨主張,照顧體制應公共化,國家要承擔起照顧人民的義務,訂出平價的標準,同時負起品質管理的責任。更重要是,照顧服務的普及,不能建立在犧牲照顧者勞動權益的基礎上:照服員、保母、幼教老師的薪水與工時都應該被勞動相關法令保障。

 

再者,照顧責任是個性別文化的議題。由於台灣同工不同酬,以及女性化職業低薪化的現象,當一個家庭面臨照顧責任的壓力,女人往往被迫離開職場。然而,就業,是公民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國家不僅僅逃避了應有的照顧責任,同時也剝奪了許多女性公民的就業權利。

 

台灣綠黨主張:

  • 建構社區、優質、平價的長照服務體系,兼顧服務使用者、照顧工作者、家庭照顧者三方之權益。
  • 長照為社會安全網之重要機制,應由國家稅收支持建立。
  • 反對長照產業化,營利事業不得經營長照機構。
  • 建立多元組合民主審議機制,成立「長照服務審議委員會」,由不同社會背景、障別、性別、階級、族群的民眾參與公共決策,委員會決議資訊公開,接受公民監督。
  • 在本地的長照人力足夠提供服務前,外勞應仍是長照重要的人力,但應充分保障外勞的勞動權,包含立即適用《勞動基準法》,讓外勞能有基本工資、工時、休假、休息等。同時,外勞也應能組成工會,以便其能與雇主進行勞資談判。
  • 部分的長照服務使用者,需要密集照顧看護,外勞適用《勞動基準法》後,若使用者所需之照顧服務時數,會佔用外勞法定工時、休假、休息,則國家有義務提供充足之長照服務及合理補助。
  • 現有由個別家庭聘僱的方式,讓外勞完全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公權力保障其基本人權之能力嚴重受限。這樣的聘僱方式必須打破,逐步改由國家直接聘僱,由社區、優質、平價的長照服務體系取代私領域一對一的照顧──聘僱模式。
  • 為提昇長照服務之近便性,同時保障照顧工作者之勞動權益,政府應定期辦理長照有關資源與需求及各類照顧工作者勞動條件之調查,並據以訂定長照服務發展計畫及採取必要之獎助措施。
  • 為減輕家庭照顧者之照顧負擔,在社區建立家庭照顧者支持據點,提供綜合性與在地化的服務;其中家庭照顧者及家庭外籍看護亟需之喘息服務,短期內至少提高到「週休一日」的頻率。
  • 長照政策之規劃執行及預算運用,以及長照人員教育訓練、長照爭議申訴處理等各項措施,皆應注意多元性別、族群之不同需求。定期進行長照政策之「性別影響評估與族群影響評估」,並同相關研究上網公告,依結果檢討調整長照服務之規劃執行。
  • 為保障服務使用者及照顧工作者之權益,確保服務品質,中央及地方應設置「長照申訴評議委員會」,接受民眾申訴;「長照申訴評議委員會」應納入相關團體推薦的不同代表,注意委員之性別比例,公正處理申訴案件。

 

‧ 兒童托育:社區化與非營利取向

長年來政府不論在社會政策與意識型態都將托育責任置於個別家庭,或放任幼托服務高度市場化,成為補教業者營利的工具。例如,目前幼兒園公立與私立比例為3:7,公立幼兒園數量極少且通常招收年紀較大的孩子。2013年,三歲以下小孩的托育費用平均一個月14,752元、三至六歲小孩的托育費用平均一個月7,792元,佔15-64歲女性平均薪資30,539元幾乎一半或1/4的比例。政府一個月兩千或至多五千的現金補貼(諸如育兒津貼或五歲的幼兒園費用補貼)完全無法減輕家庭的負荷,但這樣的現金補貼卻會耗費政府大量預算,排擠了普及托育服務建置的預算。而國際研究早已證實,現金補貼對於生育率提升效果極為有限,反而是優質的普及托育服務才能真正讓人民敢放心生育。

 

台灣綠黨主張托育服務不僅是幫助有小孩的父母能兼顧工作與家庭的重要措施,更是小孩的基本權利。我們拒絕當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以現金補貼來「催生」的政策,主張透過建置普及、具在地精神的多元托育服務,創造永續在地就業機會、結合在地食材,讓在地環境、農業、教育、勞動四者緊密結合,並達成家長、小孩與托育工作者的三贏。

 

台灣綠黨主張:

  • 托育照顧應包括出生到孩童12歲前的課後照顧(包括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多元的社區托育服務、社區或學校課後照顧系統以及供保母或家屬帶小孩使用的托育資源中心),為小孩及其家庭應得之社會權利,所有托育照顧服務均為非營利,目標是讓六成孩童都能得到公立或非營利托育照顧[2]。提供托育照顧服務責任在地方政府,若有非營利之公益法人或照顧合作社組織願意投入辦理多元形式之托育照顧服務,政府應予協助;而非以各式法條打壓其存在空間。
  • 出生嬰兒涵蓋於社區健康資源並結合現行之有給育嬰假制度,透過專責委員會研究現行育嬰假請領狀況並提出改革建議,讓父母都有權利在家照顧新生兒。社區托育資源中心與健康資源為新生兒照顧者重要的諮詢窗口並提供托育資源,讓父母不會孤立在家照顧新生兒。
  • 地方政府應建置一歲以上幼兒托育服務系統,其形式包括社區保母系統、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照顧合作社成立之非營利的多元托育服務(如親師合作幼兒園、合作社員共同發想的托育服務)。
  • 地方政府審議會應落實保母定價機制。在保母系統方面,結合社區托育資源中心,讓社區保母有每週固定共同時間到資源中心活動,一方面讓保母形成支持系統,讓保母不會孤立在家帶小孩;二方面讓不同保母與幼童互相認識,萬一保母無法工作,可將幼童安排臨托給同社區的保母;三方面讓保母督導能在自然情境中觀察保母或幼童,適時發現狀況並給予協助。
  •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一條鞭式的管理條目(如兩歲與三歲不得混齡、幼兒園建築),讓不同形式的幼兒園不因為制式管理條目而成為「不合法」之機構,並讓多元托育服務形式得以發展。
  •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0條,讓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不再只是「幼兒園普及前」的暫存狀態。
  • 幼教場域「一師一保」(幼教師與教保員各一)的配置可以讓目前營利業者必須增加其人力成本,並讓私立營利的幼教現場有良好師生比。然而,不論幼照或課後照顧人員資格不應讓第一線照顧工作者無止境地追學歷與證照資格,而應透過帶職帶薪的在職進修,一方面肯定照顧人員第一線工作累積的能力;另方面讓照顧人員專業職能提升並得到專業支持。打破「專業主義」的門檻亦能讓幼照服務成為社區就業機會之一,尤其是讓過去因照顧而必須在家的中年家庭主婦有再就業的機會。
  • 社區托育照顧服務應結合在地農業,讓幼童吃到在地食材、認識在地產業與環境,創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以人為本,提供優質化的公共教育

 

台灣綠黨主張以人為本,提供優質化的公共教育。在教育制度中,有更多機會進行戶外教育,對於教師有更多信任,對於學生有更多開放的學習方式。我們相信,教育不僅僅是一次次的測驗考試。教育應讓學生再一次的發現學習,讓老師從繁文縟節的行政工作中解放。台灣綠黨也主張,受教育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我們反對當前高等教育持續商品化,並持續要求高等教育需公共化。

 

‧高等教育:

當前高等教育問題的根源在於過度的私有化、商品化與市場化,我們認為解決之道應當是回歸「教育是人民的基本權利」,而非利潤取向的商品;教育是國家必須透過預算與相關政策工具提供給人民的一種「公共服務」。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機會,有「平等近用權」,在政策制定上不應當以經濟或其它條件為門檻,讓處於弱勢的人無法享有平等的受教機會。

現實上,有七成的大專學生在私校就讀,公校僅佔三成;而國家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有明顯的差距;私校學費更是公校的兩倍;與公校比較,私校學生的家庭社經背景又相對處於經濟弱勢。亦即,我們看到的現象是:大多數經濟弱勢者念私校,繳交了高額學費,又因補助的不均衡導致受教品質無法與公校相比,國家投注相對多的經費給少數社經背景高的學生!這是典型的教育不平等現象。

因此,我們主張:首先,必須擴張公立學校涵蓋學生的比例,第一階段的改革必須將公校的學生涵蓋率提高到六成以上。再者,同時降低私校學費、透過各種政策工具平衡地補助公私學校、藉以提昇私校的教育品質,徹底改變教育不平等的現象。

我們也認為應當在教育公共化的前提下,思考當前少子化的危機。首先,我們主張維持既有數量的大專教師(而不是任其從高教領域中消失),少子化的趨勢便可以逐年降低生師比,從而提高教育品質。再者,學校停辦後所有的剩餘資產,應當回歸到高教使用,使原有的公共資源續留在高教之中(而非任由私校管理者以各種管道獲利)。我們也主張將私校併入公校,或者直接公立化,除了上述所言可以藉此提高公立學校的學生涵蓋率之外,更有助於保留原有的公共教育資源不致於流失,也能均衡區域的發展;畢竟退場的學校大部分皆處於偏鄉區域,而這些區域的學子,基於平等原則,也應有受高品質教育的平等權利。

 

台灣綠黨主張:

  • 提升公立大學學生涵蓋率至少六成以上。
  • 弭平公、私立大學差距:均衡補助,提升私校教育水準;降低私校學費。
  • 因應少子化:保留既有教師,降低生師比;停辦學校資產公共化;私校進行整併及公立化;平衡區域發展。

 

‧高中職教育:

當前就讀高職的學生,其家庭社經條件及國中學業成績,平均皆低於高中學生,高職目前仍是學生次佳的選擇。高職做為打破升學主義、人才分流的重要體制,卻因為教育資源長期投資不足,導致技職教育品質無法提昇,更因大量技職學院(五專、二專)變成大學,形成另一條強化升學主義的通路。無助於多樣人才的培育,壓抑個人生命創造力與發展潛力,對於整個國家社會造成嚴重損失。

我們主張:應該全面提高對高職的投資,提昇技職教育體系的品質,才能根本打破「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升學主義價值。

根據研究顯示,普通高中與綜合高中之辦學成本差異很小,但綜合高中實有一大部分班級為高職類科,理應需要較多教學設備與實習器材等支出,更應充實技職專業師資。

目前就讀高中職的公立學校學生人數超過五成,而私立學校學生數則略低於五成。但公、私立高中學費差距達3.65倍,雜費差距2.59倍;公、私立高職學費平均差距4.17 倍,最多高達6.21倍,雜費差距2.5倍。以辦學成本而言,公立高中職校每生平均在94,926~103,237元之間,而私立高中職則僅65,750元。我們主張,教育資源的分配應公平。

 

台灣綠黨主張:

  • 增加公立高中、職容量,增加對高職的教育投資,如設備、師資、未來就業規劃輔導。
  • 健全技職體系及基礎人才培育。

 

三、中小學:

台灣的中小學教師花費過多時間應付上級單位要求的成果表報及訪視評鑑,其中以教育部的「統合視導」為最大宗。以103年為例,包括教育部及國教署20個司處組的要求共計65個「評鑑大項」、218個「評鑑項目」,合計「評鑑細項」更高達668個;以每年200個上課日計,每個學校平均每天要處理3.3個「評鑑細項」!而這些,還不包括地方教育局和其他單位的訪視評鑑(例如:防治登革熱訪視、交通安全評鑑…)。除了正常的行政工作,還要處理如此繁雜的績效表報,不但壓得學校行政人員(許多為教師兼任)喘不過氣,更排擠了「學校經營」和「支援教學」的原本工作,大大限制了教學品質的改善與提昇。

教育主管機關對學校之績效考核,充滿形式主義,只管表面數字,不問辦學或教育實質效果。

根據2014年之統計顯示,公立學校之「員生比」(職員數:學生數),大學是1:22,高中職是1:68,國中是1:108,國小是1:142,顯見我國中小學之專職行政人員偏低,其中國小最為嚴重。導致,我國中小學教師兼職行政比例過高,不利教學專業之提昇。

公立中小學之行政編制,依班級規模分為大小校4~6級,其中,大型學校之行政人力約為小型學校之3~4倍;然而行政工作卻未依比例減小,以致愈小校,行政負擔愈重,殊不合理。

此外,中小學教育應增加戶外教學比例(環境教育、食農教育等),藉此從小建立與當地環境的連結與認識。

 

台灣綠黨主張:

  • 把老師還給學生,拒絕形式主義的教育視導與考評,致力提升教學品質。
  • 簡化行政工作,行政工作專職化、行政工作大小校要差異化。
  • 增加戶外教學比例,連結在地社區與環境。

 

 

‧ 重建社區健康資源

由於醫療商業化,及健保重醫療輕照護的設計,使得原先由女性負責的醫療照顧式微,包括協助接生的助產士、負責公共衛生、家庭計畫、子宮頸抹片檢查、預防注射公衛護士;同時,也造成都會區診所林立、偏鄉因無利可圖而沒有醫療資源。綠黨主張重建社區健康資源,讓人民健康照護成為基本人權,而非有錢人或都會區的人才享受得到的商品。

 

台灣綠黨主張:

  • 全面檢視醫療預算,扭轉重醫療輕照顧、資源集中大都會的預算分配。
  • 提供公衛護士帶職帶薪在職進修,讓社區公衛護士成為專業的小兒護士、助產士或婦科專長的護士、失智護士或老人護士
  • 在衛生所增設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協助評估老人居家或社區空間,讓老人生活更無「礙」,並提供老人更好的健康促進運動。
  • 結合技職體系相關科系的研究與教學,讓技職體系培養幼托、老人學、職能治療、健康促進等與托育及老病照顧相關的重要人才;並讓應用導向研究研發有助老人的運動或發展能讓地區民眾健康促進的可行方案。

 

‧ 社區化的照顧服務

長年來政府不論在社會政策與意識型態都將照顧老、幼、病的責任置於個別家庭,當家庭無法負擔照顧責任時,則由社福移工填補照顧服務缺口或放任照顧服務市場化。綠黨主張透過建置普及、具在地精神的多元托育及照顧服務,創造永續在地就業機會、結合在地食材,讓在地環境、農業、教育、勞動四者緊密結合。

 

台灣綠黨主張:

  • 所有托育及照顧服務均為人民應得之基本權利,所有托育及照顧服務均為非營利。
  • 中央政府應整合衛政、社政與教育資源,並全面檢討與托育及照顧相關之空間建築法及照顧法疊床架屋或互相矛盾之法規並修正之,使在地、多元之非營利照顧有發展的可能。由地方政府首長整合衛政、社政與教育資源與橫向機關之聯繫合作,發展在地、多元之社區化托育照顧服務。
  • 打破「專業主義」迷思,讓托育及照顧服務成為社區就業機會之一,尤其是讓過去因照顧而必須在家的中年家庭主婦有再就業的機會。同時應透過帶職帶薪的在職進修,一方面肯定照顧人員第一線工作累積的能力;另方面讓照顧人員專業職能提升並得到專業支持。
  • 保障托育及照顧人員合理薪資與合法之勞動條件,落實教保並重,避免同工不同酬或同一場域之照顧工作者階層化之情形。
  • 社區托育及照顧服務應結合在地農業,讓受照顧者能吃到在地食材、認識在地產業與環境,創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 醫療體制改革

近年台灣醫療體系出現出醫療浪費、人才過勞流失、醫療品質低落等危機,政府面對醫療體系危機,不僅改革力道薄弱、進度緩慢,還忙著帶頭招商引資,強勢急推完全悖離醫療公共性與非營利本質的自經區國際醫療。台灣綠黨主張應為遏止醫院營利化,以及改革健保收支制度改革著手,從根源進行醫療體系改革。

 

1、遏止醫院營利化 保障醫護人員勞權

財團法人醫院設立時,捐贈者已享抵稅優惠,醫院屬公共資產,然而由於法規鬆散,醫院財務缺乏監督,已成不爭事實。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2013年底指出,全國40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中,32家有盈餘,年獲利總計達233億,僅18家須額外繳稅。以財團法人醫學中心的平均醫務利益率為例,2005年是負0.4%,2008至2009 年攀升至3到4%,到2010年維持 2.6%,且健保門住診申報量成長4.7%。

 

財團法人醫院也擅長使用利益不揭露、不受監察的董監事會運作、關係人交易等手法,與母集團之間輸送利益,使帳面由盈轉虧。此外,醫院財報並未全面公開,隱藏自費部份,格式也缺乏一致性而難以互相比較,也使得健保改革與總額協商缺乏實證基礎,一再淪為權勢角力和喊價,助長企業型、都會區、大型醫院持續擴張,偏鄉、中小型醫院持續萎縮。
 

即便「醫務收入」和「稅後盈餘」成長,醫院也未優先用於醫療專業人才。以財團法人醫學中心為例,近年醫院人事費用占成本的比率一路下滑,從2005年49.5%、2009年48.2%,到2010年剩47.2%。大醫院持續壓低人力成本,導致醫護人員勞動條件下降、過勞、離職等問題嚴重。如護理人員雖適用勞基法,醫院仍慣性粉飾評鑑人力資料、要求護理人員超時加班、違法排班、規避待命值班費及加班費。國內白班護病比可高達1比10,夜班更可高達1比16以上,導致近4成護理人員不願執業,2012年總離職率一度達到13.14%。
 

未獲勞基法保障的醫師,則以住院醫師過勞最嚴重。根據2013年西醫人力評估報告,醫學中心的醫師每週工時為76.1小時,住院醫師每週工時高達 85.6 小時。重症專科醫師正在出走,轉作風險低、自費空間大的業務。2013 年醫師選科意願調查顯示,年輕醫師興趣前5名為內科、家醫科、外科、兒科、急診科,但考量生活品質、薪資報酬及醫療糾紛後,外科與急診就跌到8名之外。醫療專業人力的崩盤,是人民心中最沉重的隱憂。綠黨主張政府應強化對財團法人醫院的監督稽核,以遏止醫療營利化風氣;並透過醫師納入勞基法,加強勞檢、評鑑等方式,保障醫事人員的勞動權利。
 

台灣綠黨主張:

  • 非營利醫院應對大眾揭露董事會成員身分、利害關係與關係人交易,公布醫院之利益迴避政策與條款,並揭露陳報給國稅局的完整財報。
  • 仿照教育部管理私校掏空的稽核機制,由政府派出常駐的公益監察人,把關醫院董事會,並責成法務機關啟動醫院反貪腐機制。
  • 醫師納入勞基法,將醫師勞動保障從契約改為法治。
  • 落實勞檢、給付、評鑑等多方獎懲,保障勞基法賦予醫護人員的權益。
  • 反對健保特約醫療機構從事國際醫療業務。要做國際醫療,就應該是應全自費的醫療機構,以免增加醫護人員負擔、排擠健保民眾醫療需求。
  • 應刪除《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中與醫療相關的條文。反對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健康產業園區,以前店後廠之方式,成為全台醫療機構從事國際醫療業務的仲介窗口。

 

2、改革健保收支制度

以台灣健保支出僅占全國GDP的6.6%,與臨近韓國7.8%、日本10.3%相比,都明顯偏低,與OECD國家相比更是敬陪末座,然而,醫療支出卻不斷攀升。根據健保署統計,國人每年就醫次數高達11到12次,每年醫院門診花費的平均成長率為6.87%、使用CT、MRI等高價檢查的成長率更高達8%。

 

健保會2012年資料顯示,65歲以上人口比例已高達10.91%。重大傷病人口比例成長更快,從86年1.77%到101年達到3.86%,這兩個族群的醫療花費總和就占健保支出一半以上。日本透過基層診所組成整合團隊提供「在宅醫療」只耗用2%醫療費用,但老年醫療費用卻下降了一半以上。

 

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也指出,如果就醫狀況不變,醫療服務提供模式也不變,20年後,台灣醫學中心門診就醫次數將較現在增加92.6%,區域醫院增幅更高達131.43%。住院日也不遑多讓,將分別增加67.85%、93.67%,醫療體系恐將超載崩潰。花費高昂,人民卻沒有獲得健康與醫療品質。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制定的健康照護品質指標計劃(Health Care Quality Indicator Project,HCQIP),台灣在其中5大類指標中,有3類(初級照護、癌症照護、病人經驗)指標幾乎多排名在中後段。醫療服務模式的革新,已迫在眉睫。綠黨主張應改革健保給付制度,改善目前醫療浪費、重量不重質的根本問題。

 

台灣綠黨主張:

  • 通盤檢討健保給付,不再以協商主導,改為依據醫療科技評估,綜合最佳現有實證,優先針對不同分類下最有效的醫療項目給予較高給付,將錢花在刀口上,有效控制疾病、減少後續醫療支出。
  • 擴大推動家庭責任醫師並落實分級醫療,以論質計酬(Pay for Performance, P4P制)取代論量計酬,誘使醫院不再衝高服務量,轉而配置充足人力、改善重複入院、重複檢查與不當用藥。
  • 公佈醫療品質並製作評比,讓民眾能支持全人照護品質好的醫院和團隊,形成良性競爭。
  • 規畫納入健保給付的在宅醫療。
 


[2] 瑞典2013年之托育照顧服務涵蓋88%之1-5歲小孩(70%公立、18%私立,瑞典所有托育機構均為非營利);83%之6-9歲小孩(74%公立、9%私立);19%之10-12歲小孩(16%公立、3%私立)。

【2016政策白皮書】永續農業:農村發展,城鄉共好,綠色餐桌

永續農業:農村發展,城鄉共好,綠色餐桌

農村,是小時候的玩耍記憶,是過年回阿嬤家的手藝滋味,是未來退休的田園夢想。農鄉,承載了過往的回憶舊夢,也是未來烏托邦的寄托。諷刺的是,對於正在求學、工作、奮鬥、打拼、生活的我們來說,農村並非當下也絕非此處。

 

如果我們有勇氣面對此處當下的農村,我們看到的是派系黑金橫流,工業污染與家庭廢水滾滾灌入田圳,政府順勢違法徵地搶水,與財團共舞著滅農開發大夢。就算我們以為農鄉是過去、是他處,她卻又與我們當下的日常生活習習相關,例如我們三餐飯菜就是來自農鄉的勞動生產。農鄉一絲一縷,透過食物與我們有最直接的關連。我們在城市生活的精神氣力,也必然與農村的發展結構有著最根本性的關連。

 

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隨著都市化的進程,農鄉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為了減緩都市過度擴張的失衡傾斜,台灣採取了「客廳即工廠」的鄉村工業化的政策,吸納農村勞動力,並將部份的發展機會留在農村;回首半個世紀前的鄉村政策,我們看到鄉村工業化帶來農村中小型企業的就業形態,雨露均霑式的發展與相對均衡的所得分配,平衡了城鄉經濟的落差,但星羅棋布的鄉村工廠也為農鄉環境帶來沉重的代價。2000年後,再因農發條例為農地開發大開後門,以及台灣正式進入WTO,農鄉願景更是萬劫不復,從此成為資本財團俎上肥肉,任其剝削宰割。

 

台灣農村問題盤根錯結,但若放眼全球,我們農村發展有其特殊的歷史成就與環境代價,隨著新一波自由貿易的全球整合壓力,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必然要在團結抗爭與國際另類發展的經驗中,尋思本土的解方。

 

註:以下為了行文方便,農民一詞亦適用於從事農耕、漁業、畜牧與農產加工,或其他鄉村區域相關產業的人。


 

‧ 捍衛糧食主權,保障小規模農耕

當今食安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食品工業化後打破了原有食物的生產模式,為了要大量生產、遠航運輸、長期保存,讓食品化工業十分發達。然而,食品化工的進化,卻也讓台灣食安風暴層出不窮,為求暴利,不肖商人最常以假亂真,攙偽假冒食品層出不窮。農業工業化與食品市場的逐利投機操作,只有生產者與消費者共同從資本財團的手裡,奪回「我們想吃什麼?我們想種什麼?」的自主性,才有可能擺脫食安風暴的陰影。

 

台灣綠黨主張:

  • 捍衛糧食主權,拋棄農企業高投資、高風險的慣行生產方式,鼓勵農家以小規模生產的方式,在友善環境與生態永續共生之原則下,生產安心且符合文化意涵的食物,並有權利獲得公平合理的生產價格。
  • 食物並非商品,健康、安全、營養的食物應以人人可負擔之價格,提供全民食用。
  • 基於認同小規模農耕的社會意義,以及環境友善的生產方式對生態環境之助益,政府應多積極補貼「生態補貼」或是「對地補貼」,鼓勵具有正面生態外部性之生產行為,也提供農民多元的收入基礎。
  • 調整農業預算:農民福利津貼與年金制度整併,相關預算移至內政部或相關福利單位全盤規畫,農委會之預算則在環境永續共生之前提下,應多積極進行「綠色補貼」,鼓勵友善環境之生產行為,補貼農業生產的正面外部性,降低健康食材的價格,人人皆可享有充足營養的平價食物。

 

‧ 保護優良農地,維持農業生產命脈

因應石油危機與極端氣候,台灣農業在「量」上應提高糧食自給率,在「質」上應以糧食主權為核心,倡議人人皆有權食用安心友善的食物,農民也能確保其生計與勞動權益。但沒有保護好優良農地,以上皆為空談。

台灣農地正面臨鯨吞蠶食的困境,政府財團總是以「科技園區」、「都市計畫特定區」之發展虛名,以數百上千公頃之規模,催毀廣大良田與農村社群網絡,提供資本利滾利的炒地皮天堂。另方面,因為農發條例開了後門,鄉村生產地景搖身成為豪華農舍的歐風田園背景。在資本不留餘地的盡情炒作下,台灣近十年已失去上萬公頃良田,保護農地已是刻不容緩的社會共識。

 

台灣綠黨主張:

  • 農地有其多元的生態功能、社會意義與文化價值。台灣目前之工業區與都市計畫皆已超過實際需求,導致不當閒置或投機炒作等惡性循環。政府應廢除區段徵收惡法,以聽證會之形式,在公益性與必要性之原則下,禁止農地之浮濫開發。
  • 地方政府也可適時承擔「土地儲備制度」之角色,確保新進農民或青年農民,能以合理的價格承租農田與永續耕作之權利。
  • 全面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與區域計畫,訂定鄉村規劃準則,讓鄉村地區居民有適宜的農業生產與生活居住環境,免於工業污染的威脅,並享有水、電、交通、衛生醫療、通訊等完整的公共設施之服務。
  • 落實農地農用規範,以確保農業生產空間的完整性。另外,針對鄉村居民的生活需求,應納入鄉村規劃發展系統,定期通盤檢討,在合理與永續的原則上,可適度調整提供鄉村住宅與各種公共設施的需求,讓農鄉生活也能擁有整合式的規劃服務。

 

  • 保障農民收入,活絡農村人力

台灣長期忽略農業,農業的勞動力老化、農村人口流失,農家生計困難,農村農業凋蔽,成為當代農村的重要問題之一,也是糧食主權的危機。綠黨認為,農民收入提高,有助於號召離農的二代回到農村,更可吸引青壯年人口投入。政府推動農業轉型,不能獨大大型企業農,需兼顧公平正義原則,還給老農公道,照顧小農權益。

 

台灣綠黨主張:

  • 積極輔導農民雜糧轉作
  • 逐年提高糧食自給率、降低黃豆、小麥、玉米等雜糧進口數量
  • 提高水稻雜糧收購價格,讓農民獲得應有的利潤
  • 阻止大型盤商聯合壟斷糧食蔬菜市場,讓農民獲得應有利潤
  • 針對環境優良地區,劃設專作區,透過生態補貼來提高專作區的地租和契作價格
  • 推動農損保險制度,降低農民因天然災害遭受之損失
  • 改革現行老農津貼補助,整合目前依職業分立的退休金制度,改為國家介入建置的雙層式健全年金制度:一為基礎國民年金,二為與所得相關的附加年金。

 

‧ 掌握水、土、種子與在地農法,奪回食物的自主權!

方便快速又低廉的跨國農糧系統,剝奪了我們飲食的自主權。例如惡名昭彰的孟山都跨國財團,從基改種子、化學肥料與農藥,由上至下掌握了農民的經濟生計,並賠上廣大消費者的健康風險。生產者與消費者只有共同合作,重新掌握水、土、種子、傳統農法與加工手藝,才有機會奪回餐桌的自主權!

 

台灣綠黨主張:

  • 基改食品全面退出台灣。農政單位為因應極端氣候危機,加強推廣保留台灣原生作物,鼓勵農民保種。
  • 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除了保留農地之外,亦應落實農業用水先於工業用水之優先性。並逐步實施灌排分離,隔離污染水源進入灌溉與生產系統。
  • 鼓勵農民保存與發展農、漁、牧的在地知識與相關生產資源。
  • 要求食品加工業者公開透明其添加物資訊,保障消費者飲食健康。
  • 反對自由貿易與遠端農糧供應體系,鼓勵本土雜糧復耕,活絡農鄉經濟。

 

‧ 食品安全應從源頭管制

食品工業化後打破了原有食物的生產模式,為了要大量生產、遠航運輸、長期保存,讓食品化工業十分發達。然而,食品化工的進化,卻也讓台灣食安風暴層出不窮,為求暴利,不肖商人最常以假亂真,攙偽假冒食品層出不窮。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從1975年以來,已歷經了13次修法,每次修法常常加重刑責,卻無法遏止黑心食品持續上市。根本問題就是現行的食管法破了大洞,當前衛福部並未針對所有添加物都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也未掌握原料資訊、欠缺實際的檢驗方法,讓食品安全屢亮起紅燈。

 

台灣綠黨主張:

  • 建立強制型與基準型的「食品身份標準」,透過法規命令由國家定義食品身份。
  • 強制廠商向政府揭露食品所有成份,讓政府提前進行風險評估與管理。
  • 不宜人食用的原料及產品,就不應該使用及上市!
  • 設置獨立的食安委員會,編列相關預算、人力來落實食品安全的管制。

【2016政策白皮書】永續環境:守護台灣的山、林、水、土與海洋

永續環境:守護台灣的山、林、水、土與海洋

百年來山林的開發,造成今天在極端氣候的影響下時常山崩水解,土石橫流;半世後的工業化「以農養工」,以不可回復性的方式掠奪環境資源,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犧牲農漁民的生存權,損害人民的生活品質與健康,危及後代子孫生存發展的基礎。國民黨政府正是半世紀的這種發展主義的主導者,2000至2008年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卻仍然延續。

 

如何修復受創的生態環境,改善環境品質,同時開創一條環境永續的發展路線是艱難的挑戰,但停止已知的錯誤政策,建立對環境和人友善的制度是當務之急。台灣綠黨主張的環境政策目標是:

 

  • 建立百年視野的國土計畫。
  • 保護森林,復育國土的六大主張。
  • 永續水資源的多元方案。
  • 城鄉共好,綠色餐桌,安心食物。
  • 低碳非核、產業結構與能源轉型,面對氣候變遷。
  • 空氣、水、土地污染減量。
  • 海洋保育,綠色漁業與航運。

‧ 推動國土計畫,落實區域治理

台灣屬於海島型國家,卻有三分之二的國土是山區,並且座落於大平洋火環帶,地震頻仍,岩層破碎脆弱,又地處西北太平洋地區颱風主要路徑,颱風不時帶來強烈的暴雨、洪水與土石流,讓台灣名列世界自然災害危險地區的前茅。也因為上述自然環境特性,台灣年雨量高卻屬缺水國家。

 

長期以來,政府始終迷信經濟發展,政客也以土地開發手段來籠絡派系,取得或維繫政權,濫用區域計畫法的使用分區變更與開發許可制以及都市計畫法之個案變更程序,讓個案開發可以輕易破壞國土分區使用管制功能,於是我們看到海岸地區過度開發、工業區設置毫無節制、違章工廠林立、都市計畫肆無忌憚浮濫擴張、住商工農分區交雜錯置與山坡地超限利用等人謀不贓。

 

過去政府政策一直是專家統治的領域,不具專門知識的公眾,被認為無法瞭解專業的複雜性,而公眾的在地知識,則不受專家重視,因此公眾被排除在決策參與過程之外,僅能走向抗爭,反而增加整體社會成本。其實,風險的認知、承受的能力與意願、利益與義務的分配以及公共利益的社會價值等的衝突,使政府決策再也無法、更不應被侷限在專家的技術知識領域之內,否則不只可能導致更多風險,也會招來更大的民怨反彈與執行的阻礙,過去國光石化與中科三、四期的開發、美牛進口、去年的服貿黑箱審議、近日是否參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都是血淋淋的著例。

 

所幸,在第八屆立委第八會期的最後一天,朝野跨黨派與民間團體共同合作,通過了國土計畫法。未來,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的立委進入國會,將持續督促內政部盡速擬定全國國土計畫以及訂好相關配套子法。並積極參與及監督地方政府擬訂縣市國土計畫,同時呼籲各地公民團體為家鄉的國土計畫共同攜手監督努力。此外,我們也將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與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盡速落實原基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讓這部國土計畫法,真正能夠成為守護台灣土地與人民的開端!

 

台灣綠黨主張:

  • 督促內政部盡速擬定全國國土計畫及相關配套子法
  • 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及原住民族國土機關盡速落實原基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 保護森林 復育國土

森林,是天賜台灣的珍寶。250萬年來,台灣的原始森林與土地互動、交融、演化、共生,為地體本質脆弱的台灣,提供一道天然的防護網,也是眾多物種安身立命的家園。400多年前,當葡萄牙人航海行經台灣海岸高喊著『Ilha Formosa!』之時,這座擁有壯闊大山、遺綴在歐亞大陸邊緣的年輕島嶼,仍然佈滿蒼蒼鬱鬱的原始森林。然而歷經百年的砍伐與開發之後,如今超過8成的原始森林已變成人工林、果菜園、建築物和礦場。據估算,台灣的原始森林已剩不到23%,下游淺山森林多數是砍伐後的造林地或是重新天然生長的次生林,集水區上游則佈滿水泥工程,並被各式道路切割的支離破碎。

 

在1996年賀伯颱風與921大地震之後,崩塌、水庫淤積、土石流和水患幾乎成為每年颱風後的夢魘。過去失當政策以及超限開發的陳習惡果,在氣候變遷的影響之下已日益加遽。當森林消失、山河瓦解,失去不只是生物多樣性,最後受害的還是倚賴土地生存的我們。

 

人不可能勝天,面對大自然的反撲,我們唯有更加謙卑,向土地學習。守護天然林,復育受傷國土,是我們不得不,也是唯一的選擇。

 

台灣綠黨主張:

  • 立法永久禁伐天然林。
  • 林地全面分級,在保育林地任其自然復育,經濟林地中的人工林需進行經濟、環境、社會多重評估之後才可有限度進行伐採。
  • 實現分配正義,推動環境補貼機制,移撥造林及浮濫工程預算,推動禁伐補償政策,優先保護現有森林,彌補山區住民因公益而損失之權益。
  • 復育脆弱國土,環境敏感區拒絕開發,國土計畫法儘速立法,成立國土保育基金,不當開發永久遠離敏感山坡地,全面復育森林。 
  • 檢討法制漏洞,落實政府執法效能。修改強化山坡地管理罰則,重新檢討山坡地分類 ; 取締不法行為,落實政府執法責任 ; 修改森林法漏洞,增加山區巡護管理量能。
  • 協助產業轉型,培力山區部落永續發展。針對超量耕作之山坡地農牧用地,優先協助轉作 ; 移撥預算,政策性輔導山區部落發展環境永續之產業,兼顧居民生計。
  • 推動生產履歷,確認木材合法來源。推行木材生產履歷認證制度,確保各種國內外各式上下游林木,包括太空包、牛樟芝、珍貴木藝品及進口木材等產品等皆為合法來源,並取自永續經營的經濟人工林。
  • 全面檢討山區水土保持及攔砂壩等工程,減少山區水泥化,以自然復育取代水泥工程。
  • 還地於河,增加城市、鄉村地區的透水率。

 

‧ 永續水資源的多元方案

台灣北、中、南、東及離島地區的氣候與降雨條件有差異,但同樣面臨氣候變遷的威脅,豐枯有極端化的越勢,同時,過去一個世紀的發展模式,則加深水資源危機與挑戰。這些課題包括:

  1. 百年伐木、山地開發、極端氣候下導致水土不保,水源涵養功能大幅流失,水庫快速淤積,壽命短,豐水期地面水濁度高。
  2. 水資源重開發、輕管理:水資源政策長期由經濟部主導,只重視蓋水庫、攔河堰等看得到的工程,但欠缺有效的管理:例如:自來水管線品質、漏水率;各部門的節水政策;家庭廢水和工業廢水的回收等。
  3. 河川遭受工業、畜牧業、民生廢水污染,大大減少了可用的水資源。
  4. 工業用水爭議大:持續增加的工業用水排擠了農業用水,導致農地被迫休耕,農業權益受損;新增水源開發的需求,導致嚴重的環境破壞,製造城鄉矛盾,民主體制的崩壞。

 

台灣綠黨主張:

  • 在極端氣候下,極需推動一系列的調適策略,創造「環境友善,城鄉互惠,世代正義、人民參與」的永續水資源政策
  • 以用水零成長、負成長為目標,制定節水政策,水資源政策由開發調整為管理與保育。
  • 改善漏水:將目前約20%的漏水率,在四年內降低至10%,一年就可以增供4億噸的水。
  • 改善污水再生,透過家庭廢水回收再利用,供應工業用水。以高雄地區為例,只要將回收家庭廢水三分之一,就足以提供工業用水。
  • 改善河川污染,提供乾淨水源:例如改善東港溪的畜牧業污染,枯水期每日可增供48萬噸的水源,豐水期更高達每日98萬噸。
  • 水價合理化,加大水費的級距:民生水費在合理的用水量內,提供較低水費,確保弱勢者及人民基本需求;用水量越出基本需求,調高水費;工業用水合理化反應成本。
  • 保護天然林,強化山坡地保育功能。
  • 強化地下水管理,確保抽補平衡。

 

‧ 低碳非核、促進產業及能源轉型、面對氣候變遷

半世紀以來,台灣為了出口導向的經濟發展,扶植石化、鋼鐵、電子、水泥、人纖、化工業等財團,興建大型火力與核電廠提供廉價電力,並壓低廣大勞工的勞動條件,創造所謂的經濟成長。但我們的空氣、河川、土壤、海洋汙染嚴重,河川枯竭,良田變工廠,人民被迫承擔環境惡化的生存風險,以及承受萬年核廢料及核災威脅。

 

另一方面,台灣的碳排放年約2.5億噸,占全球排放量1%,排名第23,每人年均碳排放量約11噸,是全球人均3-4倍,亞太地區排名第3,僅次於澳洲和南韓。但我們每年仍花費數百億元的公帑,補貼高碳排的化石燃料,形成環境、財政及社會分配的三重損失。我們的電力密集度遠高於OECD國家,各產業在節能節電領域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但我們的電價結構卻相當扭曲,不僅民生用電級距差異過小,以致用電人缺乏節電誘因,工業電價甚至低於發電成本,等於全民實質補貼工業用戶的用電成本,形成能源不正義。

 

此外,無節制的使用化石燃料,也導致氣候變遷的加劇。根據NASA最新釋出的資料,2015年十月是135年以來最熱的十月!除了短期的聖嬰現象之外,造成地球溫度持續飆高的原因就是在當前耗竭式的經濟發展模式下,我們超限利用有限的土地與環境,毫無節制的開發與使用高碳排的化石燃料導致了氣候變遷。而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又與我們的生存、糧食、健康、居住息息相關。要停止氣候變遷,要先扭轉當前耗竭式的經濟發展模式,政府資金應適度轉向投資更有效率、乾淨、適當科技與永續再生的能源產業,汰換目前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讓經濟與環境得以永續。儘管巴黎氣候協定已由195國批准,並將在2020年生效,試圖在本世紀前將升溫幅度控制在2度以內。然而,各國的減碳目標並不足以達成這個目標。台灣所提出的減碳目標,也並沒有納入公民參與與公開透明。

 

台灣此刻迫切需要推動能源轉型,而且是由下而上,由公民社會和政府協力建造一個低碳非核的產業型態。產業與能源轉型,必須以政策有效促使產業及能源使用大戶負擔應有之外部成本,促使各界積極節能,引導進行產業結構轉型。綠黨主張以落實能源正義、推動用電零成長、發展再生能源等政策原則,來達成低碳非核家園的理想。

 

台灣綠黨主張:

  • 落實能源正義:能源稅立法,取消工業電價補貼、移除化石燃料補貼、拉大民生電價費率級距,讓耗能碳排大戶負擔應付之環境成本,並促進低碳綠色就業發展,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 推動用電零成長:推動政策節能,全面更換節能設備、提升建築與產業節能標準、尖峰用電智慧管理,減少社會整體能源使用,同時促進綠領就業。
  • 發展再生能源:全面檢討綠能發展的制度阻礙,訂定產業及建築電力來源的綠能法定佔比,全力發展多元、分散式、因地制宜的再生能源,全面提升再生能源自給率。
  • 低碳非核家園:核四直接停建,核一、二、三不延役。以核四封存廢、老舊核電廠延役費用,補貼以燃氣替換燃煤發電之成本,以天然氣發電作為過渡能源,接合未來以再生能源為主的時代。
  • 促進能源轉型,修正能源管理法:建置能源委員會,並納入公民參與機制;由中央政府提供長期預算,提供全國能源使用狀況,供地方政府提出能源轉型計畫。跨部會整合並推動能源轉型。
  • 在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基礎下,2016年以後每任政府應配合行政任期,以四年為期,提出階段性減量成果及政策目標,確立政治責任。
  • 因應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成立整合型因應氣候變遷中心,並提出因應計畫:要求各級政府部門,施政規劃中需提出氣候變遷的影響評估,並藉此規畫因應措施。

 

‧ 空氣、水、土地污染減量

台灣每年約排放230萬噸空氣汙染物、87萬噸事業廢水、1,830萬噸事業廢棄物、26,049萬噸二氧化碳到環境中,其中2013年細懸浮微粒(PM2.5) 年均濃度24.0μg/m3(標準值15μg/m3),全台38.7%河川遭受汙染。(2013年環保署統計年報)

 

2014年高雄市區石化氣爆,奪走32條寶貴人命、300多人輕重傷。事實上,工業區屢傳爆炸、失火、毒氣外洩等工安事件,威脅居民生命安全,在在證明,地狹人稠的台灣,不允許高工安風險的產業繼續擴張。

 

中南部地區工業汙染嚴重,無論水汙染、土地汙染、空氣汙染比例都遠高於其他地區,例如:雲林六輕附近居民罹癌率暴增四倍。人民與國家的健康醫療支出增加,政府卻始終無法提出污染減量的政策和時間表。

 

1、救救河川,改善水汙染

台灣灌排不分,全國汙水下水道普及率至2015年4月僅38.9%,廢水直接排入灌溉水圳,或排入河川再進入灌溉系統,破壞河川、農田、海洋之生態環境品質,危害國人糧食安全;業者心存僥倖、違法偷排嚴重,但環保機關稽查人力不足,抓不勝抓,需要更有利的管制作法。2015年通過修正《水汙染防治法》並開徵水污染防治費,賦予更有利的執法工具,也提供較完整的法源與經費,但仍無法解決灌排不分、環境資訊不透明、企業不需負責修復環境的問題,對於嚇阻違法偷排的情形也尚待觀察。綠黨認為有效管理廢水汙染、修復受損水體、建立預警機制,才能保障生命依存所需的清潔水源。

 

台灣綠黨主張:

  • 加速鋪設全台公共汙水下水道系統,落實灌排分離。
  • 加嚴放流水質標準,鼓勵清潔生產、廢水回收再利用。
  • 全面裝設工廠放流口24小時自動水質水量監測器,即時公開監測數據,建立環境資訊網、預警及居民聯防機制。
  • 增加環保稽查人力,掃蕩違法偷排。
  • 進行台灣河川汙染總量管制,逐步削減汙染量,恢復河川潔淨。
  • 規範違法業者負起責任,修復受損的水體環境。

 

2、空氣汙染要減量

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的過程中,燃煤、煉油、石化、鋼鐵等高污染的產業陸續進駐台灣,雖然2012年制定了空污法,但時至2015年,空氣污染的問題仍十分嚴重,其中又以中南部最為嚴重。

 

目前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仍為懸浮微粒三級防制區,高雄與屏東則為懸浮微粒及臭氧之三級防制區,雖然環保署尚未公告細懸浮微粒之三級防制區,但以近年西部各縣市細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來看,除了宜蘭與花東之外,西部縣市極可能均為三級防制區。

 

除了上述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及臭氧之外,石化業重鎮雲林、高雄,空氣中尚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濃度極高、致癌風險偏高的問題,尤其台灣地狹人稠,這些來自工廠的空氣污染,加上都會交通運輸所排放的汙染物,使環境品質愈來愈不符人民期待。

 

台灣綠黨主張:

  • 行政院應交出產業轉型時間表,限縮並逐步淘汰高汙染產業,以綠色經濟替代。
  • 中南部各縣市都應實施空污總量管制,並以更具實質減量效益的管制計畫降低各種污染源的空污量,落實管制目的。
  • 環保署及中南部各縣市環保局應依空污法第六條第三項「三級防制區內,既存之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降低既有的汙染量。
  • 空污嚴重的秋冬季節火力發電廠應以天然氣發電為主,減少燃煤機組發電、減少空氣汙染。
  • 改革財政劃分與稅收制度,積極發展台北市以外之公共運輸系統,減少個人使用的自有載具(汽、機車)數量,並嚴格要求柴油貨車等交通污染降低污染量。
  • 全面體檢空污法,積極落實各項空污管制。

 

3、源頭管理事業廢棄物

台灣廢棄物產生的環境問題主要在事業廢棄物部分,目前每年產生近2,200萬噸事業廢棄物;其中,約有1,800萬噸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佔事業廢棄物總量達82%),例如營建土石方每年產生量約有2,600萬到4,000萬立方、鋼鐵業的爐渣中鋼一年就會產出400萬噸;電弧爐爐渣有160萬噸、焚化爐底渣每年有85萬噸…。然而,其中有最終填埋需求的,每年竟只有大約500萬至800萬立方。所以事業廢棄物以再利用名義搖身一變成為產品,散佈於我們生活中,又因數量龐大難以去化,農地、魚塭淪為再利用產品最終掩埋場。例如中鋼公司將爐碴埋於旗山水質保護區,台塑公司讓副產石灰流竄於台西、口湖、西螺、林內、麻豆等地魚塭,這讓我們生活環境、飲食安全與水資源充滿危機。歐盟爐碴再利用對品質監控原則上規定自我監督,再利用的去處需經水資源局同意,但同時需有外在監督系統,透過受認可的檢驗單位監督,而台灣事業再利用認定寬鬆,對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終端管理鬆散,也未建立完善的外部稽查制度。

   

台灣綠黨主張:

  • 現行再利用產品(如經篩分後的焚化爐底渣)的品質標準相當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過於寬鬆,我們主張加嚴再利用產品的品質標準。
  • 當任何產品(包括再利用產品)失去市場價值,或被用到不對的地方,應被視為廢棄物。
  • 對污染行為人應加重刑責與罰款。
  • 環評報告與污染檢測報告等相關資料應公開透明。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每項再利用物質最終去處應做流向管理,並統計研究市場實際需求量。
  • 反對政府開放電子廢棄物進口。
  • 應減少廢鐵與鐵礦進口,降低煉鋼產業規模,以減少鋼鐵爐渣等事業廢棄物的產出,同時減少能源耗用,降低空氣汙染。
  • 短期:補強廢清法與相關子法,明確定義何謂廢棄物,並讓再利用管理權責回歸環保署,以統合並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加嚴再利用產品的品質標準,同時賦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再利用產品流向的責任。
  • 中期:整併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強化廢棄物源頭管理措施,要求進行廢棄物總量管制,並對易遭非法清理或再利用之廢棄物予以高強度的特別管理。

 

‧ 永續海洋

台灣位處東海、南海及黑潮三個大型海洋生態系交接之處,周邊海域蘊涵豐富之生物多樣性,漁業及航運甚為發達,然政府直至2001年方提出較具海洋治理思維的《海洋白皮書》;此前,政府對於海洋事務始終未有整體擘劃之思維。過往之法令政策均「重陸輕海」,欠缺以海洋為本的行政架構和規劃。無論是政府施政或人民意識的版圖中,海洋似乎都位處邊陲。因而,我們慣於無度地向海索取、無感地利用海洋,又或者無由地懼怕海洋。

 

日本於2007年施行的《海洋基本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道「海洋佔地球廣大範圍,是人類生命起源,也是人類與生物維持生命不可或缺的要素…」,點出海洋之於人類的重要性,也提醒同樣身為海洋子民的台灣人們:「面向」海洋。自詡「海洋立國」或「海洋興國」的台灣,海洋應該是起點,不是終點。

 

台灣綠黨希望從海洋保育與資源永續之核心價值為出發點,提出以海為本之海洋政策,願廣袤海洋成為我國主體之延伸,而非自限之邊界;讓我們衷心感謝並珍惜海洋所賜。

 

台灣綠黨主張:

  • 研訂《海洋基本法》等以海洋為主體之法律,統整海洋事務,維護海洋環境並合理使用海洋資源,彰顯我「海洋立國」之精神。
  • 確立並劃定海域功能分區,比照陸地的國土規劃與區域治理,進行台灣的「藍色國土」的分區規劃與治理。
  • 逐步增加海洋保護區之比例,促成保護區網絡之建置。
  • 永續漁業、豐饒海洋:加強責任制漁業管理,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之漁業行為;逐步轉為「生態系導向」的漁業管理制度。鼓勵節能、友善生態環境之漁具研發及漁產養殖方式,降低漁業對所處環境或相關物種的影響。
  • 與鄰近國家之漁業關係或協議上,亦應以海洋保育、資源永續為宗旨。
  • 綠色航運、無痕海洋:加強壓艙水排放之管制,避免漏油汙染及外來種入侵之外,亦應積極建置(替換)低/零汙染或是循環利用的航運系統。同時,鼓勵民間使用及研發節能與友善環境的航運相關裝置(包括再生能源之運用)。
  • 強化海洋保育之執法效能,寬列執法預算,增加員額與執法船艦之配置與人員能力培力。。
  • It’s in my blood! 喚醒人民之海洋意識:改變過往「重陸輕海」之思維與政策,鬆綁海域活動法令,並將海洋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制內,同時鼓勵海洋各專業領域人才之育成;生活中,則結合海洋文化教育機構,推行全民海洋教育。從懼海轉變為親海、識海、思海,方能孕生台灣子民之海洋底蘊。
  • 推展海洋生物多樣性及資源保育之國際倡議與合作:除了在海洋科學研究與應用上應積極與國際合作之外,台灣作為遠洋漁業大國,更應在區域漁業組織或相關國際海洋事務之組織或會議上,支持海洋保育與資源永續之管理措施,同時付諸行動。

 

‧ 守住環境,才有觀光

2008年7月4日,中國觀光客首發團分成22團六百多人抵達台灣,而在2015年5月觀光局的統計,若含港澳在內的中國籍觀光客,已經佔境外來台觀光客的57%,數量增加之快,佔比增加之大,令人憂心;這幾年來也引起許多地方居民的抵制行動,而在觀光領域的從業人員也曾抗議過陸客來台對其之剝削,更讓許多觀光景點遊憩品質變差,而觀光產業勞動條件惡化與「中資、港資一條龍」現象至今無解,顯示開放中國觀光客的政策還有相當多待檢討的地方。台灣綠黨,認為,這不單純是開放中國觀光客的問題,更是大量開放觀光客後所面臨的發展困境。

 

  • 即刻啟動觀光政策的政策環評。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十六條的規範,推動千萬  觀光客政策已有影響環境之虞,應加速推動,且應以環境承載量、觀光遊憩品質、在地住民生活做為評估的因子。
  • 最適生活人口觀念應放入現有的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架構下,評估土地使用、用地編定等方針,嘗試尋找出最適合的環境承載量,並用以供定需的模式,來推動公共設施,達到管理觀光人口之效。
  • 即刻停止增加中國觀光客團客名額,並逐步調降,在不超過現有總量,且環境可承載的範圍下,再適度開放「真實」自由行的人數。
  • 改善現有勞動條件低落的觀光產業發展,鼓勵推動小型、在地的旅遊模式及相關平台,在環境、地方社區可承載的最適遊憩人數原則下,推動新觀光商業模式。

 

‧ 健康動物,環境永續

從毒澱粉到毒食用油,從漂白豆芽到基改黃豆,從戴奧辛鴨蛋到抗生素雞蛋,從毒鴨肉到假羊肉,無論素食還是葷食,台灣的食品安全已全面淪陷!我們從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中,逐漸反省過去在拼經濟的主流思惟中,如果也把農業與畜牧業當作特定產業來拼成本、拼效率,那麼犧牲的往往不只是土地生態與動物福利,而是永續生態、環境與人類的危機。食物生產與消費的形態,與生態保育、環境保護及動物福利息息相關。因此關心食品的來源、作物種植及動物飼養方式或生產系統,是保障動物福利及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台灣農業、畜牧業都是採行集約式生產,為求提高產量,農作物大量使用農藥、化肥;高密度動物飼養衍生動物福利與抗生素等藥物濫用情況非常嚴重。畜牧業所產生大量的廢污水,也會造成環境污染,威脅人類健康。集約農牧的蝴蝶效應,包括新興人畜共通疾病(SARS、狂牛症、禽流感等),食因性疾病(如高血壓、高膽固醇、食物中毒、感染腸炎弧菌等),細菌抗藥性增加醫療成本與疾病風險等等。台灣綠黨主張,在農場動物議題上,要保障動物福利,首要翻轉工業化畜牧模式,讓動物能夠健康自然地生活。在同伴動物上,從源頭杜絕流浪動物產生,推廣家犬、貓絕育,以避免犬貓過剩。做好犬貓晶片註記與登記,改善動物收容所環境,加強動物福利教育與飼主責任推廣;並將動物福利、動物倫理納入國教課綱,讓人與動物都能在這個環境中好好生活永續生存。

台灣綠黨主張:

  • 減少各種活體試驗,設立「動物試驗替代方案研發確效推廣中心」,提升實驗動物福利。
  • 嚴格掌握並稽查動物繁殖及買賣場所。
  • 改善公私立收容所環境,提高民眾認領養率。
  • 落實動物倫理、福利與飼主責任教育。
  • 推動經濟動物人道飼養或友善生產系統,提供民眾「友善食物」選擇權。
  • 保育野生動物資源,加強野外監測,提升如鯨鯊、大白鯊、姥鯊、鬼蝠魟等珍貴物種保育等級,與國際接軌。

【2016政策白皮書】尊嚴勞動:一份安穩有尊嚴的工作

過去無論民進黨或國民黨政府,一直都帶領我們「拚經濟」。我們日也拚、夜也拚,拚到產業外移、拚到青年人不敢生孩子、拚到生了孩子只能丟給父母帶或送去安親班、拚到房子買不起、拚到過勞死不是新聞。我們想問:為什麼「拚經濟」拚了幾十年,社會貧富差距越拉越大?為什麼經濟發展的成果無法公平地分配到勞工身上?

 

綠黨想把「尊嚴勞動」與「公平社會」找回來。我們能不能想像一個社會,在那個社會中,有尊嚴地工作是民眾最基本的權利。勞動者在適當的工時下擁有合理的薪資、有更安全的工作保障、不用擔心隨時會丟掉工作、退休後的老年安養也無須煩惱。我們希望那樣一個社會中,勞動者能夠勇敢主張自己的權利,並團結成立工會,我們可以為社會的發展共同工作、並公平地分享我們的勞動與經濟發展果實。綠黨主張,只有讓勞動者在公平分享的社會制度下尊嚴地勞動,我們才能夠創造共同的繁榮。


‧ 穩定就業:禁止派遣、終結非典勞動

台灣非典勞動人口數持續上升。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報告》,2008至2014年「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人數從49.8萬增加至59.8萬人,2014年派遣勞工人數佔整體就業人口約5.41%。另據銓敘部的統計數字顯示,2014年公務人員總數為34.7萬人,然而,公務部門中同時存在的非典人力,包括約聘雇人員、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就達到12萬人,超過公務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非典勞動的不穩定、低薪資及工作權益惡化,已經使得勞工成為「窮忙族」。綠黨主張,全面檢討雇用政策、從公部門帶領擴大正式人力僱用及編制,逐漸降低非典勞動雇用比例,讓每個人都能安心工作。

 

台灣綠黨主張:

  • 公部門優先終結非典勞動:約聘雇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約聘雇與臨時人員採用不定期契約;禁止自然人承攬;逐步廢除勞務委外,經常性業務回歸直接雇用。
  • 停止公營事業私有化,公共服務不再外包。
  • 立法逐步禁止勞動派遣,既有的派遣勞工回歸直接雇用。
  • 所有非典勞動與正職人員享均等待遇,同工同酬、同等福利。
  • 所有勞雇關係都應該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

 

‧ 尊嚴勞動:足以維持生活水準的薪資

台灣自1997年以來,企業盈餘佔GDP比例逐年提高,勞動者的薪資卻不增反減,若同時計算物價上漲的幅度,則目前的實質薪資大約僅是1998年的水準:「拼經濟」的經濟成長果實,根本沒有公平地回到勞動者身上。此外,勞動者在社會生存的最低薪資要求─基本工資,從1997年開始凍漲,停留在15,840元長達十年之久,直至2007年在勞工團體的抗議下,才逐漸微薄調升至目前的20,008元(若以時薪計算,則為120元)。

 

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2015年全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是10,869元,依每名勞工需扶養2.11人的標準來看,則基本工資至少要提高至 22,934元[1],才能讓勞工家戶所得高於最低生活費。最低生活費僅是判斷低收入戶等社會救助的標準,離最基本的生活品質尚有一段距離,但即使如此,基本工資甚至無法達到最低生活費的標準。綠黨希望帶給大家的是尊嚴生活,而不只是生存,因此,我們主張基本工資應該朝向「生活工資」(living wage)的方向、依勞工家戶基本生活開支所需來調整。

 

台灣綠黨主張:

  • 依勞工家戶基本生活開支所需制定基本工資公式、逐年調整。
  • 基本工資適用所有在台灣工作的勞動者,外勞本勞不脫鉤。
  • 上市櫃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應納入工會代表,企業內高層主管的薪資不得超過基層員工薪資的十倍。
  • 不同性別、族群間的薪資要平等。

 

‧ 縮短工時:要工作、也要生活

傳統追求GDP的經濟成長,常以犧牲環境等社會成本為代價,同時,經濟的成長也不代表生活品質的提高。台灣即將在2016年適用每周40小時工作制,每天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但現行《勞動基準法》叧外開了若干小後門,使得雇主可以運用變形工時、責任制等方式來無償延長工時,使得勞動者過勞頻傳、缺乏休閒與生活品質。綠黨主張:應縮短工時,要工作、也要生活。縮短工時,不但保障勞動者的休閒時間,更改變勞動者支配時間的方式,增加勞動者的家庭時間以強化社區連結、公共事務參與。此外,藉由公平地分配薪資與工時,來提高就業率、強化及穩定永續經濟發展。

 

台灣綠黨主張:

  • 廢除責任制,廢除變形工時。
  • 提高加班工資為正常工資二倍以上。現行每月最高加班時數46小時,不應提高,且應逐步調降。
  • 國定假日維持一年19日,不得因工時調降而減少。
  • 增訂條款限制雇主在上班時間外以電訊或通訊軟體交代工作事項。

 

‧ 讓年輕人有出路:創造合宜的青年勞動環境

近年來因為生活費用與學費的高漲,許多青年學生在學期間就必須打工賺取生活費用,或辦理學生貸款才足以負擔求學開支。出社會之後成為職場新鮮人,一邊背負著償還學貸的壓力,一邊還要忍受不友善的工作環境:根據統計資料,15-24歲的勞動者有高達近七成的比例從事服務業(跟全體勞動力相比高出10%),而服務業向來以低工資、長工時、流動率高著稱。綠黨主張,社會應該創造讓職場新鮮人也能穩定工作的環境,才能使青年的熱情與才智充分投入社會的發展與創新。

 

台灣綠黨主張:

  • 從中學開始,在正規課程中納入勞動教育,增進新進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知識。
  • 學生從事校內勞動、建教產學合作、實習等,學校及企業必須提供符合勞動基準的待遇。
  • 針對雇用大量青年勞動力的連鎖式服務業,進行持續性勞動檢查。

 

‧ 強化工會組織:增加勞工的集體協商與爭議能量

勞工的個體勞動權,必須要透過集體勞動權的實現才能獲得保障,換句話說,勞工必須擁有堅強的工會組織,才能維護個別勞工的權益。綠黨在制度的設計上,試圖透過法律賦予工會及勞工更多增強爭議能量的政策工具,以提高勞動者組織結社的動機,強化勞工參與工會的比例。希望能讓每位勞動者都能夠勇於捍衛自己的權利,並團結眾人之力爭取集體的權益。

 

台灣綠黨主張:

  • 公務人員享有組織工會的權利。
  • 降低產業、職業工會與資方進行集體協商之門檻。
  • 賦予工會權利發動勞動檢查,增強陪同鑑定人於勞動檢查中的作用。
  • 賦予工會權利查核資方財務,增進勞工監督公司經營的能量。
  • 建立吹哨人保護制度,賦予工會及勞工因公共利益目的揭發企業運作弊端的權利。
  • 勞工法庭之法官應受勞動法專業訓練,其法官評鑑委員會應納入勞工代表。

 

‧ 老年安養:重新建構勞工的退休保障

退休及年金制度之目的,旨在確保勞動者退休後之基本生活保障無虞。近年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軍公教退撫)及勞工保險(勞保)分別面臨收支不平衡的財務問題,引發民眾對於各項退休基金在未來可能「破產」的疑慮。因為高齡化以及少子女化等人口結構的因素,各項退休制度的確都面臨收入變少而支出增加的情形,但軍公教退撫以及勞保作為「隨收隨付」的提撥體系,本來就有機動調整費率的機制,坊間流傳的「潛藏負債」說法其實有過度誇大的問題,反而會影響勞工對於年金制度的信心。

 

綠黨主張退休及年金改革必須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不能片面為達到財務平衡而減損退休人員權益:中短期來說,因為退休金兼具「工資的延遲給付」以及「社會安全體系」兩種性質,雇主及政府應該主要負起彌補收入減少的責任;長期來說,減緩少子女化的衝擊、整合各項年金體系以充實收入基礎,以及開辦長期照護與社會住宅等公共服務、降低退休人員對於現金給付的依賴,都是政策上必須推動的方向。

 

台灣綠黨主張:

在勞保方面─

  • 降低給付沒有任何正當性,只會破壞勞工群眾加入勞保的意願,其效果等於是在摧毀 勞保,應該堅決反對。
  • 所有勞雇關係都必須以雇主為投保單位納入勞保,雇用五人以下的企業或機構亦必須 強制納保。

 

在勞工退休金部分─

  • 政府必須嚴格追查未足額提撥的企業或機構(包括舊制與新制)。
  • 新制的雇主每月提繳6%明顯偏低[2],應比照舊制標準,將每月雇主提繳提高至12.5%。
  • 新制年金僅可請領至平均餘命的年齡,為加強退休生活的保障,政府應盡速開辦「延壽年金」。

 

在軍公教退撫方面­─

  • 適用軍公教退撫的人員退休後,如再度任職,必須限制領取其原有之月退俸,以避免所得分配不公之「雙薪」問題。
  • 軍公教人員受雇於公部門,政府與雇主為二而一的角色,關於退休制度的改革,包括退休年齡的變革以及設定適當的所得替代率等,政府在制定修法草案前,應與已組織化的相關人員(如由教育人員組成的工會)進行集體協商。

 

整體改革方向─

  • 立法禁止各項退休基金投入高風險投機、炒作公共財、「護盤」或違反公共利益的投資,政府應透過向財團徵收資本利得稅來確保各項基金的法定收益,以及基金不足支付時之補撥。
  • 重新全面改革年金制度,整合目前依職業分立的退休金制度,改為國家介入建置的雙層式健全年金制度:一為基礎國民年金,二為與所得相關的附加年金。
  • 保障所有勞動者退休年金達到至少七成的所得替代率。
  • 開辦長期照護與社會住宅等公共服務,降低退休人員對於現金給付的依賴。
 


[1] 2014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綜合分析:每戶就業人數1.33人、每戶平均人數2.80人,平均每位勞工需撫養2.11人(2.80/1.33=2.11)。10,869元x2.11人=22,934元。

[2] 依照舊制,勞工工作30年可累積45個基數(前15年各2個基數、後15年各1個基數,15*2+15*1=45);新制的雇主每月提繳6%,30年僅可累積21.6個基數(0.06*12月*30年=21.6)。舊制是新制的2.08倍。

【2016政策白皮書】公平稅制:讓稅收制度發揮社會公平的重要作用!

  • 公平稅制:讓稅收制度發揮社會公平的重要作用!

稅賦制度是一個政府施政的根本。一方面,政府能夠透過公平的稅制來減緩貧富差距,進行重新分配,重建社會福利,並提供重要且高品質的公共服務,建立全國人民共同的生活。另一方面,如何分配及運用稅賦收入,更是可以清楚的辨別出每個政黨對於台灣這片土地不同的承諾與付出。

從過去台灣的稅賦狀況來看,稅課收入根本上入不敷出,政府幾乎每年都需仰賴高額公債彌平歲入不足。然而,過去執政的兩大黨,並沒有積極的籌措財源或健全租稅制度,財政赤字已經日益嚴重,兩大黨卻爭相施行各項租稅減免措施,對高資本利得者大舉減稅,侵蝕稅基,債留子孫。

綠黨認為,一個好的稅收制度將發揮社會公平和生態永續的重要作用。因此,綠黨主張我們需要更公平的稅制,來帶給我們更完整公共服務、保障最基本的人權、達到更公平、永續的社會!


‧ 稅制必須更公平

台灣近幾十年來的財政結構脆弱,幾乎年年財政幾乎入不敷出,從81年度至104年度之間,僅有五年(87-88;95-97)期間歲入大於歲出,其他十九年皆負債,尤其在近五年間(100-104),財政缺口更加擴大!

 

目前台灣稅賦制度的幾個問題包括:

1、台灣租稅負擔率過低 ─ 根據2013年的財政部的統計顯示,台灣租稅負擔率僅有12.6%,遠比鄰近國家的韓國、日本來得低。租稅負擔低,就難以有足夠的財源讓國家提供根本、基礎及有品質的公共服務,更遑論難以維持財政的健康及永續。

 

2、受薪者課稅比重比企業、財團高 ─ 台灣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最高5%所得與最低5%所得差距拉大,所得分配不均現象惡化。主因除了企業或財團的經營者獲利所得與一般受薪階級所得差距過大之外,當前稅制更是對財團鬆綁,對受薪階級嚴苛,加速貧富差距惡化。根據中研院研究,台灣企業的租稅負擔率在過去十年多維持在2%-3.5%之間,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與日、韓等亞洲鄰國相比,也明顯偏低,也低於OECD在2015年調查34個國家平均23.16%。

 

此外,1998年起,台灣實施將個人的綜合所得稅與法人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一的制度。此一兩稅合一制度實施,更是造成了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大增,且股利所得明顯集中於富有階級,從財政統計通報資料顯示,按應納稅額之所得結構分析,適用 40%稅率者之應納稅額以來自股利所得持分 886 億元最多,較 99 年度大幅增加26.0%。

 

課稅的根本,是讓政府有財源提供公共服務與設施。然而,在這塊土地上,生產者與消費者所從事的經濟行動並不相同,因此,所使用的公共服務與設施也有所差異。例如,台灣政府常會為了企業或財團劃設工業區,並協助建置汙染防治或提供其他服務,但生產者(財團、企業)並未因此付出相對應的成本。因此,兩稅合一對於經濟活動並不一致的自然人與法人並不公平,生產者應負擔其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將稅後盈餘分配給股東,再進行個人(自然人)綜合所得稅之課稅。

 

3、企業、產業等不合理的租稅減免,造成稅基流失 ─ 兩大黨執政的台灣,一昧追求全球化與傳統GDP經濟發展;同時,為了吸引外資,更是不斷的鬆綁國內法規、競相對財團及企業減稅,導致稅基大幅流失。根據財政部統計年報資料顯示,從2001年至2014年,包含產業創新條例、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值條例所減免的稅額,每年都高達一千億元以上,幾乎等同於每年財政赤字的缺口。

 

4、土地及房屋淪為投資標的,租稅負擔及持有成本嚴重偏低 ─ 台灣以房屋評定現值作為稅基課稅,交易房屋的獲利被嚴重低估。各地方政府對於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課稅以1.2%為下限,其資本利得課稅成效嚴重不彰。投資報酬高,土地及房屋持有成本卻極低,導致土地及房屋淪為投資標的,本該為基本人權的居住權淪為空談。

 

5、當前稅制難以促成環境及生態永續 ─ 透過稅收能夠改變消費模式或生產模式,進一步促進生態永續。當前我國油電價格的調整並無將外部成本納入考量。然而,能源使用過程中有其外部性,基於基於使用者成本、汙染者付費原則及能源安全等因素,應開徵能源稅及建立綠色稅制,再用其投入於發展環境友善產業,促進環境永續。

 

台灣綠黨主張:

  • 廢除兩稅合一。
  • 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至20%-25%之間。
  • 逐步廢除消費稅,改採生態稅
  • 全面檢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產業創新條例等租稅減免政策,獎勵環境友善之綠色產業。
  • 房屋稅與地價稅整合為一,其交易所得應實價課稅。
  • 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應調高並採差別稅率,非自用住宅以較高稅率打擊投機炒作。
  • 提高遺贈稅,並採累計課稅,防止特權階級財富與權力的積累。
  • 制定能源稅及綠色稅制,促進環境永續。

 

【2016年政策白皮書】永續經濟:我們只有一個地球!

  • 永續經濟:我們只有一個地球!

 

經濟活動向來是人類社會生活的重心。不論古今中外,千百年來世界各民族的生活材料皆取之於山林海洋,在維持社群生命存續之餘,也能理解樹的靈魂,風的語言、鳥的歌唱,與大自然共榮共處,永續利用地球上的有限資源,可說是人類共同的智慧與文化。

 

具體來說,請你想像一下,你有著安全、令人心滿意足、有尊嚴的工作;擁有一個負擔得起的家;生活在一個沒有貧窮的世界;和有限的地球資源和平共處珍惜所需。這是綠黨希望打造的經濟模式,一個為了人們和地球服務的永續經濟。

 

然而,工業革命後,技術的進步與規模經濟的效率帶來巨大的利潤,竭澤而漁的生產模式取代永續利用。儘管工業技術的進步讓大量人口脫離貧窮線,生活不再為下一頓而煩憂。這種經濟模式,讓我們的物質生活相對富足,但也帶來各種環境超載的危機風險,更在當今全球經濟版塊的位移重組過程中,加劇裂解社會階級的分化。

 

我們可以先簡單回顧台灣的經濟奇蹟。七零年代左右,歐美相對成熟的產業開始尋求便宜的生產成本,台灣在這個時期,透過低廉的勞動力與代工起家,接受大量歐美訂單,步入經濟起飛階段。但這樣的經濟榮景時間並不長,九零年代後,隨著中國與東南亞等更多新興工業體的堀起,台灣已經失去早期的成本優勢,資本外移、產業空洞化遂成定局。

 

從全球的視野來看,資本流動不單是造成許多地方經濟衰敗、勞動條件惡化;資本流動的目的更是尋求更便宜的成本,生產更多的產品,才能創造更多的利潤。當每個資本家都這麼做的時候,全球的過度擷取資源、過度生產、過度競爭與削價割喉,就成了永劫不復的惡性循環。

 

面對這麼艱難的局面,過去兩大黨的藥方幾乎相同。對內是協助財團取得低廉土地、水電與自然資源,降低財團賦稅,私有化與BOT大行其道,M型化的社會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對外,則以經濟邊緣化威嚇國人,積極簽訂損及農工勞動階級權益的自由貿易條款,讓跨國財團的壟斷私人利益綁架我們的經濟與生活。

 

台灣綠黨認為,僅僅提出創新、附加價值、品牌等策略無助扭轉即將崩壞的經濟體制、永續環境與社會財富分配兩極化。因此,我們不但認知到我們「只生活在一個地球」,更在這基礎上提出「在地、合作、永續、公平」四大經濟原則,並落實在環境、教育、勞動、性別、稅制等等面向上,大刀闊斧地全盤翻轉這種殺雞取卵的資本發展模式。

 

這不是不可行的烏托邦,全球受到跨國財團壟斷資本壓迫的人民,早已在全球各地實踐各種另類經濟的實踐方案,為的是實現一個更永續、在地的經濟體系。事實上,經濟模式不只有競爭的面向,還有合作、互惠互利的各種可能,這些多元、在地、永續的經濟模式,因為能夠適人適地調整,更能為地方注入充滿活力的經濟動能!

       


 

台灣綠黨主張:

  • 放棄GDP作為衡量經濟的標準,追求環境可承載之社會、經濟、文化的可發展指標。
  • 重建公共服務,降低失業率與提高生活水準。
  • 在地經濟:經濟活動是為了讓人民有更適宜的生活品質,而不是為了財團的累積自己的財富,因此我們反對自由貿易與跨國資本聯手壓榨勞工、破壞環境、傾銷貨物。我們要扶植地方中小企業,永續利用在地資源,以合理待遇聘僱本地勞工,滿足地方的消費需求。此外,我們強調「在地」是一個因時因地因產業而異的概念,我們也不贊成故步自封的「保護主義」,以合作、永續、公平,互惠互補為原則的區域合作與國際主義亦應重視。
  • 合作經濟:我們提倡「不要為了追求最廉價而競爭,要為了追求最優質而合作」,鼓勵生產者與消費者透過合作社,共同分享、承擔各種經濟需求,落實經濟民主的理念。
  • 永續經濟:台灣的山林海洋已嚴重超限利用,環境污染的後果逐漸反噬我們的生活品質,環保、節能、減碳應成為我們產業發展的指導原則,鼓勵節能與低污染的產業政策,並協助耗能與高污染的產業儘速轉型。
  • 公平經濟:在國內,我們認為財政政策與稅制應全盤檢討,拒絕向財團傾斜,社會財富才能公平分享給勞動大眾,全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對外,我們可與區域經濟夥伴發展公平貿易,以區域合作取代資本逐利與劣質競爭。

 

 

【2016年政策白皮書】一頁讓你知道綠黨的政治主張

一頁讓你知道綠黨的政治主張

與我們共同打造公平、永續、在地、合作的社會和經濟系統!

 

台灣四面環海,森林壯觀富麗,物產豐饒,是眾多生命與物種安生立命的家園。我們原本能夠建立一個經濟系統,讓這塊土地上的每個人民都能夠公平地分享經濟成果,我們原本可以創造一個適宜人居,妥適照顧每個人需求的社會系統。然而,現在由一小群政商財團結構把持的政治,卻帶著我們走向耗竭式的發展、走向更巨大的貧富差距,走向不公平的社會。

 

我們的政策,希望可以打造一個更公平、更民主的社會。我們希望能夠把公共服務帶回來,也藉此創造更有尊嚴的工作,滿足每位人民的多元且基本的需求。我們相信永續的經濟發展,能夠減緩環境的超重承載,讓人與土地環境共存共榮。我們認為,一個公平的社會能夠讓每個人都有更好的生活。我們認為,一個真正民主的政府,才能夠真正為了公共利益而執政。

 

只要我們一起行動,我們就能夠一起打造一個公平、永續、在地、合作的社會及經濟系統。綠黨希望能和大家一起站出來,因為我們在乎,台灣!


 我們面臨了三個危機:

  • 不永續的經濟:在當前耗竭式的經濟發展模式下,人們超限利用有限的土地與環境。毫無節制的開發導致了氣候變遷,而氣候變遷又與人的生存權、糧食權、健康權、居住權息息相關。
  • 不公平的社會:當前社會極度不公的向財團傾斜,具體表現在政府法規對於財團的去管制化、不公平的稅制及漠視勞動條件的沉淪。此外,多元族群及社群在台灣並沒有得到公平的對待,歧視依然存在。
  • 失靈的民主:代議制度失靈,行政體系崩壞,主流政治與財團站在一起,漠視草根人民的聲音。

 

 我們怎麼解決問題?

  • 打造永續的經濟:
    • 揚棄以GDP測量發展的指標,追求環境可承載之社會、經濟、文化的可發展指標。
    • 支持友善環境的產業:農業與在地產業、再生能源、具永續性的中小企業
    • 提出面對氣候變遷與環境惡化的治理政策,保護山林、復育國土。

 

  • 追求公平的社會:
    • 提供基礎、平民、可及的優質公共服務,如:長照、托育、交通、教育…等等。
    • 反對政府不斷地將台灣的山、林、水、土、民主、文化去管制化,加強各級部門民主治理。
    • 改革稅制,恢復營利事業所得稅至25%、提高遺增稅稅率,縮減貧富差距。
    • 提高勞動環境與條件,制定勞動派遣落日條款。
    • 落實人權保障,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

 

  • 重建有效的民主:
    • 厚實公民社會
    • 打造以公民為核心的參與式治理模式
    • 推動選舉制度改革,增加以比例代表制選出的席次;推動有適當配套措施的公費選舉制度,降低參政門檻,進行公平競爭。

【2016政策白皮書】性別平權、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

性別平權、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

在許多性別運動工作者的努力下,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其後CEDAW及聯合國兩公約也陸續完成內國法化,LGBTIQ(男同志、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陰陽人、酷兒)等多元性別者的權益在台灣逐漸被認識與肯定。然而,社會對多元性別者的恐懼、無知、排斥、歧視與攻擊並沒有就此消失。台灣綠黨多年前就主張同性婚姻應該法制化,更是第一個支持多元成家法案的政黨,綠黨長期致力於推進性別平權,包括多元性別者在各個政策面向中的權利,最終目的在消弭一切形式植基於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別特質之歧視,建立一個平等且友善性別的社會。

 

台灣綠黨認為性別平權是一個迫切且不容妥協的重要原則與政治目標,除應落實「兩性平權」,並應走向「多元性別平權」,為此,我們認為:

 

1.應在各級政府推動「多元性別主流化」(” LGBTIQ

mainstreaming”),所有政府機關在制定、推行及評估各種政策與服務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多元性別群體的處境及需要,及其對多元性別群體的影響,尤其應該注意資源是否充足以及交叉歧視(多重歧視)現象的處理。

 

2.為達成多元性別平權,「反歧視」與「提高社會接納」是必須持續進行的兩個主要方向,此必須透過立法、教育與行政等各種手段來落實,應積極保障多元性別組織家庭(包括收養)的權利; 此外,各級學校應實施多元性別教育,公部門應該積極與民間同志平權組織合作,發展出在地化的反歧視與提高社會接納的具體作法。

 


  • 自由戀愛、平等成家

    在台灣現行體制下,國家只在少數政策與立法上,將非異性戀婚姻家納入思考(比如說:家庭暴力防治法納入同居家庭與同性伴侶家庭),造成非異性戀婚姻家庭的生存困境,因此我們主張應推動多元成家立法,強化國家對各種形式家庭平等且周全的保障。

台灣綠黨認為,國家對家庭的相關保障,不應該以性傾向為由給予差別對待,因此主張修正民法還給同性伴侶平等的婚姻權。在家庭形式方面,台灣綠黨主張婚姻不該是國家唯一看重且優先保障的家庭形式,台灣是多族群的社會,這一百年來經歷了殖民、戰爭、統治權的轉移,加上社會在短期內急速現代化,家庭圖像原本就是多樣且快速變化的,越來越多人選擇同居不婚,也有不少離婚後的伴侶寧可同居不再結婚,除此之外,因為各種理由選擇共居的家庭也越來越多。因此綠黨認為國家必須看見不同形式的家庭,並提供其適切的肯認與保障。

台灣綠黨主張:

  • 推動婚姻平權:修正民法,還給同性伴侶平等的結婚權。
  • 立法保障非婚姻關係的伴侶家庭:隨著結婚率降低、離婚率升高,有越來越多伴侶選擇同居不婚,也有不少離婚後的伴侶寧可同居也不再婚,國家應正視人民自主成立的家庭,訂立以平等、自主為原則的伴侶制度,保障伴侶家庭。
  • 保障共居家庭的權益:過往認為家庭是以婚姻、血親所組成,但若翻閱民法第六章,會發現家的內涵還包括「共同居住」的概念。在社會中有許多非親屬關係的人們因各種理由共居一家,但受限於內政部的函釋,無法在戶籍登記的稱謂上登記為「家屬」,僅能為「寄居」,造成家庭成員身分認定上的困難,因此我們主張應回歸民法對家庭的定義,讓共居一家者的家屬身分更為明確。
  • 在多元家庭的身分關係立法尚未落實前,政府應恪遵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針對不同性別認同、性傾向的國民,維護其基本權益。

 

  • 愛滋防治關鍵:正視愛滋人權、去除愛滋汙名與歧視

台灣社會對於愛滋的恐慌與歧視嚴重,感染者被拒絕提供醫療服務,或受到雇主惡意解雇,相關歧視侵權事件層出不窮。台灣政府目前的愛滋政策、相關經費編列,乃至於學校教育的愛滋宣導,仍以恐嚇、恐性為方針。此舉將加深社會大眾對愛滋的誤解與歧視,造成侵犯感染者人權,不利於愛滋防治。自從雞尾酒療法成功延長感染者壽命,並增加感染者生活品質,愛滋已成為眾多慢性疾病中的一種。把愛滋當成慢性疾病,正常化對待,並且正視愛滋感染者的社會處境,才能真正解決愛滋問題。

台灣綠黨主張:

  • 台灣的愛滋政策,包括經費編列、醫療照護制度、反歧視教育、消除歧視性法律,應提升層級由行政院提出跨部會之全面、友善的防治政策。
  • 落實反歧視的愛滋教育,去除愛滋汙名,保障感染者人權,才是防疫的根本政策。
  • 愛滋經費不只投入醫療,更要加強專注於防疫教育。
  • 沒有高危險族群,只有高危險行為。取消「捐血者健康標準」對於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久不得捐血的規定,捐血評估應立基於個人健康風險評估,而非性傾向。
  • 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讓感染者能安心就醫。

 

  • 性別教育要落實,行政保障要周全!

「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實施超過十年,此法所揭示的內容被認為超越世界上多數國家,日前亦有研究指稱,台灣學生支持性別平權的比例世界第一,可見性平法的通過與實施已經成功提升了台灣年輕世代的性別意識;然而學生因為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遭遇霸凌的狀況仍時有所聞,甚至有學生因為無法承受壓力而選擇輕生,證明性平教育的落實仍不能懈怠,政府需要從組織、政策方向、教科書編撰、人才培力等不同層次積極介入,才有可能確保不分性別、性傾向的學生都能在校園中得到公平的受教機會,並自由的發展自我,進而成為具備性別平權意識的公民,逐步改變充斥父權與異性戀中心的社會文化。

為求性別教育能徹底落實校園,綠黨認為各級政府必須堅定貫徹性別平等教育法所揭示的精神,積極敦促各單位與各級學校落實法規,尤其是近年來,我們發現反同勢力大舉入侵校園,不僅將性別刻板、守貞、反同的思想帶入課堂,甚至進入性別平等相關政策的決策體系,企圖阻攔學校教授多元性別相關課程,我們對此現象甚為憂心,若教育當局不堅守立場,好不容易推行十多年的性平教育將不進反退。

台灣綠黨主張: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的遴選標準與作業流程應制度化,過程應公開,確保性平委員具備性別平等意識與專業。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應公開上網,以供人民查閱與監督。
  • 學校內的性別平等業務需設立專責單位負責,聘任專職與性別專業的工作人員,性平單位的層級建議設置在一級單位。
  •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應保留完整的性別平等課綱,或是確保性別平等能夠融入各領域,讓老師能夠有明確的教學依循,確保性別平等的概念從國小就開始落實。
  • 教育部應重新檢視所有教科書內的性別平等意識,避免性別刻板印象,融入平等且具有創造力的性別角色,刪除對未婚懷孕的恐嚇,標誌台灣重大的性別人權事件、地理空間,寫入多元性別的次文化。
  • 積極培育性別人才,將性別研究列為政策重點發展系所,並鼓勵公務系統聘用性別專業人才從事性別政策業務,並在薪資評等增加性別專業加給。
  • 提升學校系統、公務系統、社會服務系統工作人員的性別意識。將「性別教育」納入師資培育的必修課程。

 

  • 保障多元性別族群之基本人權與尊嚴

台灣目前仍強制要求跨性別者欲變更法律性別須進行性腺切除手術,公共空間(如公廁、更衣室)的配置仍以男女性別二分思維進行規劃,而跨性別者仍面臨各種敵意與歧視的不友善環境。我們認為,性別認同是憲法所保障人格權的核心與基本權利。

台灣綠黨主張:

  • 跨性別者欲變更法律性別不應強制要求手術,以確保其性別認同自主權及生育權。
  • 應保障跨性別者之醫療權利及平等就醫與性別重置手術之健保醫療給付。完全行為人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應取消醫療實務上要求家人同意之制度。
  • ​公部門供民眾填寫的文書表單若與性別無直接相關,應不必列上性別欄位。若有須填寫性別之文書表單,應盡可能採用開放自由填寫之簡答形式,而非僅提供勾選男、女兩性之形式。
  • ​加強公部門、專業人員與一般民眾的教育宣導,認識跨性別者、陰陽人等多元性別族群之處境與需求,營造多元性別友善環境。
  • 修改台灣建築法規,明定公共場所、職場均須有一定比例的性別自由廁所,藉此彈性設計,解決跨性別者的困擾,兼而有親子廁所、平衡男廁、女廁資源功能。

 

促進職場、公共空間之性別人權

台灣綠黨主張:

  • 公部門應廢除無關執勤內容而針對特定性別之服儀規定與髮禁,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作為民間企業之職場性別平權表率。
  • 具標誌性之性別人權事件(如同志大遊行)、具性別特色之地理空間(如西門紅樓、二二八公園等)應納入公部門之歷史紀錄與觀光宣傳。

 

開放瘦肉精美豬? 綠社盟批:兩大黨昨是今非,視人民健康為無物!

 

開放瘦肉精美豬? 綠社盟批:兩大黨昨是今非,視人民健康為無物!

 

總統大選辯論後,美豬話題延燒,極有可能當選明年總統的民進黨蔡英文主席首度鬆口:開放瘦肉精豬肉進口應參考日本、韓國標準。綠社盟詹順貴批評,兩大黨昨是今非,過去民進黨曾為美豬進口一事召開記者會並強調美豬若進口總統就應下台;蔡英文主席也在2013年因「牛豬分離」批評馬英九政府常常因國際壓力而承諾跳票。如今,民進黨是否也會因「國際壓力」而背棄民進黨過去對於國人健康、食品安全以及養豬產業的承諾?

 

詹順貴也指出,儘管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主席信誓旦旦的「堅拒瘦肉精美豬」。但是他要提醒朱立倫,過去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也曾經在2007堅決反對瘦肉精,卻為了TIFA復談,在2012年國民黨多數的國會通過瘦肉精美牛。詹順貴質疑,曾經也說過「做好做滿」的朱立倫主席如今跑來參選總統,儘管號稱「堅拒瘦肉精美豬」,會不會未來又支持開放?

 

詹順貴強調,美豬進一步開放,牽涉到國內養豬產業發展及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解禁問題。根據澳洲養豬協會的統計,自從2005年美澳FTA簽訂之後,澳洲有70%的養豬戶受影響而離牧。豬肉生產成本比台灣低的澳洲都已經如此,一旦台灣開放美豬全面進口,養豬產業將面臨比澳洲更嚴峻的競爭壓力!

 

萊克多巴胺配合美豬進口全面解禁,不僅含瘦肉精美豬可進口,國內豬農面對低價瘦肉精豬肉競爭,不得不施用瘦肉精等動物用藥來降低生產成本的壓力也會越高,形成向下競爭。不僅增加消費者的健康風險,更對養豬產業發展有長期的負面影響。

 

詹順貴批評,兩大黨對於美牛或美豬「根本沒有立場」,只有臣服於國際壓力,沒有把人民的公共利益放在眼裡。一下說要一下說不要,標準變來變去,把國人的健康、食安,跟台灣的畜牧業視為無物!詹順貴強調,貿易並非壞事,但是若貿易淪為拿基層人民健康、生計來犧牲,那就應該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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