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九合一選舉政治代理人提名申請辦法

綠黨2014 九合一選舉 政治代理人提名申請辦法

一、提名作業時程:20146月底前提出申請。

二、提名程序

 

(一)黨員提出申請->準政治代理人(候選人)

認同全球綠人憲章、台灣綠黨黨綱,且積極實踐之黨員,應主動向秘書處表達參選意願,或由中執委會徵召;非黨員接受徵召前應先入黨。

 

請檢附綠黨政治代理人參選登記表,參選登記表至少應有五名黨員連署,並於選舉小組所公告期限內,送達秘書處,經選舉小組審核。

 

選舉小組將以下列人選資格為審核標準:

1.具草根經營基礎與競選團隊者。

2.社運議題的意見領袖、指標人物。

3.決心做長期紮根工作,明確區域經營策略,有選三次準備的政治素人。

 

(二)準政治代理人需具備以下提名要件:

1.不限立案之全國或區域公民團體(或代表人)推薦,需檢附推薦函:

 

  • 參選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應有2個以上

  • 參選縣議員、市議員、鄉鎮市長應有5個以上

  • 參選縣市首長應有20個以上

  • 本項之公民團體應不抵觸本黨六大核心價值。

 

2.該選區個別公民推薦(檢附個別公民連署名冊

  • 2014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公民連署數額為前次同選舉最低當選票數1%

  • 單一席次之縣市首長、鄉鎮市長候選人公民連署數額為前次同選舉最低當選票數千分之五

 

3.政見審議座談會

準政治代理人需與該地方支黨部(或該支黨部籌備處)及至少一個議題支黨部(或支黨部籌備處)共同研議政見內容草案,並召開政見審議座談會,凝聚共識。

 

4.提交政見、募款進度、參選計畫書、綠黨政治代理人公約,由選舉小組進行初步審核。

相關法規請見綠黨政治代理人提名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終結政客炒地皮的區段徵收!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綠黨反對浮濫都市計劃與呼籲廢除區段徵收之聲明

 
2014年1月3日上午,綠黨黨員詹順貴律師、綠黨中評委林子凌傳來的消息:「大埔案,今早法院宣判贏了!被強拆的大埔四戶徵收被撤銷了。」台中高等法院判決,內政部區段徵收不合法、苗栗縣政府張藥房等四戶不合法。可惜「遲來的正義」已算不上正義,而這判決也人民只贏了面子,卻輸了裏子,因為判決內文中,法院屈於現實,認為大埔張藥房等四戶土地已成道路使用,或因抵價地分配,分配給他人使用,客觀上無法返還。也就是說,遲來的判決也無法返還土地,一圓含悲離世的張森文大哥重建家園的心願。
 
近年來,此等政府行政暴力剝奪被徵收人的財產權,及其他非財產權的基本人權如居住權、人格尊嚴、工作權、生命權、人身安全權、住宅與家庭生活不受干擾權,已在各地陸續上演,淡海二期徵收、桃園航空城、新竹璞玉計劃、台南鐵路東移徵收等。詹順貴律師分析,近幾年在台灣各地發動區段徵收的主要原因,幾乎都是來自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包括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一直被中央和地方政客當作土地開發與炒作的最好工具,卻也是許多安居樂業善良百姓聞之色變的夢魘。
 
內政部去年八月出爐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指出,全台都市發展用地占廿萬三千六百零三公頃,總計畫人口兩千五百一十二萬人,但現況僅一千八百七十三萬人,尚可容納高達六百卅九萬人。草案指出,若加上既有都市計畫農業區的變更土地,可容納人數近四千萬人,在國內人口接近零成長下,未來並無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需要。但近三年全台的「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仍然不斷冒出,詹順貴律師認為,這種誇大擴充都市人口,藉以大規模從事高密度土地開發,剝削環境的土地炒作,導致台灣「過度的都市計畫」與「土地的過度消耗」,其目的僅是為私人資本累積、紓解政府財政危機與拉攏地方派系,完全悖離都市計畫本質與理論,不僅助長貧富差距擴大,增加社會動盪不安,更可能危及國之根本。
 
綠黨中評委、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指出,許多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伴隨而來就是區段徵收,至去年十二月,全國區段徵收共完成九十五區、七千六百七十二點五公頃,其中私有地高達六千兩百九十五點八公頃。廖本全說,若以都市計畫檢視徵收必要性及合理性,現況顯已供過於求。
 
而這場中央與地方政客聯手的野蠻遊戲中,玩最大的就是內政部在2013年底送給地方政客的大禮「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簡稱桃園航空城計畫),計畫面積4791公頃,是有史以來最龐大的新訂都市計畫,徵收面積高達3707公頃,預定徵收15000戶以及46000人的家園。預料這個史上最大規模的區段徵收案,也將在土地利益被炒作瓜分之後,剩下的只是史上最大規模的「空」城。
 
廖本全以桃園、苗栗為例指出,桃園縣都市計畫人口達成率雖百分之八十二點八五,但都市計劃卻呈現兩極化且失控。南崁新市鎮人口達成率百分之一百六十二,已過度開發,但大園、高鐵特定區卻僅十幾趴;桃園住宅閒置率高達百分之廿一,閒置戶數十五萬三千多戶,若再新增四千七百九十一公頃、廿萬人口的桃園航空城計畫,合理嗎?
 
此外,根據民國一○一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工業局九處開發中工業區,已開發完成約四千四百八十五公頃,但竟逾半數、兩千四百五十七公頃都尚未租售而閒置,未建廠或歇業、停工的廠商也有六百零九家,閒置達四百一十二公頃。廖本全沈痛地說,都市計畫本意是「控制」土地使用,但是政府卻放任已開發土地閒置,不斷浮濫圈地,目前所謂的「都市計畫」,在派系樁腳的腐敗政治結構下,早已失去合理性和願景,完全失控了!
 
另一問題是,當前都市計劃與土地徵收對於公共利益之決定,仍停留於威權時代的委員會專制模式,由少數人組成的都市計劃委員會、區域計劃委員會、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等來決定。台灣農村陣線徐世榮教授以都市計劃委員會為例指出,根據「各級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規程」,內政部都委會為二十人至三十人,縣市都委會為十二人至二十人,主任委員由首長兼任,其他委員則是由首長派聘之。當官派委員幾乎佔了一半,真正的多數其實是政府行政官僚,且首長不僅沒有利益迴避,甚至擔任審議小組主席完全掌控同意權。台南市鐵路東移計劃徵收案即為一例,市府右手提出興辦計劃、左手掌控審查,如何中立?
 
土地徵收乃政府本於國家高權,基於公益目的,依法強制取得人民私有土地所有權之行為。因為是強制剝奪人民被徵收標的所有權,乃對憲法所保障人民財產權產生嚴重影響,因而土地徵收條例與歷來大法官會議解釋均要求政府機關欲徵收人民財產權,應遵循並符合下列要件:
 
1. 徵收應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之要求。
 
2. 徵收符合最後手段性,亦即必須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3. 須給予所有權人市價補償。 
 
在99年度判字第355號判決亦明確指出:「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所有權最後不得已之手段,因而土地徵收僅在無其他方法可資利用時始可,若得以其他較輕微侵害財產權人權利之方式達成時,例如以公有土地互易可取得土地之利用,或以物之負擔或行政契約、聯合開發捐贈方式可代替土地徵收等,則土地徵收有違比例原則而為法所不許,此觀之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水利、公共衛生或環境保護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綜上所述,我國司法實務見解皆認為土地徵收必須是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最後之手段,且必須考量土地徵收的必要性以及合乎比例原則之要求。當政府為了興辦公共事業而擬使用私人土地時,現行法制下除有徵收之外,尚有多種達成目的之方式,例如協議價購、以地易地、租用、聯合開發、捐贈與土地徵用等。當政府為了興辦公共事業而擬使用私人土地時,現行法制下除有徵收之外,尚有多種達成目的之方式,例如協議價購、以地易地、租用、聯合開發、捐贈與土地徵用(在徵用期限內土地所有權人喪失使用權,但期限後徵用之土地需歸還土地所有權人)等。
 
這幾年與台灣農村陣線合作提出「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促成內政部啟動修法的詹順貴律師指出,國際間諸如美、英、日、德等國均已無區段徵收或類似制度,反觀我國區段徵收案件日漸浮濫,引起廣大民怨,確實已有全面檢討反省之必要。因此在詹順貴律師多年致力於土地徵收制度修法的基礎上,綠黨提出的政策主張是:
 
一、於全國土地利用制度的架構上,應盡速通過國土計畫法。
 
在國土計畫法架構下,訂定全國性國土計畫與直轄市、縣市的國土計畫(現行法架構則是全國區域計畫,但內政部去年八月提出的版本,政策目的仍在於「建立計劃指導使用機制和簡化審議流程」),以及在每個縣市國土計畫之下的小型都市計畫(除原有臺北市、高雄市兩個直轄市及省轄市外,其餘都市計畫面積大部分僅從數十公頃至數百公頃,上千公頃以上已為數不多)。唯有執政者從全面的國土規劃觀點出發,才能落實土地利用法制應有之公益性與必要性精神。
 
二、廢除可能僅剩台灣獨有的「區段徵收」制度:在取得社會廢除此制度共識前的過渡階段,為減少流弊,內政部應再次大幅修改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建議如下:
 
(一)修正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限縮區段徵收的適用範圍。
 
有鑑於上述我國都市計劃浮濫情形及為落實「極重要公共利益」的憲法誡命,從區段徵收的目的來看,由於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其他依法得為區段徵收者」,幾乎可以任意擴大區段徵收人民土地的藉口,建議應予刪除。
 
而同條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皆與都市計畫有關,為避免如前所述過於浮濫,建議應於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後段增訂但書,限制原有都市計畫人口進駐率尚未達目標人口八成五以上,不得再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包含特定區計畫)或開發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為由,辦理區段徵第2款「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衛生、交通之需要或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實施更新者」之規定、第5款農村社區實施更新的規定,由於已有都市更新條例與農地重劃條例作為法律依據,為落實比例原則,應可刪除。
 
(二)建構明確的公共利益及具體的衡量標準與評估規範:
 
1. 公益性如何評估與審議,包括支持徵收的正面效益及反對徵收的負面衝擊都必須納入評估,不可偏廢;土地所有權人對於財產具體存續的法律上利益與被徵收的法律上的不利益,上述兩者應建立具體評估模式和系統分析,以做為公共利益衡量標準。
 
2. 必要性的評估與審議,因徵收為最後不得已之手段,所以此部分建議明訂依下列方式審酌:
 
(1)該事業計畫有無替代方案
 
(2)有無其他公有土地可以優先利用
 
(3)是否已盡協議價購或其他方法取得需用土地而不可得
 
(4)有無選擇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小的方式為之(包括徵收範圍的勘定)
 
 
(三)建立公共利益審查的權責機關,建立區段徵收聽證程序保障民眾參與:
 
1. 國土計劃架構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審議程序:
 
都市計劃在國土計劃架構下屬於下位計畫,尤其在區段徵收程序中被定性為興辦事業計畫,因此都市計畫可視為土地利用的專門計畫,相關審議程序應邀集各行政機關參與,包括內政部、經建會、文化部、農委會和未來的「環境資源部」環保署,一併於計畫裁定程序討論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的公共利益、環境影響等。若計畫裁決通過上開行政計畫,則第二階段的區段徵收審議程序可簡化為協議價購及補償費是否合法的審議,由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查徵收程序是否合法及補償費是否合理。
 
2. 民眾參與程序的建立,明定區段徵收程序舉行聽證:
 
由於區段徵收制度事涉重大人民權利與公共利益,需建立人民與需用土地人公平、公開、雙向互動的程序,在討論、溝通中一起尋找公共利益。在民眾參與程序的形式上,聽證程序的制度設計規定行政機關應公告週知、主持人中立立場、會前會的議程設定、面對面互動及政府回應等,較公聽會及說明會更能達到「溝通」及「辯論」的目的,區段徵收程序實可參考美國法制及英國法制明定踐行聽證程序,使公共利益藉由溝通討論來取得、加以形塑或釐定,以減少糾紛與民怨。

2014反核戰線開打!綠黨不缺席!

(綠黨中執委廖本全老師參與在經濟部前的記者會,完整發言影片請點綠黨youtube頻道

政府詐術擁核,買綠黨等關鍵字廣告侵犯人民姓名權,正式提出國賠訴訟!

103年1月6日綠黨參加爸爸非核陣線主辦在經濟部前舉行的記者會, 由綠黨中執委廖本全代表發言。
對經濟部去年動用能源局公務預算,購買反核人士關鍵字連結至經濟部擁核網站引發民間爭議一事,正式提出侵犯姓名權的國賠訴訟。
去年經濟部買Google關鍵字廣告(將反核人士團體的名字, 如劉黎兒、柯一正、環保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黨等關鍵字, 聯結到擁核網站)在環境法律人協會的協助下,正式提起「侵犯人民姓名權」的國賠,以國家賠償法第2條提出經濟部以不法侵害姓名權、名譽權及精神名譽受損來求償,配合民法第18條「人格權保護」、民法19條「姓名權受侵害」、民法195條「侵害他人名譽」請求賠償新台幣1元,以及在經濟部官網上刊登道歉啟事14天。
綠黨譴責今日執政當局政策制定過程粗糙、行政程序草率欺瞞人民,現在連廣告都要造假!呼籲執政當局:停建核四才是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的第一步!而非以納稅人前的錢,來買關鍵字廣告造假!做不實的宣傳!

福島核災屆滿三週年前夕,號召全球萬人訴訟團,控告核電製造業者

日本貴賓NNAA(No Nukes Asian Action)崔勝久、NNAF佐藤大介、22位控告福島核能電廠之律師團代表島昭宏律師103年1月7日前來拜訪台灣綠黨,將在311福島核災即屆滿三週年,在全球召募萬人訴訟團,向奇異(GE)、日立(Hitachi)、東芝(Toshiba)等核電製造廠正式提起國際訴訟。律師團代表島昭宏也長期參與日本綠黨,擔任日本綠黨全國協議會成員,去年為了投訴此訴訟暫時辭去綠黨協議會職務,此次來台也希望透過台灣綠黨和亞太綠人台灣之友會的協助,募集2000位台灣民眾加入訴訟委任人。

日本福島核災屆滿3週年,災情波及的地區和青少年、兒童仍持續增加中,當民眾要求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負責時,由於現今各國法令的制定缺陷,提供核電設備的製造商卻不被追究責任、置身事外。因此此訴訟在國際間串連萬人,以每人100日元的象徵性精神賠償提出訴訟,目的除了追究核電製造商的責任,也在倡導世界各國推動修法。島昭宏律師認為,核電事故的責任應該由國家、電力公司以及核電製造商共同承擔,而不該是超過電力公司可負擔的,反而是受災的國民納稅承擔。今日交流過程中,綠黨承諾在台灣齊力推動「核子損害賠償法」修法,首要將核電設備製造者的賠償責任納入,可望解決朝野面對核災賠償責任和金額上限的僵局。

邀請黨員黨友們加入「福島核災全球萬人控告核電廠商訴訟」

怎麼做?

一、下載委任書填寫手寫正本簽名

二、請在1/20前填寫後傳真回綠黨秘書處02-2392-0512或郵寄greenpartytaiwan@gmail.com

或直接交至綠黨秘書處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3502-2392-0508)

 

公民的進擊!2014綠黨前進政治培力營

 

公民的進擊!2014綠黨前進政治培力營

(本活動已截止報名!我們將於123日前通知活動錄取者,並請接獲通知者於127日前繳交保證金1000元,始完成報名手續)

繳費方式:

  • 現金:週一~週五可至綠黨辦公室繳交,請先來電確認秘書處有人

  • ATM轉帳:

中國信託 公館分行 (銀行代號 822

戶名:綠黨

帳號:3471-1804-0709 

轉帳後務必來電或MAIL、傳真告知大名與末4

(綠黨秘書處辦公室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35樓 Tel:02-2392-0508   Fax:02-2392-0512  E-mail:greenpartytaiwan@gmail.com )


當這島嶼山川和農民勞工一再被政客財閥踐踏出賣,

你是否無法再旁觀沈默?

當國家機器忽視你我的聲音,這些關係你我未來的決策,該如何參與?

當參政資源持續被傾向財團的國民黨、民進黨把持,

我們的政治出路在哪裡?

綠黨,一個在全球各地展開的政治創新運動,

有沒有可能在台灣落地生根?

公民社會如何跨界結盟,如何前進政治,帶來改變?

銜接全球綠黨與綠人憲章的台灣綠黨,2012年選舉以23萬票躍升第五大黨;面對台灣政經處境、環境資源和民主自由持續惡化,綠黨將於 2014新春舉辦「公民的進擊!2014綠黨前進政治培力營」, 從中國政策、貿易自由化、媒體壟斷、國土資源、民主人權、多元族群、青年參政各方面,暢談如何前進政治,奪回我們的未來!

 

  1. 主辦: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綠黨

  2. 協辦:地球公民基金會、大高雄總工會…

  3. 時間:201427日(星期五)至29日(星期日)

  4. 地點:大高雄總工會(捷運技擊館站)

  5. 外地學員住宿:高雄市勞工生活育樂中心(捷運獅甲站)

  6. 人數:50名(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請於120前報名)

  7. 費用:全程免費,但活動資源募款不易,報名者需支付1000元保證金完成報名手續,全程參與者於29日活動結束現場退還保證金。

  8. 本活動已經報名截止!謝謝您的支持!

  1. 課程內容:

 

第一天,27日(五)




時間

課程主題

講師

9:30-10:00

報到

 

10:00~12:00

全球與台灣綠黨的發展、理念與現況

彭渰雯、邱花妹、

李根政

12:00~13:30

中餐

 

13:30~15:00

相見歡、分組

 

15:10~17:00

從社會前進政治(一)環運+農運

廖本全、

蔡中岳、許博任

17:00~18:00

政治創新的前進策略分組實作說明

邱毓斌

19:30~21:30

從社會前進政治(二)性別+同志

梁益誌、楊佳羚

 

第二天,28日(六)




時間

課程主題

講師

09:00~11:00

從社會前進政治(三)工運關廠工人與非典雇用

邱顯智、石德隆

11:00~12:00

政治創新的前進策略—分組實作*

 

12:00~14:30

中餐

 

14:30~16:00

台灣第三政黨的發展歷程與反省

邱毓斌、陳尚志

16:00~16:20

午茶

 

16:20~18:00

中國因素下,台灣新政治的出路

吳介民

19:00~21:30

唱、談「我庄」

林生祥、鍾永豐

 

第三天,29日(日)




時間

課程主題

地點/講師

09:00~10:40

從社會前進政治(四)媒體

管中祥、黃書緯

10:40~12:00

從社會前進政治(五)網路

吳銘軒、王浩宇

12:00~13:30

午餐

 

13:30~16:30

政治創新的前進策略分組實作分享與討論

邱毓斌

16:30~18:00

政治考試卷:綠黨暨第三政黨的發展與實踐。

李根政等講師與全體學員

18:00~

合影留念、賦歸

 

 

*政治創新的前進策略:針對不同的區域(例如都會、鄉村、偏鄉(離島)等),做為政治實踐的場域,分組討論出一份包含具有創新政治特性的參選及政治活動計劃。

 

九、講師介紹: 

李根政(綠黨共同召集人、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彭渰雯(中山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系副教授、綠黨中執委)

邱花妹(中山社會系助理教授、綠黨中執委) 

邱毓斌(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助理教授、綠黨黨員) 

陳尚志(中正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第三、四屆董事長 
廖本全(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綠黨中執委)

吳介民(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林生祥(音樂工作者)

鍾永豐(文化工作者)

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北辦主任、綠黨黨員)

許博任(台灣農村陣線)

邱顯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全國關廠工人/洪仲丘案義務律師)

石德隆(大高雄總工會總幹事)

楊佳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

梁益誌(《南人窩》創辦人、第二屆高雄同志遊行聯盟總召、綠黨黨員)

黃書緯(《人行道》blogger、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約聘助理教授)

吳銘軒(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綠黨中執委)

王浩宇(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團長、綠黨黨員)

 

 

 

 

 

 

 

 

 

 

 

 

 

 

 

 

 

 

 

 

 

 

 

 

 

 

 

 

 

 

 

 

 

 

 

 

 

 

 

 

 

 

 

 

 

綠黨政治代理人提名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

綠黨政治代理人提名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法說明:

2013年第十七屆中執評委上任以來,共同召集人之一李根政積極走訪各界,向公民社會學習與尋求對話,公民社會普遍認為綠黨過去的參選人(政治代理人)有必要強化與社會運動連結,強化草根基礎,同時,綠黨黨綱中亦明確表示:「綠黨定位為社運團體的政治代理組織或工具。」因而,有必要修正原辦法之第二條(增訂提名資格)、第四條(增訂「全國或區域性公民團體推薦」之提名要件),以檢視本黨提名之政治代理人是否已具有公民社會之支持及草根基礎。

本修訂草案於1021126日預告修正,經兩周意見彙整,於1021211日選舉小組會議、1222日第五次中執評委會議決議通過。

提案人:李根政、吳銘軒




原條文

修正條文

說明

第一條(法源)

本辦法依黨章第三條、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爭取提名之登記與徵召)

黨員應主動向秘書處表達參選意願,或由中執委會徵召,非黨員接受徵召前應先入黨。

參選登記表應有五名黨員連署,並於選舉小組所公告期限內,送達秘書處,經選舉小組審核,成為本黨之準政治代理人。

前項參選登記表由選舉小組公告之。

第二條 (爭取提名之登記與徵召)

認同全球綠人憲章、台灣綠黨黨綱,且積極實踐之黨員。

黨員應主動向秘書處表達參選意願,或由中執委會徵召,非黨員接受徵召前應先入黨。

參選登記表至少應有五名黨員連署,並於選舉小組所公告期限內,送達秘書處,經選舉小組審核,

前項參選登記表由選舉小組公告之。

增列政治代理人之基本資格。

有關「積極實踐」之認定,可由其提供之背景資料予與審核。

 

第三條 (政見研議之公民審議)

準政治代理人需與地方支黨部(或籌備處)及至少一個議題支黨部(或籌備處)共同研議政見內容草案,並召開政見審議座談會,凝聚共識。

座談會應邀請黨員、地方公民、相關議題之社會團體參與,座談會共識應列為政治代理人政見主張。

第三條 (政見研議之公民審議)

準政治代理人需與地方支黨部(或該支黨部籌備處)及至少一個議題支黨部(或支黨部籌備處)共同研議政見內容草案,並召開政見審議座談會,凝聚共識。

座談會應邀請黨員、地方公民、相關議題之公民團體參與,以符合參與式民主及公民審議的精神與原則辦理,座談會共識應列為政治代理人政見主張。

1.區域性政治代理人及其政見,應與該地方支黨部及議題支黨部共同研議,符合草根民主精神,並有召開政見審議座談會之程序凝聚共識。

2.明定政見審議座談會辦理應符合本黨核心價值,並使得政治代理人之政見具備民意基礎。

第四條 (提名要件)

準政治代理人需有該選區內相當數額以上公民連署支持,並提交政見、募款進度、參選計畫書、政治代理人公約草案,由選舉小組進行初步審核。

前項連署數額、政治代理人公約共同版本由選舉小組公告之。

第四條 (提名要件)

準政治代理人需有全國或區域公民團體(或代表人)推薦,以及該選區內相當數額之公民連署支持。並提交政見、募款進度、參選計畫書、政治代理人公約草案,由選舉小組進行初步審核。

前項推薦及連署數額、政治代理人公約共同版本由選舉小組公告之。

第一項之公民團體應不抵觸本黨六大核心價值。

1.本條文新增「全國或區域性公民團體推薦」之提名要件,以此強化與各界公民團體之連結,並檢視準政治代表人之選民基礎。

 

2.本條文所稱之公民團體不限定是否登記立案,但其理念需不抵觸本黨六大核心價值。

第五條(提名之決定)

若同一選區有兩位以上準政治代理人於期限內達成提名要件,由選舉小組協調之,

必要時辦理黨內初選,中央黨部成員有意參選者,應迴避初選事務。

第五條(提名之決定)

若同一選區有兩位以上準政治代理人於期限內達成提名要件,由選舉小組協調之,

必要時辦理黨內初選,準政治代理人應迴避初選事務。

若需進行黨內初選,需明確規範應迴避之對象,而本條文之前後項對象應一致。

第六條(政治代理人之權利義務)

各項權利義務應於政治代理人公約中規範。選舉小組建議徵召或提名之準政治代理人,經中執委會確認後,與本黨簽署政治代理人公約,成為本黨政治代理人。

受徵召之政治代理人,應於選舉期間補辦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政見審議座談會。

 

 

第七條 (提名之撤銷)

政治代理人應遵守政治代理人公約,違反者由中執委會提案,經中評委會確認後,撤銷其政治代理人資格。

 

 

第八條 本辦法經中執委會通過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  綠黨政治代理人參選登記表

附件  個別公民連署名冊

附件  綠黨政治代理人公約

 

綠人談壇Greens Talk 系列講座!

綠人談壇 Greens Talk

「綠」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它是生活的環境、攝取的養分,更象徵著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連結和互動。
因此,「綠人」泛指「不分族群,所有關心環境、社會議題的人」。
「綠人談壇」便希望能邀請綠人們前來,在簡單的規範及有限的時間之下,以一種更開放的討論方式(談),提供一個更能表達自己的平台(壇),來讓參與的朋友們產生更多層次的想法交流和資訊交換。
 
 

議題場次 issue & session

【01】12/08 14:30 青年與國際議題|Youth & International Issues-

《地球村世代的議題參與創意》|Creative Activism of the Global Youth

【02】12/17 19:30 核電與能源|Nuclear Power & Energy Problems-
《亞太地區的非核與能源議題》|No Nuke & Energy Issues among the Asia Pacific Region

【03】12/22 14:30  性別與多元成家|Gender: LGBT Marriage & Parenting-
《台灣性別修法運動的亞太視角》

【04】01/04 10:00 氣候災難與災難|Climate Change & Disaster-《從台灣莫拉克風災重建—思考亞太氣候災難支援平台建立之可能》

【05】01/07 19:00 土地正義與居住權|Right to Land & Habitation

【06】01/11 全球的原住民與綠人|Global Indigenous Networks

【07】 01/19 國際貿易/糧食問題/社會企業|Trade, Food & Social Enterprise

【08】 01/25 選制改革/網路民主/資訊公開

【09】 02/09 動物權/護樹/護老屋

【報名請連】http://goo.gl/9uPIm4

 
【主辦單位】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Taiwan Friends of the Global Greens
 

徵求100位開拓者 & 5%政黨票拓荒隊!

【徵求100位開拓者 & 5%政黨票拓荒隊】

支持台灣綠黨每年200萬元紮根計畫

面對2014七合一的地方選舉,以及2016的國會大選,

你還要含淚投票,還是幫助台灣清新政治「綠黨Green Party」突圍、攻城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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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日子以來,台灣土地上風起雲湧的一波波公民運動,是人民對於執政當局腐敗結構發出的集體怒吼,對國民黨和民進黨同樣失望的人民,已經引領改革潮流,跨越台灣長久以來兩大黨的政治包袱。然而,談到政黨,社運團體還是不約而同地畫出一條政治紅線;每逢選舉,多數民眾還是含淚投票給「爛蘋果」中比較不爛的一個,或者放棄這「僅剩的民主行使權利」的一票。我們似乎放棄了對於「政黨理念」和「政治代理人」的想望,繼續默許「參政」成為地方派系家族壟斷、二大黨派系分贓的專利。


銜接全球綠黨Green Party與「全球綠人憲章」的國際視野,1996年成立至今的台灣綠黨,秉持六大核心價值:參與式民主、非暴力、社會正義、尊重多元、生態智慧、永續性,十七年來許多前輩、伙伴不計個人得失的付出,建立了綠黨的國際連結,具有開放、進步的框架,且投入了多次選舉,可惜在台灣「不利小黨發展的選舉制度下」(5%的不分區政黨票及補助款門檻、得票未超過2%捐款不能抵稅等),至今未取得參政席次。2012年獲得23萬政黨票,得票率為1.8%,這23萬票象徵的是台灣公民社會對清新政治的期望,不全然是綠黨自己經營的成果;但綠黨欣喜這耕耘多年來的點滴肯定,重新學習如何傾聽和回應23萬選民的期待、學習如何與社運團體合作,創造台灣社運部門和政治部門的良性循環,建立一個正向的回饋機制。

今年,台灣綠黨陸續拜會各領域公民社會代表,包括環境、民主、人權、工運、文化、學界、農村、社區工作者,以及中小企業主等,各領域一致的共識「無法期待國民黨和民進黨,第三黨是台灣唯一的出路。」

台灣確實存在第三政黨的發展空間,但是為什麼是「綠黨Green Party」?綠黨要如何將台灣民主化之後累積的社會力,從空氣票轉換為實質的政治力,2016年突破5%政黨票的門檻,贏得國會席次,各界朋友給了我們許多寶貴意見,但我們也深切體認到,這條道路十分艱難。

經營多年的綠黨,現在每月僅六萬元上下的定期定額捐款,必須支付所有租金、行政和人事費用,在「資源」和「人才」窘迫的情況下,小小的綠黨要突圍的難度相當高。

我們深知改造綠黨的困難,也將各界希望綠黨「玩真的」的建議聽進去了。如同具有強烈土地意識--南台灣指標的歌手林生祥曾經跟我們說:「台灣不缺夢想,缺的是實踐!」無論前方的道路如何艱難,我們要一步一步走下去!

為了使台灣綠黨的發展紮根,建立實力迎向2014七合一選舉和2016國會大選,我們將持續推展以下工作:
  1. 吸引優秀人才加入綠黨組織,共同研擬政策、厚實競選團隊實力,並持續宣傳綠黨進步價值理念,吸納更多認同之黨員加入,在各地以支黨部形式遍地開花、紮根經營。
  2. 「政治代理人」的倡議與提名機制,建立具公民社會代表性和草根經營基礎,且積極實踐綠黨理念的「政治代理人」,目前已有包括雙北、桃園、高雄和澎湖離島等地的黨員在積極準備中,我們將在明年三月黨員大會前公佈2014的地方選舉候選人。
  3. 作為政策交流平台,辦理各題論壇、彙集各領域社會運動進步政策,協助各社運團體推動倡議理念。
  4. 辦理青年營隊,培育青年黨員和志工團隊,持續厚實綠黨的人才。
  5. 作為全球綠黨的一份子,持續參與國際綠黨事務。

上述的基礎紮根工作,我們需要每年200萬的資金投入,因此發起「號召100位開拓者」計劃,在共同召集人與中執委率先響應之下,邀請100位「清新政治開拓者」,每人1%(2萬元捐款),或者捐出您每月收入的5%幫助綠黨「突破5%政黨票門檻」。

改變已經開始,綠黨Green Party起走了!  請和我們一起跨步向前!

捐款方式:

一、1%清新政治開拓者匯款(一次捐款2萬元):按此進入線上定期定額捐款!

銀行:永豐銀行景美分行      銀行代碼: 807

戶名:綠黨政治獻金專戶      帳號:122-001-0026737-7   (匯款後敬請通知秘書處)

二、5%政黨票拓荒隊(每月捐助收入的5%成為定期捐款人):

 加入拓荒隊!!→ 列印綠黨定期定額捐款表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李根政、余宛如

中執委廖本全、邱花妹、希婻.瑪飛袱、林正修、呂東杰、張育憬、吳銘軒

中評委文魯彬、林子凌、洪輝祥

2013.12

*匯款後請務必連絡秘書處,告知您的帳號末四碼以便開立收據

*依政治獻金規定,個人對同一政黨每年捐款不得超過30萬元。

 
綠黨秘書處:
電話:  02-2392-0508         傳真:02-2392-0512
 

「良田喝毒水豈是頭一遭 看見台灣還要受難多久?」綠黨聲明稿

良田喝毒水豈是頭一遭 看見台灣還要受難多久?

綠黨呼籲江院長團隊全國徹查、嚴懲無良企業,

保障勞工、農民與居民權益

民國102年12月13日
 
日月光為全球第一大半導體廠商,製造基地在台灣,惡意偷排廢水汙染高雄後勁溪;彰化大肚溪畔十多家電鍍廠埋暗管長期偷排廢水,毒害1800公頃農地。高雄後勁和彰化大肚溪不是台灣第一、第二條受難的河川,這些以生態環境、民眾農漁食用安全和鄰近居民的健康,換取企業私利和「污染的GDP」的惡行,已令全國人民忍無可忍,若不從源頭把關、全面徹查、推動最上位國土計畫與分區管制、改革「鼓勵黑心企業」的租稅優惠制度、建立汙染資訊公開平台、釋出加工出口區勞工管轄權予地方民選市政團隊管理,完整勞工、臨近居民和全國民眾的工作權、生存權和「環境知情權」,不知我們還要「看見台灣受難多久?」
 
綠黨支持高雄市政府勒令停工、肯定彰化檢警之積極查緝,並對於近日「看見台灣」之中央執政團隊提出以下七大呼籲:
 
一、行政院應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全國工業廢水排放清查計畫,並督促各縣市政府徹查轄區內工業區與廠商偷排或不操作汙水處理設備之情事。台灣被工業廢水毒害的河流不只近日報載之彰化和高雄後勁,從北到南,工業區和農田比鄰而居、灌排不分,更早已危及民眾食的安全,若真的「看見台灣」,江院長與執政當局應立即採取全國性徹查之作為。
 
二、內政部應盡速推動國土計畫,從區位規畫的最上位根源解決,避免工業區、農業區和住宅區混雜,更應禁止工廠或工業區鄰近農漁業區或設於河川上游。
 
三、經濟部應立即修改「產業創新條例」,嚴格把關輔導或補助之企業標準,追回違法企業之租稅優惠等補助;並釋出加工出口區勞工管轄權由地方民選市政團隊管理!長久以來,經濟部相關產業輔導優惠辦法,持續鼓勵「污染留在台灣」與「歡迎鯊魚回流」,不願檢討相關法規與積極輔導全國各工業區內廠商清潔生產、恪守環保法規與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此外,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勞工主管權長期把持在經濟部手中,行政官員乃至加工區管理處非由民選,完全不受市民監督,此次污水事件中,作為高雄市民的日月光勞工成為被害者,經濟部完全沒有提出任何保障勞工權益的發言與保障!綠黨嚴正要求經濟部必需釋放勞工管理權,交由民選市政團隊管理,使市民、在地就業勞工有監督權!
 
四、環保署立即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視污染情節加重刑責;並依十一月已三讀通過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建立「工業區內各廠商化學物質排放公開資訊」,包括排放物質與數量、歷來環保機關的裁罰資訊,保障民眾的「環境知情權」。
 
五、勞政單位立即介入監督日月光之雇主責任, 停工期間不能折損勞工權益!薪資必須全額照付!為保障派遣勞工就業權,不得於停工期間結束派遣契約!為保障勞工作業環境沒有受到毒物污染疑慮,行政院勞委會必須立即介入進行勞動檢查!
 
六、農委會與漁業署除須嚴格檢查農漁作物汙染超標情況,保障民眾食用安全外,也應提出鄰近農漁民受損補償方案,協助農漁民求償。
 
七、衛生福利部應針對長期受工業污染的後勁溪、大肚溪等高污染風險區進行健康風險評估等研究,為當地居民的健康把關。
 
 
台灣綠黨
共同召集人 李根政、余宛如
與第十七屆全體中執評委
 
 

綠黨支持婚姻平權、反對性別歧視和譴責暴力之聲明

2013年12月3日

人人都享有基本的自由與權利,包括選擇結婚或不結婚。

我國憲法第7條中明文保障「平等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更要求保障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然而現行民法只允許異性戀享有婚姻制度的保障,無視多元性別成家的需求,忽視婚姻本質所包含照顧、扶持、陪伴、情感等面向已跨越異性戀以外的一切不同性傾向,對性多元族群造成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弱勢,顯然民法已違反憲法所揭示之平等原則,有修法之必要。

 

所謂的多元性傾向,包括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與陰陽人,早已真實存在於我們生活中,他們可能是我們的親人、朋友、師生和同事,他們在生活中欠缺法律保障及其受到的歧視,我們不可能沒看見;我們生活在「以民主為傲」的台灣,卻忽視這些不同性傾向族群對於家庭與親密關係保障的渴望,繼續將這些親人朋友流放在法律的高牆外。消除歧視的第一步,是看見歧視與壓迫的存在,進而才能透過教育及立法消除歧視。

台灣綠黨多年來,致力於消弭每一位公民在法律、政策與社會現實中,因為多元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所遭受的歧視,我們欣見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多元成家」的倡議,促進公民社會以民主精神,相互尊重且負責任的理性思辨;我們支持婚姻平權入法,保障每一位公民應得的權利。

反對歧視與暴力,看見台灣多元性族群、聽見台灣多元聲音

但是近期在「親密關係民主化的立法過程中」,我們很遺憾看到許多煽動恐慌的文宣,充滿歪曲不實、未充分對等揭露資訊給民眾,比如說:反對多元成家草案性解放、民法第972條修正通過通姦就除罪了、孩子可以任意拋棄和原生父母的關係....,各種製造民眾恐懼的錯誤資訊,已剝奪台灣公民社會理性討論的時間與空間,製造嚴重的社會對立,背離了民主精神。也很遺憾在1130日臺北凱道的集會活動現場,主辦單位以「多數暴力」形式對待現場欲表達多元意見的性別團體,包括綠黨長期以來積極參與性別運動的黨員也被群眾以包圍、推擠的方式暴力對待,對此我們深感痛心與憂慮,台灣社會豈能走回「只有二元對立、欠缺多元理解」的回頭路?

除了不當動員塑造的「多數暴力」,我們也要譴責這段時間以來協助渲染「宗教界的主流意見」、「以眾擊寡」和「同性戀不自然」等充滿歧視與不負責任的媒體,成為恐同言論的幫兇,協助製造對立和恐慌。而媒體工作者與一般民眾竟然無法察覺這些如此鮮明的歧視言論,顯見台灣社會在性別與反歧視教育上還需要更多的努力!

譴責欠缺進步價值、只看見選票的政治人物

台灣在親密關係民主化的立法過程中,兩大黨除了少數立法委員勇於挑戰黨內意見提出立法修法之外,我們很遺憾看見多數台灣政治人物仍以「選票」考量、高舉「社會共識」大旗,口口聲聲尊重卻妖魔化和促使恐同言論高漲;其中也包括中央與地方執政者,他們握有保障人權的實質法律工具,卻忽視法律之前性別弱勢者不平等的現實,怠於立法和教育民眾,而今日台灣公民社會陷入爭議後,更看不見執政者應有之作為,只有為鞏固選票的投書與遊行表態?

我們呼籲所有政黨的政治人物,價值理念不應隨選票起舞,莫扮演台灣民主發展的絆腳石,請睜開雙眼看見性別多元族群遭受的歧視,致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促進社會理性對話並實質推動立法保障!

基於愛與理解、超越恐懼和族群界線 走向友善、永續社會

綠黨衷心相信,永續社會的目標,是提供各世代的每一位公民適性自在的生活空間,必須尊重每位公民的差異,並落實於多元友善的法律與政策。國家和各政黨、倡議團體應盡力採取一切努力,消弭歧視、保障人人應享之平等權利,創造尊重理解、沒有恐懼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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