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許博任 在 發表
綠黨2016立委選舉提名委員會 公告(2015年5月29日)
公告事項:2016立委選舉黨員自我推薦第二階段公民連署與公民團體推薦門檻
依據:
一、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綠黨政治代理人提名辦法第四條第二項
二、2015年4月24日綠黨2016立委選舉提名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公告內容:
2016立委選舉黨員自我推薦第二階段公民連署與公民團體推薦門檻:
公民連署:人數至少達上屆最低當選門檻之1%,其中手簽連署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50%,需檢附住址、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等資料,提名委員會得抽樣檢查。
公民團體推薦:區域擬參選人之推薦團體名單至少10個,擬參選人應於通過第一階段預審後始得進行公民團體推薦程序。
綠黨2016立委選舉提名委員會(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