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政治|開放政府與透明議會

打造新政治|開放政府與透明議會

一、開放政府,落實真正的公民參與

綠黨支持開放政府與透明議會的主張,並認為這是推動台灣朝向參與式民主方向前進的重要關鍵。我們認為,任何政策從擬定初期階段到最終決策,在不違反人權與永續環境等前提下,決策者都應是由下而上,盡可能開放公眾的參與、討論。然而,目前台灣的政策參與機制絕大多數都流於形式,只是公部門必須要完備的流程之一,或舉辦大型會議邀請各種團體、大量民眾來宣稱政策執行具有正當性。這種透過行政程序架空公民參與程序的過程中,無論政策的種類與規模,公民參與的條件往往在制度設計中僵化固定,參與者的回饋也並不會真正進入決策環節,議程設定也始終無法開放。當公民身在這樣的參與制度中,經常只剩下各自簡短的表述,缺乏對話的可能。即便討論過程中能產生具體共識,一旦與掌權者的預設相左就會被忽視。

綠黨主張,真正的公眾參與必須真正打破既有的權力關係,執政者應 積極調整姿態,真正地尋求民間意見進行審議,而非僅是舉辦一場場政策宣導說明會。政府也應視政策響層面規模,從政策形成初期階段即納入較高比例的利害關係方、潛在權益受侵害者、相關專業學者與民間團體,並提供彈性調整參與組成的空間,細分公民參與和利害關係人,以避免用空泛的公共利益侵犯個人居住等基本人權。讓多元、重要的意見能充分溝通並尋找共識,成為後續修改、決議與執行時重要的依據。

 

二、開放資料,打造智慧新政府

開放政府的前提,除了制度與權力關係的翻轉、改革,完善建置政府的開放資料系統也是重要的一環。開放資料強調的不只是公開取用,還需要透過各種指標來檢驗,例如採用開放授權、將資料結構化、使用開放格式、使用固定網址、提供資料間連結的方式釋出等等。目前政府法定的公開資訊並沒有統一的格式與取閱方式,因此各機關在公布各項統計、調查與重大數據時,經常散佈在不同的報告與檔案格式之中,跨部會資料也沒有一定的整合,甚至有些重大資料根本沒有在政府的網站公布。例如政治獻金法雖規定政治人物需公開並向監察院報備,但調閱政治獻金收支時,必須親自到監察院申請紙本影印。這樣的不便利性,導致普通市民對於哪些企業、哪些個人在支持特定候選人等,如此影響人民理解政治人物背景的重大資訊,幾乎是一無所知。

歐洲許多國家政府已逐漸從「公開資料」(public data)朝向「開放資料」(open data)前進,也積極地納入社會參與,推動建置統一化的格式、降低取閱門檻,甚至提供開放資料的 API,釋出原本即是屬於公眾的資料。這些行動以促使民間的技術社群與非政府組織,透過大眾協作、新科技等方式,為政府的公開資料創造更大的效益。我們認為,政府應專心處理資料釋出的部分,將應用留給民間依照需求設計。政府行政單位應設計統一的資料格式、設計標準作業流程,並積極協助各部會導入。開放資料的應用能促成公共服務系統的提升、提升政府效率、預測模型等功能,作為未來政策擬定的基礎、施政時的重要依據。更重要的是,開放資料能吸引更多創新的運用、思考與人才。綠黨主張,從信任群眾的智慧開始,政府應積極與倡議開放資料的民間團體合作,凝聚台灣當前民間社會的能量。如此一來,將能激發公民共同參與的動力,形成共同尋求解決方案、處理衝突與危機、加強監督政府與防貪防弊等正面的行動。

 

三、透明議會,強化代議監督功能

除了開放政府,另一個應著手改革的即是使國會與議會的運作更加透明,以強化既有的監督機制。台灣當前的代議制度在各種選制對小黨極為不利的環境下,議會與國會幾乎由兩大黨組成,不僅容易激化對立,跟市長同一政黨的議員經常無條件護航市府的預算與政策。根據公督盟的資料,桃園市議會 12 年來只刪除過一筆由市政府提出的預算。另一方面,主要兩大黨在統獨以外的價值趨向單一化,不斷向保守、右派、經濟開發主義傾斜,絕大多數地方議員皆是以主導開發案、炒作地價房價、浮濫延攬工程等為主要爭取的政見。縣市議會的組成生態,使得良好的監督預算、政策辯論、溝通或尋求共識幾乎難以發生,甚至只能靠檯面下黑箱的政黨協商來維持長期的運作。

在選制尚未改革前,若人民沒有更直接介入與監督議會的空間,我們就不可能期待代議制度正常化、議會發揮應有功能。台灣甚至還有縣市議會沒有將議員出缺席、開會預告與會議紀錄上網公開,或是調閱會議紀錄、申請旁聽會議等權利時,被繁複的手續與規定重重限制。我們主張地方議會應朝向更透明開放的目標進行改革,綠黨的政治代理人若當選,應徹底進行議會內法規的通盤檢討與推動修正,大幅降低市民親身參與監督議會運作的門檻,並透過網路直播、資訊上網公開、設立地方議會電視台等等各種方式,加強議會與市民的往來互動,開放影像與文字紀錄等。各縣市議員在議會中的出缺席、質詢提案、表決與發言等紀錄,也都應該主動在議會網站完整公開供市民監督。

 

四、群眾智慧,全民協作

長遠來說,我們認為地方議會乃至於國會,都應由更多元專業的政黨與議員組成,才能代表台灣多元社會中各種不同價值與理念的選民。而即使是與縣市政府同黨的議員,也應稟持自身的專業與良知監督每項預算與政策。要達到這些目標,選制改革是長期必須推動的工作,而更開放的政府、更透明的議會,將能促使台灣社會中積極的公民參與,補足目前缺失的監督機制,為不同價值的衝突尋找對話和解、共同協作的空間,使台灣朝向更健全的民主制度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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