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政策白皮書】性別平權、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

性別平權、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

在許多性別運動工作者的努力下,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其後CEDAW及聯合國兩公約也陸續完成內國法化,LGBTIQ(男同志、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陰陽人、酷兒)等多元性別者的權益在台灣逐漸被認識與肯定。然而,社會對多元性別者的恐懼、無知、排斥、歧視與攻擊並沒有就此消失。台灣綠黨多年前就主張同性婚姻應該法制化,更是第一個支持多元成家法案的政黨,綠黨長期致力於推進性別平權,包括多元性別者在各個政策面向中的權利,最終目的在消弭一切形式植基於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別特質之歧視,建立一個平等且友善性別的社會。

 

台灣綠黨認為性別平權是一個迫切且不容妥協的重要原則與政治目標,除應落實「兩性平權」,並應走向「多元性別平權」,為此,我們認為:

 

1.應在各級政府推動「多元性別主流化」(” LGBTIQ

mainstreaming”),所有政府機關在制定、推行及評估各種政策與服務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多元性別群體的處境及需要,及其對多元性別群體的影響,尤其應該注意資源是否充足以及交叉歧視(多重歧視)現象的處理。

 

2.為達成多元性別平權,「反歧視」與「提高社會接納」是必須持續進行的兩個主要方向,此必須透過立法、教育與行政等各種手段來落實,應積極保障多元性別組織家庭(包括收養)的權利; 此外,各級學校應實施多元性別教育,公部門應該積極與民間同志平權組織合作,發展出在地化的反歧視與提高社會接納的具體作法。

 


  • 自由戀愛、平等成家

    在台灣現行體制下,國家只在少數政策與立法上,將非異性戀婚姻家納入思考(比如說:家庭暴力防治法納入同居家庭與同性伴侶家庭),造成非異性戀婚姻家庭的生存困境,因此我們主張應推動多元成家立法,強化國家對各種形式家庭平等且周全的保障。

台灣綠黨認為,國家對家庭的相關保障,不應該以性傾向為由給予差別對待,因此主張修正民法還給同性伴侶平等的婚姻權。在家庭形式方面,台灣綠黨主張婚姻不該是國家唯一看重且優先保障的家庭形式,台灣是多族群的社會,這一百年來經歷了殖民、戰爭、統治權的轉移,加上社會在短期內急速現代化,家庭圖像原本就是多樣且快速變化的,越來越多人選擇同居不婚,也有不少離婚後的伴侶寧可同居不再結婚,除此之外,因為各種理由選擇共居的家庭也越來越多。因此綠黨認為國家必須看見不同形式的家庭,並提供其適切的肯認與保障。

台灣綠黨主張:

  • 推動婚姻平權:修正民法,還給同性伴侶平等的結婚權。
  • 立法保障非婚姻關係的伴侶家庭:隨著結婚率降低、離婚率升高,有越來越多伴侶選擇同居不婚,也有不少離婚後的伴侶寧可同居也不再婚,國家應正視人民自主成立的家庭,訂立以平等、自主為原則的伴侶制度,保障伴侶家庭。
  • 保障共居家庭的權益:過往認為家庭是以婚姻、血親所組成,但若翻閱民法第六章,會發現家的內涵還包括「共同居住」的概念。在社會中有許多非親屬關係的人們因各種理由共居一家,但受限於內政部的函釋,無法在戶籍登記的稱謂上登記為「家屬」,僅能為「寄居」,造成家庭成員身分認定上的困難,因此我們主張應回歸民法對家庭的定義,讓共居一家者的家屬身分更為明確。
  • 在多元家庭的身分關係立法尚未落實前,政府應恪遵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針對不同性別認同、性傾向的國民,維護其基本權益。

 

  • 愛滋防治關鍵:正視愛滋人權、去除愛滋汙名與歧視

台灣社會對於愛滋的恐慌與歧視嚴重,感染者被拒絕提供醫療服務,或受到雇主惡意解雇,相關歧視侵權事件層出不窮。台灣政府目前的愛滋政策、相關經費編列,乃至於學校教育的愛滋宣導,仍以恐嚇、恐性為方針。此舉將加深社會大眾對愛滋的誤解與歧視,造成侵犯感染者人權,不利於愛滋防治。自從雞尾酒療法成功延長感染者壽命,並增加感染者生活品質,愛滋已成為眾多慢性疾病中的一種。把愛滋當成慢性疾病,正常化對待,並且正視愛滋感染者的社會處境,才能真正解決愛滋問題。

台灣綠黨主張:

  • 台灣的愛滋政策,包括經費編列、醫療照護制度、反歧視教育、消除歧視性法律,應提升層級由行政院提出跨部會之全面、友善的防治政策。
  • 落實反歧視的愛滋教育,去除愛滋汙名,保障感染者人權,才是防疫的根本政策。
  • 愛滋經費不只投入醫療,更要加強專注於防疫教育。
  • 沒有高危險族群,只有高危險行為。取消「捐血者健康標準」對於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久不得捐血的規定,捐血評估應立基於個人健康風險評估,而非性傾向。
  • 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讓感染者能安心就醫。

 

  • 性別教育要落實,行政保障要周全!

「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實施超過十年,此法所揭示的內容被認為超越世界上多數國家,日前亦有研究指稱,台灣學生支持性別平權的比例世界第一,可見性平法的通過與實施已經成功提升了台灣年輕世代的性別意識;然而學生因為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遭遇霸凌的狀況仍時有所聞,甚至有學生因為無法承受壓力而選擇輕生,證明性平教育的落實仍不能懈怠,政府需要從組織、政策方向、教科書編撰、人才培力等不同層次積極介入,才有可能確保不分性別、性傾向的學生都能在校園中得到公平的受教機會,並自由的發展自我,進而成為具備性別平權意識的公民,逐步改變充斥父權與異性戀中心的社會文化。

為求性別教育能徹底落實校園,綠黨認為各級政府必須堅定貫徹性別平等教育法所揭示的精神,積極敦促各單位與各級學校落實法規,尤其是近年來,我們發現反同勢力大舉入侵校園,不僅將性別刻板、守貞、反同的思想帶入課堂,甚至進入性別平等相關政策的決策體系,企圖阻攔學校教授多元性別相關課程,我們對此現象甚為憂心,若教育當局不堅守立場,好不容易推行十多年的性平教育將不進反退。

台灣綠黨主張: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的遴選標準與作業流程應制度化,過程應公開,確保性平委員具備性別平等意識與專業。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應公開上網,以供人民查閱與監督。
  • 學校內的性別平等業務需設立專責單位負責,聘任專職與性別專業的工作人員,性平單位的層級建議設置在一級單位。
  •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應保留完整的性別平等課綱,或是確保性別平等能夠融入各領域,讓老師能夠有明確的教學依循,確保性別平等的概念從國小就開始落實。
  • 教育部應重新檢視所有教科書內的性別平等意識,避免性別刻板印象,融入平等且具有創造力的性別角色,刪除對未婚懷孕的恐嚇,標誌台灣重大的性別人權事件、地理空間,寫入多元性別的次文化。
  • 積極培育性別人才,將性別研究列為政策重點發展系所,並鼓勵公務系統聘用性別專業人才從事性別政策業務,並在薪資評等增加性別專業加給。
  • 提升學校系統、公務系統、社會服務系統工作人員的性別意識。將「性別教育」納入師資培育的必修課程。

 

  • 保障多元性別族群之基本人權與尊嚴

台灣目前仍強制要求跨性別者欲變更法律性別須進行性腺切除手術,公共空間(如公廁、更衣室)的配置仍以男女性別二分思維進行規劃,而跨性別者仍面臨各種敵意與歧視的不友善環境。我們認為,性別認同是憲法所保障人格權的核心與基本權利。

台灣綠黨主張:

  • 跨性別者欲變更法律性別不應強制要求手術,以確保其性別認同自主權及生育權。
  • 應保障跨性別者之醫療權利及平等就醫與性別重置手術之健保醫療給付。完全行為人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應取消醫療實務上要求家人同意之制度。
  • ​公部門供民眾填寫的文書表單若與性別無直接相關,應不必列上性別欄位。若有須填寫性別之文書表單,應盡可能採用開放自由填寫之簡答形式,而非僅提供勾選男、女兩性之形式。
  • ​加強公部門、專業人員與一般民眾的教育宣導,認識跨性別者、陰陽人等多元性別族群之處境與需求,營造多元性別友善環境。
  • 修改台灣建築法規,明定公共場所、職場均須有一定比例的性別自由廁所,藉此彈性設計,解決跨性別者的困擾,兼而有親子廁所、平衡男廁、女廁資源功能。

 

促進職場、公共空間之性別人權

台灣綠黨主張:

  • 公部門應廢除無關執勤內容而針對特定性別之服儀規定與髮禁,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作為民間企業之職場性別平權表率。
  • 具標誌性之性別人權事件(如同志大遊行)、具性別特色之地理空間(如西門紅樓、二二八公園等)應納入公部門之歷史紀錄與觀光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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