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紀錄長期違法未公開 綠社盟:民進黨國會改革不要喊假的!

協商紀錄長期違法未公開 綠社盟:民進黨國會改革不要喊假的!

由民間團體主辦的國會改革電視辯論會,於20日下午開始辯論。綠黨社會民主黨指出,黨團協商的三大弊病,突襲、黑箱、免負責,必須修法加以限制。綠社盟也於交叉辯論時向兩大黨要求,需承諾將過去應公開而未公開的協商紀錄,立即全部公開上網,否則就是喊假的。

綠黨社會民主黨共同召集人李根政向兩大黨提問,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第4項,黨團協商應「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他批評,2008年該法修正至今,立法院卻長期違法未公開相關記錄。既然兩大黨都贊同協商透明化,應在此承諾過去違法未公開的協商紀錄,應立即全部公開上網。

民進黨代表李俊俋委員現場只是回應,應該要找國民黨,民進黨早已主張協商透明化,迴避是否公開2008年以後違法未公開的協商紀錄。此外,李俊俋儘管回應支持召委應利益迴避,卻未回答為何民進黨會放任如薛凌一般的財團「利委」擔任財政委員會召委長達兩年,掌握所有財稅相關法案的排案權!最後,李俊俋也並未回覆,造成政黨之間貧富差距,政黨政治無法健全運作的政黨補助款機制,是否應該設立補助上限並取消補助下限。以上幾個問題,民主進步黨應該清楚的告知人民,否則國會改革就是喊假的!

綠社盟同時具體提出黨團協商的改革方案,首先應該落實黨團協商透明,比照常設委員會議,事前需預告協商,明示黨團協商開會日期、參與者及協商主題,事後公布議事錄及會議記錄,公告上網並刊登公報。

第二,黨團協商需可被課責,黨團協商內所有的提案,比照一般提案格式,需提出議案關係文書,包含提案人、連署人、提案理由等,如需表決也須寫出贊成或反對立委的姓名,連同議事錄或會議記錄,公告上網並刊登公報。

第三,明確立法限制黨團協商職權範圍避免權力過大,不可推翻委員會所做之決議過;不得協商委員會授權協商範圍外的議題。綠社盟強調,若黨團協商未做到透明與可課責,或做出被授權範圍外的決議,其所做之決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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