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習將密會 綠社盟告發馬英九涉犯外患罪

馬習將密會 綠社盟告發馬英九涉犯外患罪

總統馬英九3日突然宣布馬習會,夜襲全台人民,明顯迴避國會監督。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立委參選人5日上午集體前往最高檢察署,控告總統馬英九涉犯刑法「私與外國訂約罪」及「違反委任損害國民罪」。綠社盟同時痛批,雙方會面絕不可能只是喝茶聊天,必然觸及兩岸的敏感性議題,事前卻完全將立法院矇在鼓裡。案件釐清前,最高檢察署應依入出國移民法限制馬英九出境。

綠社盟中山北松山立委候選人李晏榕律師強調,綠社盟並不反對兩岸領導人見面,但兩岸領導人見面必須遵守憲政秩序,接受國會監督。在沒有遵守憲政程序的情況下,國會目前也無能監督,綠社盟只能選擇法律行動。依據刑法第113條,「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晏榕律師指出,兩岸國家領導會面談判茲事體大,因為會談內容涉及高度政治性,且與國家主權息息相關,程序上應經國會之事前監督,應屬「應經政府允許」的重要事項。但馬英九卻在未經立法院的相關程序下,即擅自與中國領導人習進平約定會面,顯然已違反刑法第113條。

她提到,刑法第114條也明文規定,「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馬英九為國家元首,意圖規避立法院之事前監督。目前所公佈之關於馬習會之訊息均也極為空泛,未做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之任務,傷害台灣的主權利益。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認為,即使馬席雙方在會後不發表共同聲明,但他們只要再度重申,「一個中國原則」、「一中框架」、「一國兩區」或「兩岸同屬一中」,當把一中原則拿到國際上宣揚,最後的結果就是讓台灣從屬於中國,就是會讓台灣的領土喪失,如果這不是外患罪什麼才是外患罪。

綠社盟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詹順貴律師表示,馬英九總統這次去到新加坡跟習近平會面,除了籠統的「鞏固台海和平、維持兩岸現狀」談話主題外,到底還會談及多少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特偵組應依法徹底查清楚,確保台灣人民的公共利益!

詹順貴律師指出,依照國安法第五條之一的規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與「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綠社盟要求,馬英九應立即停止馬習會,否則最高檢察署應立即啟動偵辦,且應依照按依入出國移民法,因馬英九「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禁止馬英九出境。如馬英九仍欲於11月7日出境,最高檢察署應指揮警方以現行犯予以逮捕,以利查明其犯罪事實,以維全國人民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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