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綠色政治的觀察與省思
2007 / 08 / 28
溫炳原.彭渰雯(台灣綠黨中央執行委員.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
壹、前言
澳洲的環境與政治存在著不可分割的連結,自70年代起,綠黨(Green Party)所實踐的綠色政治(Green Politics) 就一直是兩者間關係最鮮明的表現形式(Hutton, 1987)。然而在台灣,一些人經常誤以為「綠色政治」等同於「泛綠聯盟」,在尚未加以瞭解之前就自動產生極端排斥或熱情擁戴的反應。與其持續沈陷於藍綠二元對抗衝突的政治氛圍,台灣人民對政治的視野與嗅覺,似乎應該拓展至這股全球政治版圖中新興的政治經驗,畢竟台灣社會更需要的綠色政治,是一股不僅關心本土環境,同時也強調全球生態、經濟、平等及永續的新政治。
事實上,綠色政治最早在1972年之際,正是在澳洲這個南半球大陸上萌芽的。全球第一個以綠色政治為訴求的政黨 就是誕生在澳洲東南方的塔司馬尼亞島(Tasmania)上。也由於澳洲的引航作用,在三十多年後的今天,這股全球性的新政治運動,也才能在長期被開發典範支配、只容納現實利益角力的世界政治體系中,興起一股小小堪以對抗的浪潮,使得大多數的民主國家中有綠黨,選民擁有「我投綠黨」(Vote Greens)的機會。
繼德國綠黨因躋身執政聯盟之列,而成為最被津津樂道的綠黨經驗之後(Zelko, 2006),近年來澳洲綠黨在該國政治版圖掀起的風潮,也不遑多讓,在兩大黨(工黨、自由黨)支配的政治版圖中,逐漸站穩了關鍵第三黨的位置 。究竟這樣一個在兩黨勢力夾殺下的小黨(minor party),如何能以進步議題與政策倡議,及近乎議會體制外(extra-parliamentary)的運作方式,透過由下而上、參與式民主的政治實踐,而且獲得愈來愈多的支持,為本文主要寫作動機與關懷。
為了試著找出上述問題的線索,本文首先對澳洲綠黨及綠色政治的歷史發展做一簡介。其次對澳洲綠色政治的特色、綠黨如何挑戰既存兩黨政治勢力的發展,進行討論,並在最後討論其對於台灣政治的意涵。本文的資料來源主要為作者之一溫炳原於2006年底前往澳洲短暫交流訪問期間的參與觀察、非正式的訪談討論與資料蒐集,以及參考其他已出版或公開的文獻、網路資料。雖然田野觀察與資料蒐集時間都非常侷限,但作者對內文盡量做到嚴謹有據,讓讀者能掌握內容的資訊脈絡,以達成分享觀察、交流討論的目的。
貳、澳洲政治綠化的起源
澳洲政治的「綠化」(Greening)可以溯源於1965年澳洲保育基金會(The Australia Conservation Foundation)的成立(O’Dwyer, 1997)。1963年大英國協的菲利浦王子 (Prince Philip)訪澳時,提出了一個建議,認為澳洲應該成立一個類似世界野生基金會的分會,以從事保育相關的工作。這樣的想法隨即鼓舞著當時的一位傑出科學家,法蘭西斯.瑞德克利夫爵士(Sir Francis Radcliffe)。經諮詢過當時澳洲的大英國協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Commonwealth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Organization, CSIRO)的同事後,瑞德克利夫爵士於是在1965年與保育人士及社區領導人,共同催生了一個全國性的保育組織-澳洲保育基金會(Australia Conservation Foundation, AFC)。
澳洲保育基金會發起了許多環境生態上的保育運動,同時也守住了許多重要野生棲地,成功地將環境訴求成為一個政治議題,儘管他們的策略是採取遊說及合作的態度,並未直接挑戰政治經濟權力集中於少數人及制度獨厚於特定對象的不公現象,但這樣由上層中產階級所發起的保育組織與運動氛圍,也陸陸續續地出現在澳洲各地,使得保育自然環境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一般大眾所接受,甚至出現了激起雪梨市區內勞工團體所發動的綠色禁令 (Green Bans)罷工行動。1971年,鑑於當時大量資金被引進都市房地產的發展上,導致玻璃水泥的投機性新建築不斷地摧毀公園綠地、叢林景觀及史蹟古厝,新南威爾斯州(The New South Wales State)的勞工團體-營建勞工聯合會(Builders Labourers Federation, BLF),決定停止這種破壞性建設的工程模式,他們在社區居民與環保團體的要求與支持下,採取以環境保育為目的的罷工行動,對於凡是破壞環境或拆毀古蹟的工程,決議該工會所屬的勞工一律不得參與。綠色禁令成功地打造了一個環境議題的罷工聯盟,也讓澳洲政治的演進邁向了另一個新階段(O’Dwyer,1977),然而,如此勝利的運動經驗,卻無法順利地複製到地處邊緣、人口稀少的塔司馬尼亞島上。
位於墨爾本市南方200公里、澳洲最小州的塔司馬尼亞島,早在雪梨綠色禁令運動進行的前幾年,就進行著以中產階級專業者所發起之反水庫興建的環境運動。1967年當時該州的水力發電委員會(Hydro Electric Commission, HEC)提議要在蛇攀庭(Serpentine)與修恩(Huon)河上興建水庫,這項計畫將使得當地保育者及健行者最熱愛的地區、素有野生棲地皇冠上寶石之稱的培德湖(Lake Pedder)遭到淹沒。為了阻止水庫的興建,在接下來的五年中,這個環境運動不僅努力採取行動,也發展出一套「後物質主義運動」(post-materialist movement)的生態論述,以批判當時工程技術為主之現代性發展的想像,但是在兩黨政治的連袂支持下,培德湖終究跟許多野生棲地一樣,在現代化發展的名義下被犧牲掉了。然而這個運動也並未完全徒勞無獲,?了嘗試阻止未來類似生態破壞行為的再度地發生,一些運動者在1972年成立了全世界第一個綠黨:塔司馬尼亞團結組織(United Tasmania Group)。
雖然在澳洲政治氛圍的綠化過程中,既有大黨並非毫無貢獻,在民意壓力下也會對一些環境法案表達關注,但是,旗幟鮮明的綠色政治運動,確實是隨著塔司馬尼亞團結組織的成立而揭開序幕。在這一次島上反水庫運動中,許多運動者發展出共同的政治視野,他們認為環境運動應該不僅止於著手進行阻止野生棲地破壞的反抗活動,而更應該聯合如工會等其他領域的團體,同時介入選舉政治(Zelko, 2006)。換句話說,環境主義更需要關懷社會正義及挑戰既存政黨政治的議程。在此之前,保育(preservation)是此類運動對澳洲政治的共同訴求,不管成功或失敗,其所扮演的角色也都只是對政治系統施壓的壓力團體,但塔司馬尼亞島反水庫運動所催生的綠黨,卻順著歷史開啟的偶然之窗,戲劇性地成為綠色政治舞台上的主角。
參、選舉的挑戰與進展
1980年代末,澳洲似乎進入了一個新的綠色年代,環境不僅已經在環保人士的努力下成為主流議題,各主流政黨基於選舉勝算及政治考量也進行相當程度的綠化(Doyle & McEachern, 1997),然而在此之前,綠黨的發展過程卻是相當不順遂。以對澳洲綠黨具有領航角色的現任國會議員巴博.布朗(Bob Brown)為例,1970年代中首度代表綠黨投入選舉時,當對手已開出幾千票之際,這位現今叱吒澳洲政壇的綠黨領導人,卻只得了兩票,這也意味著澳洲綠黨早期所面臨的內外困境。
儘管澳洲綠黨打著草根民主的綠色政治旗幟,但對許多環境運動者及團體而言,當時呈現出的主流政黨發展經驗,是黨內權力明顯集中於選舉精英,因此他們擔心一個具有正式政黨的組織,極可能變成精英領導,背離社會運動草根民主的精神。加上許多社會運動的議題,透過對既存政黨的遊說,也能產生不錯的政策制定效果,因此以綠色政治奪權的必要性,似乎並非為多數運動者所接受,他們認為如果選擇透過選舉介入政治的途徑,將社運主張推上政治舞台,運動團體就必然容易與政黨形成敵意的競爭關係(Doyle & McEachern, 1997)。
這種思維籠罩著當時澳洲的社運界,他們絕口不提籌組綠黨之事,而在這股瀰漫詭譎的氛圍中,即使布朗嘗試在1986年雪梨的一個會議上,提議社運界各個團體共同組織一個足以與主流政黨匹敵的綠色政治力量,亦即籌組一個容納不同綠色團體的全國性綠黨,卻因幾乎得不到任何共識而慘遭否決。「社運界的自己人都不見得投綠黨」的內部困境,讓早在1972年就出現全球最早綠黨的澳洲,卻一直到了1992年後,才成立一個全國性的綠黨。
除此之外,從選舉政治的角度來看,當時綠黨作為一個地方小黨,既無專業的選舉竅門,也沒有龐大的組織資源,實在更難讓主流大眾聽到其另類的發聲,而在政黨間政治利基上的角逐,更存在著其他大小綠化政黨的競爭。對於一般選民而言,只靠著「支持社運」或「環境保護」旗幟的候選人,縱使有顯眼的運動經驗加持,想要吸引他們的支持似乎還是不夠的,甚至即便是支持綠色運動的選民,投票的選擇也可能不是綠黨,而是其他在政見或政策上綠化的政黨。
這樣的情況也確實地發生在催生澳洲綠黨的發展過程中。在塔司馬尼亞島的反水庫運動中,這個澳洲史上著名綠色運動在政治選舉上的果實,一開始是嘉惠在同樣在環境運動、社會正義議題上具有進步訴求的澳洲民主黨(Australian Democrats)身上。當時曾經擔任塔司馬尼亞「荒野協會」領導人的民主黨員桑德斯(Norm Sanders),在緊接下來的選舉中當選該州的州議員。而同樣參與當時反水庫運動的健將——綠黨提名的布朗,不僅沒有收到達到當選門檻的足夠選票,反而因反水庫運動而被捕入獄。
不過,桑德斯雖然成功地在1980年當選為州議員,卻因在推動眾多環境議題的政策與辯論上,遭受當時自由黨與工黨兩個主要政黨的聯手抵制,而漸漸感到沮喪與挫折,最後終於在1982年任期尚未期滿前便辭去職位。根據該州的選舉法律,出缺超過半年的席次應遞補,在經過分票機制計算後,綠黨布朗的得票數,正巧超過絕對多數,所以也就順利地遞補上這個席位,有趣的是布朗在接到這項州議會當選文件通知之際,也正是他在監獄內填寫保釋單的時候。
布朗之所以能夠成為候補第一人選,除了參與反水庫運動累積了一定民意基礎之外,澳洲的選舉投票制度,也提供了一些利多,特別是偏好投票制(Preferential Voting)及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的設計。「偏好投票」顧名思義就是選民將對候選人喜好的優先次序選擇,在投票過程中標示在選票上。偏好投票以1、2、3…來標示第一選擇、第二選擇、第三選擇…,此制對小黨或獨立參選人的好處是,因為選民知道經由偏好的計票方式,這些投給小黨或獨立參選人的選票,還是有可能對選舉結果造成影響,而不至於因擔心選票浪費就不投給「可能不會當選的人」。「比例代表」則是為了使「當選席次」與「得票比例」盡可能相符所發展的制度,在其他選制裡,常因「勝者全拿」導致席次與得票率間的失衡比例。在澳洲,對比於單一席位選制的眾議院選舉,採用比例代表制方式的多席次參議院選舉,的確比較能夠反映出選民支持度與當選席次之間比例關係。
總之,雖然布朗最初是以遞補方式進入議會,但卻能在自由黨及工黨長期把持的政局下,展現令人驚豔的表現。他提出相當多元議題的法案,從資訊透明、尊嚴死亡、議員減薪、同志權改革法、反蛋雞產業到反核等,其中最為著稱的是在1987年提出的「半自動槍枝禁令」法案(Bill to Ban Semi-Automatic Guns),還遭到兩大黨聯手杯葛,但當時澳洲社會槍枝問題十分嚴重,而七年之後發生了澳洲亞瑟港屠殺事件的悲劇,不僅印證了布朗的確是一位具有遠見的政治家,也讓綠黨選票支持高達17%。透過布朗努力問政的表現,使得綠黨當選的骨牌效應在各地散開。1989年該州衛斯理谷紙廠(Wesley Vale Mill)的成功抗議運動,興起另一波支持綠黨的風潮,綠黨在同年的塔斯馬尼亞州議會選舉中,一舉拿下五席的議員席次,隨即並與工黨組成聯合政府,這樣的成績也讓綠黨在塔司馬尼亞的政治地景上,奠定了至今不可撼動的重要位置。
1992年,在各地雨後春筍般出現的綠黨齊聚在雪梨,共同籌組了全國性的政黨組織-澳洲綠黨(Australian Greens)。布朗進而於1996年順利轉戰中央,當選為第一位綠黨籍的聯邦參議員。他不僅持續在聯邦國會殿堂上對澳洲憲法、森林保護、反對核廢料掩埋場設置、強制判刑禁令、溫室氣體減量等議題進行議案改革的努力,同時更領航澳洲綠黨對歐盟、美洲、非洲及亞太地區的綠黨聯盟進行跨國串連。最近一次(2004)的聯邦國會選舉,勢如破竹的綠色政治支持力量,將綠黨的第一偏好支持率從2.3%飆升為7.2%,讓綠黨聯邦參議員的席次增加為四席,關鍵少數之第三勢力的態勢儼然成型,也加深了綠色政治更多權力、制度、法案及政策的斡旋實力。
從落選被捕到贏得國會席次,選舉對澳洲綠黨而言一直充滿挑戰,但也確實是獲得權力逐步發展的機會。而綠黨的政治代理人也不孚選民的眾望,在政治冷感卻又被強迫去投票 的社會氛圍中,不斷地塑造第三選擇的發展願景與政治品質。澳洲綠黨不斷壯大資源、提高能見度及增長勢力,如今在地方市鎮層級的市長選舉上也多所斬獲,而這些地方執政的經驗與施政績效,也推動著綠色政治朝向「綠色政府」執政的目標路上邁進。
肆、「綠色執政」之路
2005年,澳洲綠黨在其所發行的刊物上,拋出「綠黨準備好執政了嗎?」的問題,開始了執政相關議題的討論。「綠色政府是我們的目標」(Green Government is Our Goal),澳洲綠黨的領導人參議員布朗如是說,這也是綠黨存在的基石。過去澳洲綠黨的興起其實代表著舊式政黨的失敗,導致人民看不見未來的希望,現在即使澳洲綠黨已經登上了國會殿堂代表的席次了,並不代表整個國家機器習於服務於資本及財團的性質及思維會有所改變,更不用提實質上持續存在不公平的物質生產及分配模式(Brown, 2005)。
「綠色政府」的提出除了表明了綠黨下階段的執政目標,也反應綠黨這幾年在選舉上的政治積累。2001年不僅布朗連任參議員,新南斯爾斯的凱莉.聶投(Kerry Nettle)女士也成為澳洲綠黨第二位的聯邦國會參議員。2002年時,在沒有自由黨競爭對手下,新南威爾斯的麥可.歐肯(Michael Organ)當選了聯邦國會眾議員。接下來塔司馬尼亞的克里絲婷.蜜爾(Christine Milne)及西澳大利亞(West Australia State)的瑞秋.希爾特(Rachel Siewert)也分別在2004、2005年進入了聯邦參議院。在州議會的層級上,2006年時在5個州共有13 席的綠黨州議員 ,而各地最基層的地方議會,全澳洲目前也有80席的綠黨議員。除了這些漸有斬獲的數量變化之外,澳洲綠黨認為追求執政的品質變化才是徹底改變的處方。與其他追求執政的政黨不同之處在於,綠黨並非這些既存政黨分裂出來的分支或派系,更不是利益取向的遊說團體,綠黨從一開始就是在追求一個改變對社會與自然採取毀滅性建設模式的綠色執政團隊,也一直在追求這樣綠色政府的路上(Brown, 2005)。
爭取綠色政府的執政位置,逐漸成為澳洲綠黨的重要工作,布朗說:「幾年前我支身在國會,甚至找不到提案的覆議者,凱特女士當選後,我們有了超過雙倍的效應,現在我們在國會有四席,只要每一席扛著10個提案時,我們就是國會裡活生生的第三勢力」(Brown, 2005:7)。也正是這樣以小博大的政治企圖,布朗相信如果在聯邦國會上下兩議院中有40個綠黨議員的話,一定會改變澳洲政治的面貌。事實上在市鎮層級上,綠黨正改變著澳洲政治的面貌,這是因為在一個真正由下而上決策、市民意識相對成熟的社會中,公共事務的參與其實是多數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環節之一,而相較於聯邦國會或各州議會,市鎮層級更貼近人民的日常生活需求,諸如維護市鎮、街道清潔、廣場公園及戶區照顧…等各式各類的公共服務。
以此次作者拜訪澳洲綠黨執政的雅樂市(Yarra City)為例,地處墨爾本市都會區,為一居民人口數接近七萬人的典型小市鎮,該市由三個選區(Ward)組成,每個選區內各有三位經由選舉產生、任期四年的市議員,而市長也是在這些市議員中,透過選舉產生。為了達成服務的功能,並鼓勵市民參與市政之決策過程,綠黨執政的雅樂市議會定期在舊名為里奇門(Richmond)的市政廳,舉行開放給市民參加的委員會會議(Committee Meeting)及「市政常會」(Ordinary Council Meeting)。市政常會是澳洲政治體系中、處理公共事務最底層的機制。在議會政治的運作中,基層市鎮的議會必須在每一個月、至少召開一次供市民詢問(Public Question)為主的市政常會,讓社區居民個人對權益相關的議題,有機會說出自己的想法或討論意見。也為了深化市政決策的參與,執政的綠黨不僅鼓勵市民出席,也努力降低各種無形的參與門檻,比如符合社區成員組成之不同語言版本的會議手冊(市議會也提供各口語翻譯之需),盡可能讓議會政治落實綠色政治中草根民主及社區參與的理念。綠色理念經由這樣機制決策後,所有決策的執行工作,則落在由4個部門、約500名工作人力組成的執行辦公室身上。
歷經30幾年漫長的奮鬥歲月,澳洲綠黨仍然走在這一條參與式民主的小黨之路上,他們獲得了有效動員的、以社區為基礎的選民支持,並且試著在組織及實踐上展現社會運動的民主價值。而綠色政治在澳洲能夠星火燎原,也足以顯見永續發展之議題已深入人心,生活品質不但是選民選擇的重要依據,整個綠色政治實踐的績效,似乎也逐漸成為吸附第三勢力的重要訴求,因此在可見的未來,不貪短功近利、放眼長遠效益的綠色訴求,也勢必將成為澳洲各政黨相互競逐的政治議程。
伍、對台灣綠色政治的啟發
前文簡要地回顧了澳洲綠色政治及綠黨的實踐歷程,闡述澳洲綠色政治的特色以及選舉制度的影響,並說明其挑戰主流現實利益的政治氛圍、改變既存兩黨勢力的成就。而這對於目前台灣藍綠對立的政治有什麼樣的意涵呢?
台灣綠黨代表團2006年末到澳洲參訪的行程中,特別受邀前往維多利亞州(Victoria State)議會,出席新科州議員的宣誓就職典禮。這場典禮見證的是澳洲綠黨在維多利亞州打破鴨蛋的歷史里程碑。2006年11月底舉行的州議員選舉,因為選區首度合併,由原本單一席次小選區制(每一district只選出一名當選人),改為多席次的中選區制(每一region選出五名當選人),使得綠黨得以將三名州議員送入參議院。這是綠黨在維州累積參選了十四年的首次勝績。
很明顯地,選舉制度的修改(當選名額由一名改為複數),是這次澳洲綠黨能夠拿下三席參議院席次的關鍵,特別是與前一次州議員選舉結果相對照,這個論點就更為清楚。綠黨這次(2006年)在維州參議院的總得票率為10.58%(314847票) ,與2002年的10.87%(當時有314697票)相去不遠。但2002年時每區只能有一人當選,綠黨選票分散到各選區,往往扳不倒現任優勢的兩大黨候選人,於是最後仍是零席。
從這個維州經驗,以及前文述及的「偏好投票」「強制投票」等的制度設計,我們看出選舉制度設計對於小黨發展的關鍵影響。它提醒我們在加入選舉的這「遊戲」之前,絕對應該積極要求更公平的遊戲規則。然而,另一點更值得台灣綠黨深思的,是我們看到澳洲綠黨從1992年開始發展,以十年時間(2002年時)就得到了超過10%選票。此一穩固的「基本盤」,更是讓澳洲綠黨得以在新的選區制度中超越其他小黨的原因。而台灣綠色政治的基本盤又在哪裡?
台灣綠黨2006年底台北市議員選戰,得票率平均不到1%,很深切地提醒我們一個任何選制都救不了的現實,那就是以環境為優先的「綠色選民」不知道在哪裡。綠黨的低票數,讓人遺憾的不是綠黨在台灣發展十年不見進展,而是台灣選民的綠色政治意識,真的非常薄弱。休閒取向的生態關懷或活動固然日受歡迎,謀殺環境與正義的政經結構卻乏人監督;或者,「理念上」支持環境運動的選民,可能更關心在選舉的那一天如何痛擊泛藍或泛綠的「對方」。
任何的選制設計、選戰策略或包裝,都很難改變這樣的結構性的窘境,因此我們必須直接檢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選民結構。造成這個結構的原因至少有二:其一是許多環保生態團體仍然極力避免「政黨化」,希望保持「政治中立」的色彩;其二是即使具有綠色政治意識的團體,因疏於或無力於經營草根,於是至今根深蒂固於台灣社會的開發主義,仍然少有撼動。到了選舉時,綠黨的票自然「開不出來」。
澳洲綠黨的發展歷程,對這兩點也有了進一步啟發。事實上,如前所述,澳洲綠黨的發展歷程中,也曾與台灣一樣,面臨其他環保團體質疑「有沒有必要成立綠黨」的問題。因為這些團體認為他們可以選擇與主流兩大黨合作,或透過遊說與施壓,通過一些「有利環境保護」的法案。我們並不否認在目前台灣藍綠陣營中,有(非常)少數幾位捍衛環境的立委,絕對是值得環保團體攜手合作的對象,但這不僅不是取代綠黨路線的理由,反而是迫切需要發展綠黨的原因。從2005年立法院藍綠陣營攜手通過根本缺乏參與規劃與生態思維的1410億的治水工程預算,我們就可以看到,當面臨的是攸關政黨巨大利益的開發案時,要在主流政黨黨內發出異議的侷限。因此,一個獨立於大黨利益與控制下的綠色政黨對於環境政治之必要,已無庸多言。澳洲的「布朗經驗」更讓我們看到,即使一席綠黨立委,也可以有非常強大的戰力。
除了政治意識有待激化之外,其實台灣綠色運動(不只是綠黨)更大的問題,仍在於草根群眾的不足。在澳洲,即使不是投給綠黨,投給「環境」與「生態」的選民基礎仍是雄厚的。然而,這一區塊的選民在台灣卻不知在哪裡。台灣綠黨自成立以來關懷的議題就不限於狹義的環境運動,而包括性別、勞工、族群、民主政治等各個攸關社會正義議題。然而儘管綠黨廣為結盟,但所有社運的群眾基礎都非常有限。因此,如何由下而上召喚出更多草根支持者,這不僅關係綠黨在台灣能否繼續存活,實亦是台灣各領域社會運動工作者都應反思的命題。
陸、代結語
自從綠色政治議題浮現後,便有許多關於其對政黨體系重組(party system realignment)之可能的探討與爭論(MacAllister & Studlar, 1995)。然而,無論是否有足夠的論證可以顯示政黨體系及價值轉變兩者間的辦證結果,從澳洲綠黨發展的經驗上,我們可以發現,對比於傳統政治依賴的物質主義,綠色政治所訴求的不僅是保護自然世界,而更是一種向自然學習生態智慧的另類視野。這樣的新價值觀,已逐漸在向來為兩黨政治體系所主宰的澳洲各級選舉中嶄露頭角。
1970年代澳洲各地的環境運動,雖然有效地將環境議題推上政治舞台,但對傳統的主流政黨的改造有限,充其量只是在既定的政治議程中加入一些「綠化」的想法而已,其對於政治的想像,仍然侷限於以物質利益為主要考量。環境保護政策扮演的不外是協助發展典範繼續享有支配地位的調節性角色,一方面作為對生態環境惡化的回應,另一方面持續強化發展的正當性。而這也正是「綠化」與「綠色」兩者最根本的差異,前者的政治主體是不同階級間的物質利益分配,而後者卻是人與自然關係之間生態價值的重新反省。
由本文的回顧與討論可之,綠黨在挑戰澳洲主流政治的影響力,並非一蹴即得,有別於德國綠黨的順利 ,澳洲綠黨在倡議創黨之初,則是遭遇環境運動同志的疑慮與抗拒,這些人認為具有正式政黨組織的綠色政治,會與草根民主的精神背道而馳。此外,一旦綠色政治進入選舉市場後,如何讓選民願意投票支持,則遭逢熟悉選舉遊戲的主流政黨的競爭。而在此內外夾攻的情況下,以布朗為代表、慣稱為「綠人」(The Greens)的澳洲綠黨黨員,採取透過體制外運動結合體制內選舉的路線,以超越傳統政黨之政策議題與認真紮實的成績單,在兩大黨的縫隙中開闢出綠色政治的生機。誠如許多綠黨議員視自己為「議會內運動者」的角色定位,贏得選舉不僅擁有了一席議會的權力,同時提供了社運者介入體制參與的發聲管道與運動資源,而這也正是澳洲綠黨與其他如同選舉機器的主流政黨極為不同之處。
澳洲藉由生態智慧及綠色政治啟動了重塑政黨體系的可能,而將來無論結果是綠黨更壯大甚至執政,或者是既有兩大黨收編了新的價值與意識形態,而提出新的因應對策,幾乎可以確定的是,「已開發」民主社會對綠色政治的需求與回應會不斷地浮現。反觀台灣藍綠對立的政治發展,在兩黨體系控制了選舉提名、募款及資訊的機制下,衍生諸多利益交換或玉石俱焚的政策立法,讓許多嚮往公平正義與生活品質的人民不禁要問,目前這種令人失望的政治與生活環境亂象,出路究竟在哪裡呢?
綠色政治顯然是一個值得努力的出路。然而對比於澳洲綠黨的耀眼表現,台灣綠黨仍然根基薄弱,綠色政治運動的影響力也頗為侷限。也因此,除了在制度面,檢視2007年底「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新選制能否能夠培力出更為實力堅強的綠色政治,並提倡如公費選舉、偏好投票等對於小黨更有利的選制設計之外,台灣各領域的綠色社會運動也應努力扎根基層,改變利己與開發取向的主流民意,進而開創並孕育一個結合族群、階級、性別、環境…等關懷的第三政黨勢力。唯有如此,我們才有機會脫離既得利益集團壟斷分贓的比爛政治。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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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刊載於台灣國際研究季刊 2007 春季號第三卷第一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