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告台電 控訴核四弊端

核四案首開庭 環團場外控訴 聯合報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TEUP and Green Party's Activist acusecd Tai-power, the nuclear power company

環保團體控告台電核四招標涉及五項違法,昨天地檢署首度開庭,環保團體在場外舉行記者會,控訴台電違法,要求行政院在真相未明前,不得同意核四追加五百四十三億元預算。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主婦聯盟董事長顏美娟、台灣綠黨林聖崇等三位永續會委員,昨天在進入地檢署前,在場外說明台電核四招標違反會計法、預算法、採購法。 陳椒華表示,台電公司把統包改小包,從未向立法院報告,立法院監督小組調閱台電資料,才發現涉及嚴重不法。統包改分包會造成介面繁雜難以整合,危及大台北地區民眾安全,核四是史上最荒唐的弊案。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台灣環保團體首度採取司法途徑,針對環保議題提出告訴!今年7月6日,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等團體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訴台電核四工程諸多弊端,並於昨天下午3點半首度開庭審查。環盟會長陳椒華強烈呼籲,在台電未明確交代預算執行是否不法前,行政院不得核定任何追加預算。

核四工程自85年由「統包」改「分包」後,同時設計、發包、施工、修正、編預算,至今仍未完成全部設計,未來勢必繼續追加預算,環盟志工陳美智直指:「有如無底洞。」

民國93年,經濟部核定追加核四擴大機組預算190億;上月經建會也核定通過4百多億,陳椒華認為,貿然追加預算非常「不妥」,因為台電預算執行、發包諸多違法。首先,今年立法院調閱、抽查6項超過1百萬元的限制性招標案,就發現有4項違法。

她進一步說明,包括「後續混凝土製造供應工程」、「第一、二號機核島區廠房迴轉設備及管路支架灌漿工程」、「第一、二號機汽機廠址新增地質調查工作」,都不在《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得採限制性招標的採購案;「臨時RPV倉庫新建工程」,在第一座倉庫興建時是公開招標,第二座不只採限制性招標,核定價也高出第一座倉庫數百萬,「這幾件標案明顯有圖利之嫌」。

此外,法律並無授權採購案件免經會計人員審核,台電卻自行以行政命令,限縮會計人員權責,違反《會計法》;核能反應機組擴大,投資總額追加190億元,卻在尚未完成「修訂可行性研究報告」就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及《行政程序法》,且需新增地質調查工作,也有違反《環評法》。

環盟學術委員、台大海洋研究所副教授楊肇岳指出,台電已經花了1千8百億,卻連二號反應爐都還在倉庫裡,遲遲未能立起來,持續的工程更造成週遭環境的嚴重破壞,「日本核電廠才剛出事,瑞典也於日前關掉4座機組」,可見停止使用核能是世界趨勢。

楊肇岳提到,來自蘭嶼的一群青年前往核一、核四廠參訪,對於核廢料的處置都感到憤怒,希望藉由這些真相,可以形成更多台灣人民的反核共識。陳椒華也強調,核四工程缺失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政院應徹底調查核四工程招標等涉嫌違法情事,並在台電有明確交代前,不得核定任何核四追加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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