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 8‧《反核行動聯盟聲明稿》對全國能源會議的回應
1998 / 05 / 30
反核行動聯盟
對於五月二十六、二十七日於台北國際會議廳所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由數十個環保團體及綠黨所組成的「反核行動聯盟」,連續兩日於會議廳前發動反對以二氧化碳減量為由而為核電廠背書的示威,並組成監督團監督會議之進行。針對兩天來會議之討論與綜合結論提出下列之回應:
我們肯定行政院長蕭萬長召開全國能源會議與宣示台灣必須肩負國際環境保護的決心。但是我們必須指出,這一次會議由經濟部底下的能源委員會所主辦,就是一個錯誤的開始。能源委源會一向以穩定能源之供應為其主要的職責,是一個能源供應者的角色,再加上經濟部一向以為產業服務為其導向,如今由其主導整個會議的進行,無疑的提早宣判「全國能源會議」的失敗。
會議一開始,蕭萬長內閣中的經建部門即一致規避環保署所提出以2000年為基準年,2020年達到2000年二氧化碳排放標準的規劃。我們要指出,環保署以一個未知排放量為減量標準,絕對無法為國際社會所接受,更不用說經建部門及產業界所要求的更高二氧化碳排放量。
而在蕭院長最後的宣示中,更是以「到2020年核能裝置容量配比不超過1998年的現值」來為核能偷渡,因為依照經濟部能源會的報告,為符合此項宣示,2020年所新增加的核能發電量剛好是核四及六部核電機組的發電量。
這一次的全國能源會議,基本上是失敗的,所有官方對於因應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所要採取的因應政策,經過半年來的討論,還是回到了原點。除了「無悔策略」達成共識外,民間對於優先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不以核能解決二氧化碳排放問題、以及以1997年或以前為二氧化碳排放量為基準線的建議及看法仍被忽視。
最後,我們在此再度提出我們於五月十六日所召開的「民間能源會議」中所獲致的結論,並與官方的會議結果給全國人民作一比較:
基本主張
- 確立「不以核能發電解決二氧化碳減量問題」的基本原則。
- 確立「鼓勵低耗能、低污染、高附加價值產業」的產業發展方向。
- 確立「節約能源,提高能源效率,鼓勵再生能源與其它新能源技術」的能源政策。
- 確立「善盡地球村一份子責任、立即行動、盡最大努力」的態度,配合國際公約,訂定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策略與時程。
具體建議
- 提升各部門(工業、交通運輸、住宅商業及電力事業等)之能源效率,推動汽電共生與節約能源措施。
- 鼓勵節約能源技術之研究與發展,並加強節約能源教育與宣導。
- 取消所有對高耗能產業的獎勵或補貼。
- 政府應立即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高二氧化碳排放產業的擴張。
- 政府應深入研究碳稅/能源稅制及可交易二氧化碳排放權證制度與所得稅減稅等相關問題,並儘快建立具有經濟誘因的制度。
- 制定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法,作為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的法源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應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新投資案的評估項目之一,對於高二氧化碳排放的新投資案予以嚴格的限制。
- 對進口天然氣免稅,並將興建天然氣接收站視為基本設施來興建,增加天然氣使用比例,反對傳統燃煤發電廠之擴增。
- 打破官營能源事業的壟斷,加強推動能源事業自由化。
- 制定促進新能源利用法令,推動太陽能、風能、生質能與大氣熱能等再生能源及其它新能源技術,並給予租稅減免或補貼。
- 積極推動綠色GNP制度。
- 立法保障民間參與能源、產業與環境政策擬定,鼓勵民間節約能源的行動。
- 參考日本「新陽光計畫」,推動全國性「淨能計畫」,以全民運動帶動溫室氣體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