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民主
我們努力追求的民主是:所有公民都有表達自身觀點的權利,並且,能夠直接參與對其生活有所影響的環境、經濟、社會和政治決策。
如此一來,權力和責任將集中於地方與區域內的公眾手中,只有在必要時,才轉移至更高的管理階層。
要達成這些目標,我們需要:
透過讓每個人擁有完整、及時、正確的資訊,足以充分地參與各項決策,以及使其有能力參與的教育學習機會,來培力個人;
打破財富及權力的不平等門檻,這些門檻是全民參與的阻礙;
建立草根性的制度,此一制度建立在鼓勵市民活力、志願行動和社區責任的體系上,讓各項決策在適當層級上,直接由那些受影響者決定;
教育、鼓勵與協助青少年從各方面參與政治,包括參加各種決策團體,大力支持青少年發聲;
經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都承諾在治理上遵行透明、誠實、與負責的原則;
所有的選舉制度都是光明正大和民主的,並且依法執行;
在所有選舉制度中,每個成年人都享有票票等值的平等投票權;
所有的選舉制度應該以比例代表制為基礎,並以公費選舉辦理,這些選舉支出必須受到嚴格控管,而來自企業與私人的捐款則需完全透明公開;
在多黨政治的體系下,每位公民都有權利加入所選擇的政黨,成為其中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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