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萬人連署,罷免顏聖冠】行動 衝破第一階段門檻

綠黨聯合社運團體,周四將送件至選委會

由綠黨黨員、台北市中正萬華區選民楊慧玲、陳光宇、陳惠雯所領銜發起的市議員顏聖冠罷免案,即將在今天獲得超過5400位中正萬華區選民的連署提議。三位領銜人將於本周四上午十點,在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社運團體代表的陪同下,將罷免理由書、罷免提議書與5400人的提議人名冊,一併送交選委會。 


從5月16日開始展開的這項罷免連署行動,以半個月的時間完成了第一階段的罷免提議,使得顏聖冠成為台北市第一位被提議罷免的市議員。雖然選罷法第369 條規定:「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但罷免領銜人楊慧玲表示,選罷法規定的「不得罷免」,究竟是「不得為罷免之投票」,還是「不得為罷免之提議」,其實都還有爭議,綠黨認為一個民代如果上任五個月就明顯瀆職,法律不應當限制人民還必須等七個月才能將她罷免,如此將使得罷免權的行使綁手綁腳。因此罷免案領銜人仍會將5400人的名冊送到選委會,希望選委會能夠受理收件,以便進入第二階段。如果選委會的提議是不得收件,則綠黨將申請大法官釋憲,解釋這樣的限制是否違反了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的精神。

綠黨再次重申指出,顏聖冠與父親顏錦福在滯美留學事件爆發之初,氣焰高張地批評對其長期缺席行為有所質疑的媒體及人民是「民主素養不夠」,侈言「出國讀法律也是盡議員的責任」,而後在強大的罷免民意壓力下,才礙於情勢表示道歉,這可以說是罷免力量的具體成果之一。但對於顏錦福委員一邊宣稱道歉、一邊卻又姿態高傲的告誡罷免行動應當「適可而止」,這種態度實在看不出切實的反省與道歉誠意。

由於罷免案已經達到第一階段提議門檻,綠黨將把這樣的民意要求確實送交選委會處理,留下歷史紀錄,同時突顯人民透過罷免權來監督民代的重要意義。綠黨同時再次要求顏聖冠應將缺席期間領取的兩百多萬各種補助費用退還人民,或者至少交代用處,而不是只退回三萬多元的出席費。

由於罷免人數已經到達第一階段門檻,綠黨表示,明天星期三將是最後一天在南門市場設置罷免連署點,以便回收連署單,請民眾把握最後時間交回,或將填妥的罷免連署單,直接送交或郵寄到綠黨中央黨部:羅斯福路三段273號11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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