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對台北市議員 長期缺席事件之聲明
1999 / 05 / 10
《綠 黨 新 聞 中 心》 發稿時間:1999-5-10
致台北市議會暨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
綠黨對台北市議員長期缺席事件之聲明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就職以來長期滯留美國,怠忽議員職守,領取公費卻未盡職責,嚴重違背選民付託與基本職業道德。台北市議會及民進黨議會黨團對此卻沒有任何積極懲處動作。此一事件暴露出台北市議會對於議員之失職毫無規範機制,欠缺紀律與效率。除了顏案之外,更不知有多少議員偷懶失職、坐領乾薪,而市民卻被蒙在鼓裡。
因此綠黨呼籲台北市議會儘速制定內規,規範下列事項:
一. 對怠忽職守之市議員予以懲戒。
二. 對領取出席費而未出席之議員,應將款項追回並追究其責任。
三. 對非因公或因病而長期未出席之議員,應視同辭職,予以除名。
四. 市議會應定期公佈所有議員之出席紀錄,供社會大眾監督,以示對選民負責。
我們並呼籲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應約束所屬議員按時出席會議,若有所屬議員廢弛職務,應命其公開向選民道歉,並予必要之處分。建議貴黨未來認真考核所推薦之候選人,並將出席問政紀錄做為下次提名之參考標準。
綠黨台北市支黨部 綠黨女性支黨部
1999 . 5. 10
1999 . 5. 10













